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虐猫考生”就永远不能读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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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的男生,以专业课排名第一的成绩被刷,原因疑似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此前,多名网友在网络发帖,称该学生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杀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南京大学相关部门对于网友“是否考量了虐猫事件”的追问,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受到影响。”

之后,多个网络平台传出消息,该生已经进入兰州大学复试调剂名单。根据兰大发布的复试安排,7日早上开始资格审查,下午开始笔试,8日进行面试。该生能不能读研,兰大无疑把自己架在了火上。

笔者在此无意为这位考生抱屈洗白,也无意过分关注兰大能不能录取,只是想谈一谈人们对待错误的态度。

《左传·宣公》有句名言: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但是只要能够改正错误,就是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

孔子在《论语》中谈论过错的地方有很多。对别人犯错误,孔子的观点是:一、同化。理解、包容,不苛刻。二、宽恕。

毛泽东在谈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时指出:“任何犯错误的人,只要他不讳疾忌医,不固执错误,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而是老老实实,真正愿意医治,愿意改正,我们就要欢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

列宁也曾说过:“年轻人犯了错误,上帝都会原谅。”这句话表达了对于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误的宽容态度,同时也强调了对待年轻人的教育和引导的重要性,要帮助他们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促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

笔者翻阅就此事件的网上留言,绝大多数认为该生道德可恶,为南京大学的做法拍手叫好,“希望兰大抄好作业”。一些媒体在设置的投票选项上,简单列出“应该”和“不应该”二元标准。网上的留言和舆论导向是不是有把人“一棍子打死”的嫌疑?

据悉,该名考生本科就读东南大学时,在学校宿舍虐杀猫,还录制视频上传到网络。当时,南京市公安局就此事件回应称:“公安机关已迅速开展调查工作,已对徐某某(该名同学)及家人进行约谈,徐某某已认识到错误,并写下悔过书,承诺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该生虐猫受惩,咎由自取。这次又被网络声讨,也是他付出的代价。至于他真的就不能读研吗?这一问题处理的结果考验着学校的智慧,也考验着全社会的良知。

文章最后,附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

虐猫反遭猫噬痛,

可恨可怜男考生。

能否读研悬一线,

考验苛责与宽容。

BBQ2004 发表评论于
小编 虐待生命不是小错误哦 是很严重的变态行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