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新乡牛村小学四(1)班学生李某坤母子在校门口被同班同学李某熙家长殴打一事,引发广泛关注。4月22日晚,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确认该事件为学生在校相处过程中产生纠纷,后升级为家长情绪失控发生的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打人者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
事件的起因是男童与同班女同学之间的纠纷。在官方通报之前,网络舆论也是一波三折。先是自称女孩舅舅发布视频称男童长期欺凌女孩,不仅拳脚相向,还多次索要财物。后又有自称男孩妈妈闺蜜的表示男孩根本没有霸凌女孩,要钱也是子虚乌有。
官方通报称,双方纠纷的起因是价值几元的“假水”玩具。李某熙母亲报警,后经民警、班主任和牛村村委会工作人员调解,由李某坤退还李某熙10元钱,并在班上做检讨。因为检讨事宜,双方家长冲突不断升级,最终发生校门口暴力打男童的事件。通报确认了存在金钱纠纷,对于是否存在霸凌没有说明。
但不管是否存在霸凌,一个成年人对9岁的未成年人施加暴力都是不可接受的恶劣行为。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确实有责任维护自己孩子的权益,但是更重要的是需要教育和引导孩子学会如何跟同龄人相处。如此不顾体面,家长亲自下场,情绪失控,升级冲突,活脱脱的“代理人战争”的场景,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言传身教。
近几年,因为孩子在学校与同学之间发生冲突,家长未能控制好情绪升级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2019年,江西上饶一名年仅9岁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亲刺死,最终被判死刑。
学生在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如何与他人相处,冲突后如何解决冲突的能力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并不是学生间一有冲突就是霸凌,家长们要理性看待孩子之间的纠纷,要学会引导孩子采用正确的办法解决冲突,该拒绝拒绝,该告诉老师的告诉老师,所有的亲自下场的行为,既剥夺了孩子学会解决问题的机会,也是给孩子一个不良示范。
当然,在解决孩子冲突方面,也不可忽视学校的作用。现在有一种不好的现象,那就是老师对于孩子不良行为的纠正与引导很容易引发一些家长的不理解,导致恶意的举报。使得老师在教育“熊孩子”的问题上束手束脚,缺乏惩戒能力。
更多时候采用的都是“和稀泥”的方式,两不得罪,有错的一方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错的一方没有得到想要的公正,最终的结果当然就是家长亲自下场维护自己孩子的权益。
“护犊子”的行为是人类的天性,但是不能因为“护犊子”就如此恃强凌弱,欺凌弱小,法律也不允许这样暴力“护犊子”。孩子之间的冲突,家长亲自下场,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要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重则扰乱学校秩序,涉嫌寻衅滋事犯罪,甚至故意伤害犯罪。在可能的行政与刑事责任之外,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孩子在校发生纠纷,考验的是孩子、家长与老师三方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孩子需要学会如何相处,家长要学会如何控制情绪,而老师则需要学会如何公正地解决孩子之间的争议。家长要相信老师惩戒孩子不是对自己孩子不好,更要相信孩子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他们有能力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不要家长这么一闹,孩子反而连做朋友的机会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