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玉米真的很好吃!”“这款粉底我用过,很服帖。”“主播太棒了!”……
你是否在直播间中看过这样齐刷刷的评论?但你可能想不到,屏幕上那些买家和商家的对话、买家的夸赞,可能是一个刷手同时操作几十个号发出来的好评。
引流、互动、推广、涨粉……可能都是“套路”。
近日,宁波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浙江首批因造假手段操控软件虚增直播间人气被判非法经营罪的案件。其中,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直播间的观众是“假人”?
“只要你买个手机建个机房,再利用软件操纵手机,自动进入某个指定的直播间,不需要做什么,只要手机在直播间里面‘挂着’账号吸引人气,就能赚钱……”
王某购入的手机。
2022年底,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某从朋友处听说直播间刷流量“助阵”非常赚钱。王某很心动,立马向长沙某科技公司购买了大量手机、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翻墙工具和“云控软件”,在鄞州区多地设立群控机房,雇佣杨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操作接单系统和群控软件。想着能大赚一笔,“豪气”的王某还邀请了张某等朋友一起“大干一场”。
近年来,“网络水军”的违法活动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与以往“拉人头”进入直播间增加人气的情形不同,王某只需要在电脑上使用“云控软件”,就能操控机房里上千部手机自动进入某短视频平台直播间,并进行关注、点赞、评论等任务。在软件的操纵下,几百甚至几千部手机瞬时涌入同一个直播间,原本只有个位数的人气立刻暴涨,顺势吸引更多“野生”流量。
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多部手机一同“工作”。
在王某的工作室里,有一个实体机房,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几千部手机,一旦接到增加虚假人气的订单,王某就利用操控软件,让机房里的大量手机进入指定直播间“充人头,增人气”,最后再按进入直播间的时间和手机数量结算非法获利。
一番操作看似简单粗暴,背后收入却相当暴利,王某交代,“一台手机每天收费6.65元,两个工作室加起来差不多有4600台手机,断断续续工作了三四个月”。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不到四个月的时间里,收入近300万元。
王某领刑一年三个月
经查,这些操控手机所登录的短视频平台直播间账号均系王某从他人处批量购买所得,未经过直播平台实名认证,为虚假账号。但即使被平台查封,只要重新注册就能卷土重来。
对此,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直播平台账号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虚假账号买卖现象猖獗,导致犯罪分子有隙可乘。而且犯罪团伙能够低价购进数千部手机用于操控,其手机收购来源存疑,这也暴露出手机回收市场可能存在违法犯罪活动。”
王某的工作室。
那么,王某利用操控软件虚增人气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呢?
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承办人表示,王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批量操控软件,向他人有偿提供发布虚构的评论、点赞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可以认定为《关于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在办理王某等人非法经营案过程中,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追诉漏犯8人,该系列案共有17人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目前其中10人已获得法院有罪判决,其中王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最终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