撰文:TVBS新闻网
台湾新北市有一名颜姓白牌计程车司机在今年2月,载到一名喝醉且打扮艳丽的“女乘客”,顿时间慾火难耐,于是便开车将对方载至某凉亭坏坏。
不过,就在他准备脱去衣裤时,对方正巧惊醒,这才发现女乘客竟是“男扮女装”。
此案经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颜男也被依乘机性交未遂罪,遭判1年8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颜男在今年2月28日清晨6时左右,于台北市某路段载到A男。
但由于A男喝醉不省人事,且女装打扮十分艳丽,让颜男一时起了色心,于是便在抵达目的地后,又把A男带去新北市某巷弄内的凉亭,并将对方衣裤脱去试图坏坏。
所幸A男突然惊醒发现自己衣衫不整,这才避免失身,事后也向警方报案提告。
新北地院法官审理时表示,从颜男在把A男带到凉亭,且还做出袭胸、用下体碰触臀部等动作,显见颜男当下的确有进行性行为之意图,故认定颜男行为并非乘机猥亵,而是乘机性交未遂。
另外,颜男身为白牌车司机,非但没有遵守职业道德,还为逞一己私慾、意图捡尸性侵,同样造成A男身心受创。
新北地院法官最后认为,考虑到颜男并无犯案前科,且在此案发生后也有与A男和解、履行和解条件,故最终是依乘机性交未遂罪,判处他1年8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
另外,在缓刑期间将付保护管束,并得接受5场法治教育课程,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