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深度关注 |
管好身边人》,关注了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委原书记郑小燕一案。文章介绍,郑小燕严重违纪违法案涉及亲属人数多、贪腐时间长、介入公权力程度深,发人深省。
2008年至2019年,郑小燕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开发、征地拆迁、建设用地指标调配、政府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428万余元。2023年8月,郑小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4年1月,郑小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查封、冻结在案的股权、房产、车位等及其退缴的违法所得被依法予以没收;其余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依法继续追缴。
作为领导干部,郑小燕非但没能正确看待亲情,严格约束亲属,反倒当起了家族“生意”的操盘手,如今,苦果自尝。
2003年1月,郑小燕前往清新县(清新县于2012年改县为区)任职,其后便处心积虑为自己和亲属谋取利益。国内有“中间人”“代理人”,国外有赃款“保管员”……在郑小燕的“操盘”下,她的丈夫、弟弟、妹妹、女婿,甚至丈夫的妹夫、弟弟的连襟等多人牵涉其中。
“别人是‘夫唱妇随’,她家是‘妻腐夫贵’。”清远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说。2006年,郑小燕指使当时47岁的丈夫陈某提前退休,充当“大堂经理”。每当社会老板有所请托,郑小燕不置可否,暗示对方“有空找陈某喝茶”;有工程项目即将开标,郑小燕便与陈某商量给哪位老板承接,让陈某出面对接、洽谈“好处费”。
郑小燕对亲属同样有安排。她指使弟弟郑某夫妇双双辞去公职,成为清新有名的政府工程“二道贩子”。她还安排已移民加拿大的妹妹代为接收、保管巨额贿赂,仅两笔贿赂款总额就逾2000万元。为了逃避组织调查,郑小燕甚至强令其十几年间滞留国外。
2008年8月,郑小燕升任清新县县长后,一些旁系亲属也被吸纳进郑家腐败圈。在其帮助下,黄某(陈某的妹夫)、欧某(郑某的连襟)承接了数亿元政府工程项目,郑家从中获利数千万元。郑小燕的女婿及其亲属,在清新涉足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背后全靠郑小燕。
“有时是郑小燕帮我向相关部门领导打招呼,有时是我在她的默许下,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找领导打招呼……”黄某6年里承接了12项政府工程,对郑小燕很是“忠心”,除了为其买商铺、搞装修,还代为保管赃款300余万元,“供其随时支配使用”。
郑小燕主要按亲疏程度确定好处费比例。对亲弟弟郑某,她分文不取;对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帮忙可以,该收的钱“分文不能少”,如黄某需按利润的40%支付好处费,欧某则要将利润的75%分给郑家。
2013年至2019年间,郑家承担了清新区大部分政府工程项目,其他经营者如果没有向郑小燕行贿,很难顺利承揽项目,当地营商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19年,郑小燕被调离清新区,相关信访举报持续不断。2022年,清远市纪委监委对郑小燕相关问题线索开展全面初核。
2023年2月6日,清远市纪委监委对郑小燕立案审查调查,并先后对郑小燕及陈某、郑某、黄某等采取留置措施。
“夫妻同日留置、姐弟先后落网、亲属一起被查,郑小燕案呈现出裙带风严重、权力渗透深、贪腐时间长和共谋型腐败四大特点。”清远市纪委监委专案组负责同志指出,除郑小燕外,该案还涉及其8名亲属,其中,被立案4人、留置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郑小燕通过在住建规划、国土、水利、交通等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安插“自己人”,利用亲属充当代理人和“白手套”,大肆垄断市政道路、水利、学校、绿化等各个领域工程,深度介入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及款项拨付等全过程。
郑小燕还在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为亲属“出谋划策”。以分赃规则为例,郑小燕深谙工程潜规则,指导弟弟将合作条件从工程“利润30%”改为“工程款10%”,这个“细微”的改动,让郑某多拿了数百万元好处费。再以合作模式为例,利润丰厚、工期短的项目,一般由郑家内部消化。部分工期长、资质要求高的项目,为避免“吃相难看”,郑小燕也会安排弟弟和中标企业“合作”,但郑某实际上分文不出,只需“传话”“递条子”便可轻松获利。
办案人员分析称,事实表明,县区“一把手”主政一方、掌管一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拉拢、“围猎”的重点对象,而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等监督“空白”,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的整体效能弱化,也容易导致“一把手”权力出轨越界。
“要管好教好身边人,不要让家人掺和到自己的工作中,不要让家人与自己的从政圈子有交集,从物理上筑起‘防火墙’,以绝后患。”在忏悔书中,郑小燕沉痛悔恨:“家风家教绝不是小事,管好身边人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