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来狠的 把"台独"入刑 明确定义+量刑 最高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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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多个部会联合发布惩治“台独”意见,最重可判死刑。   图 : 新华网

根据《新华社》今 ( 21 ) 日的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的通知。

由于内容明确定义台独的行为,而且最高求刑为死刑,也引发不少台湾网民批评,有罪、没罪都是中国说了算,要小心去中国旅游会被抓,结果一去不回。

这份由中国诸多机关联合印发的“意见”内容如下 :


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实际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共安全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依法惩罚“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

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实际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书。

一、总体要求

1.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大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严重危害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严重损害两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共安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二、准确认定犯罪

2.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1)发起、建立“台独”分裂组织,策划、制定“台独”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指挥“台独”分裂组织成员或其他人员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活动的;

(2)透过制定、修改、解释、废止台湾地区有关规定或“公民投票”等方式,图谋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

(3)透过推动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或对外进行官方往来、军事联繫等方式,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


(4)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大肆歪曲、篡改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事实,或者打压支持两岸关係和平发展和国家统一的政党、团体、人员的;

(5)其他图谋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3.在“台独”分裂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首要分子”。

4.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罪行重大”:

(1)直接参与实施“台独”分裂组织主要分裂活动的;


(2)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3)其他在“台独”分裂活动中扮演重大角色的。

5.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积极参加”:

(1)多次参与“台独”分裂组织分裂活动的;

(2)在“台独”分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


(3)在“台独”分裂组织中积极协助首要分子实施组织、领导行为的;

(4)其他积极参与的。

6.实施本意见第二条规定行为的,对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7.以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定罪处罚:

(1)顽固宣扬“台独”分裂主张及其分裂行动纲领、计划、方案的;


(2)其他煽动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行为。

8.实施本意见第七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罪行重大”。

9.实施本意见第七条规定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实施本意见第二条、第七条规定行为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11.与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本意见第二条、第七条规定行为的,依刑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12.“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正确适用程式

1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14.犯罪嫌疑人、被告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15.“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并採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防止危害扩大,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多项不起诉。


16.犯罪嫌疑人、被告依法享有辩护权利,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17.对于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在境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式适用条件的,应决定开庭审判。

前项案件,由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18.对人民检察院依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的“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将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传票及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未依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19.人民法院缺席审判“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被告有权委託或由近亲属代为委託一至二名辩护人。在境外委託的,应依相关规定对授权委託进行公证、认证。


被告及其近亲没有委託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提供辩护。被告及其近亲属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辩护的,人民法院应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准许,但被告人或其近亲属应在五日以内另行委託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未另行委託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人民法院缺席审判“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案件,应将判决书送达被告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或其近亲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四、附则

21.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实施的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参照本意见办理。


22.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zls88 发表评论于
自嗨
whqq 发表评论于
今天再这里可以随便乱说,并没有多少影响或损失,但也毫无益处。就大陆这个法规而言,要等三、五年以后,再看看板子打在谁身上。
东西风 发表评论于
青山留夕阳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3:36:41
虽然属隔靴搔痒,但应该理解为“反分裂法”的操作细则。我的理解:1.一个人有台独思想或理念,没问题,当然不算犯法;2.如果鼓吹台独言论,这就是犯法了,如何处理应该按情节;3.有具体台独行为,肯定是犯罪,这应该是大陆所针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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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天真了。1。你可以试试到大陆网上探讨下台独的理念,如果你到大陆和朋友们在饭店里谈论台独的理念,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注意是探讨不是鼓吹相信你懂两者的区別。 2。台独的定义是什么?承认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算不算?3。到联合国要求恢復中华民国的席位,或寻求参加世界卫生组织算不算犯罪行为?
Maui2021 发表评论于
台湾可以判习近平和所有共产党官员死刑。它本来就是非法组织。
颠覆政府罪。一落地台湾就杀。哈哈。
有点看不下去了 发表评论于
图谋在国​​际社会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台湾独立”的
→“两个中国”都不行的话,马英九也该入刑了
发表评论于
那么美国那些鼓吹台湾独立的议员是不是也得判死刑?比如南希佩罗西?
HEB2022 发表评论于
土匪党意淫一下管理别国的公民,呵呵
高大上 发表评论于
台湾应该缺席审判习二傻
天涯天涯 发表评论于
意淫,自娱自乐,强身健体
groogle 发表评论于
按照新法 倒查三十年:
郭台铭 - 判死刑 : 竞选台湾总统 显然是搞台独 且有实际行动
黄仁勋 - 判死刑 : 称台湾是国家 显然是搞台独
马英九 - 判死刑 : 曾经的台湾总统 显然是搞台独 且有实际行动

其他凡是拥有台湾护照的 那都是搞分裂啊 你那个护照就是证据
青山留夕阳 发表评论于
竞选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3:48:30两岸分治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大陆的法律管不到台湾

“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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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 - 这话是毛泽东说的,还是陈水扁/蔡英文/赖清德,或者是任何民进党大佬们说的?
依我看中国的民主必须在统一后健全的法制基础上,否则在中国民主的第二天,赖清德们就会宣布台湾独立。
tangmu 发表评论于
这也就是为了敲山震虎,警告那些台商们,想赚大陆的钱,以后就得在公开场合谨言慎行 不能随便散布台独言论。
Liantao 发表评论于
这下台湾也别无选择 造核武 对准中南海。

台湾国防部长说 发展不对称作战。现在的情况 核武就是最终极的不对称武器。流氓手段对付流氓。
竞选 发表评论于
两岸分治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大陆的法律管不到台湾人,台湾的法律也管不到大陆人。

不然的话,台湾早就判毛泽东死刑了,同样,大陆也早就判蒋介石死刑了。

只是过一过嘴瘾而已。

其实,统一很容易,只要大陆实行民主制度,就像台湾那样,让人民定期选举国家领导人,两岸统一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要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放弃独立,与中华民国实行统一。以下是毛泽东的回应原话:

“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青山留夕阳 发表评论于
虽然属隔靴搔痒,但应该理解为“反分裂法”的操作细则。我的理解:1.一个人有台独思想或理念,没问题,当然不算犯法;2.如果鼓吹台独言论,这就是犯法了,如何处理应该按情节;3.有具体台独行为,肯定是犯罪,这应该是大陆所针对的。
realbke 发表评论于
这个刑法通过的非常好。就是要震慑像郭台铭黄仁勋之流的商人。特别是台商。再敢去中国投资,一句话不对就可以把你们抓起来。财产全部没收。再不服直接枪毙。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这实际是中国政府给中国人民的下马威:想要独立民主?找死!
旁观者XWY 发表评论于
习近平是中国国家主席,不能指挥调度台湾政府军队,属于行政软弱无能,应该交给司法部门判刑。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第一個號召台獨的是偉大領袖毛澤東,1928年就多次提出要台灣獨立。習主席要把那塊毛臘肉燒掉嗎?
竞选 发表评论于
关键是,两岸分治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大陆的法律管不到台湾人,台湾的法律也管不到大陆人。
skylight07 发表评论于
中共正在自宫,向世界宣告自己是土匪流氓,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
tiiannayuama 发表评论于
傻笔,把自己活活拴死,这是愣头青的特征。世界历史,中国历史,浩浩荡荡,能这么把自己一棵树上吊死的蠢货天下少有
Erdoalja 发表评论于
这样一来就断了和平统一的可能,相当于把民进党支持者全部纳入依法惩治范围…… 这是谁出的狗屁主意,逼得台湾必须血战到底
喜狼狼 发表评论于
犯我中共者,虽远必骂
Robinlu 发表评论于
啥都不用说,台湾离大陆太近,离老美太远。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呵呵,中共日子不好过,现在“高调”宣传,不过是走夜路唱小曲,自己壮胆。

有朝一日中国变天,宣布中共为非法恐怖组织,其党员最高判死刑,应该是看得见的未来。
ltrics 发表评论于
才死刑而已?不是应该炮决、火箭决、核弹决吗?!
日美吓尿,欧盟吓屎,台湾吓呆,地球抖筛糠,中国政府赢到自己麻痹麻得不得了,世界纸尿裤专列尽在一戴一露!

假蓝教一上来就亮出《太监继位诏书》,哭悲道:“啊,你竟然不让我代表你,啊,你竟然不接受我的统治,上帝不容啊……”“如果我们现在还在南京上海北京,不晓得有多舒服……”那张本来哭悲的脸愈发像墙上的画像一般哭悲了。
你谁啊?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各地人民也只能代表他们自己的地方,各地人民正在民族自决,没空理你们假蓝教,你们和中共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一枚硬币上的正反面,就是一群代表偏执狂。
回到你们村里去代表,你们充其量只能代表你们“圈村”!!“圈村”!!!再不满意回祖国大陆原籍地,这才像借中共之力才有力的假蓝教!从此组织满意,党国也满意。
《假蓝教悲催一生》
不给你代表,
假蓝嗷嗷叫;
地图包乾坤,
实是小“圈”村;
中共伸一臂,
假蓝才有力;
滚回原籍地,
假蓝算个气。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台商必须入中国国籍才能在华经商。
戏子也如此。
mcsquare 发表评论于
堵住你的嘴!哈哈哈。
大重马 发表评论于
什么中国来很的,就是一个人来很的!
beixuanlv 发表评论于
nuinuima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1:45:15善民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1:33:00
绝对支持!湾湾与港青废柴早已脑子进屎无药可救,对付这些祸国殃民无耻之徒只能狠狠打击直至消灭!中共虽不是好东西,但目前国际环境决定只能由中共继续执政,否则湾湾、疆独臧独、废青等绝对搞得中国五分四裂崩溃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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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进屎奴才太监才会趴在一个文盲独裁者的脚下吃屎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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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恶民何止是脑子进屎,他全身都是屎,嘴里屎最多,一直往外喷粪
beixuanlv 发表评论于
善民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1:33:00
绝对支持!湾湾与港青废柴早已脑子进屎无药可救,对付这些祸国殃民无耻之徒只能狠狠打击直至消灭!中共虽不是好东西,但目前国际环境决定只能由中共继续执政,否则湾湾、疆独臧独、废青等绝对搞得中国五分四裂崩溃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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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民,就凭你说“中共虽不是好东西”这一句,你也被中共认为是敌对势力了,那你反疆独藏独港独台独再多也没用,你到中共国去照样会被抓起来,那你就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谁都说你是王八蛋
nuinuima 发表评论于
善民 发表评论于 2024-06-23 11:33:00
绝对支持!湾湾与港青废柴早已脑子进屎无药可救,对付这些祸国殃民无耻之徒只能狠狠打击直至消灭!中共虽不是好东西,但目前国际环境决定只能由中共继续执政,否则湾湾、疆独臧独、废青等绝对搞得中国五分四裂崩溃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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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子进屎奴才太监才会趴在一个文盲独裁者的脚下吃屎狂吠
善民 发表评论于
绝对支持!湾湾与港青废柴早已脑子进屎无药可救,对付这些祸国殃民无耻之徒只能狠狠打击直至消灭!中共虽不是好东西,但目前国际环境决定只能由中共继续执政,否则湾湾、疆独臧独、废青等绝对搞得中国五分四裂崩溃解体!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我早就说过:2025台湾独立,这是新冷战开打的标志。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能比核平台湾还狠?

猪圈国谈什么法律,可以当挡箭牌了?
裘千里 发表评论于
没有自立山头的势力,就别做那个春秋大梦,还是多念九二真经吧,保命要紧。
时不时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Newtalk 自从这个意见发布之后变得好乖
蓝靛厂 发表评论于
反分裂法不好使吗又换一部
lthy 发表评论于
形式大与内容,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对内有个交代,至少一半台商是民进党金主,敢抓敢判吗?
竞选 发表评论于
其实,统一很容易,只要大陆实行民主制度,就像台湾那样,让人民定期选举国家领导人,两岸统一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毛泽东早在1945年就说了,只有实行民主,才有统一。
当时,中华民国政府要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放弃独立,与中华民国实行统一。毛泽东回应:

“毫无疑问,无论什么都需要统一,都必须统一。但是,这统一应该建筑在民主基础上。政治需要统一,但是只有建立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与民主选举政府的基础上面,才是有力的政治。”
Liantao 发表评论于
21世纪 党妈还玩这种野蛮统治 想控制民众的行为。还嫌自己在国际社会的形象不够烂?




beixuanlv 发表评论于
谁也判不了,这部法律就是个屁。因为没有谁想台独,台湾人民很想回归祖国,是祖国的执政党太烂了,腐败独裁邪恶,人家不敢回归,你共产党特么争气点,文明点,尤其是那个光着屁股都要当皇帝的主儿,人家台湾人要选举,你特么整天就想当终身皇帝,让人家台湾人怎样看得起你?你特么下来,学台湾搞民主选举,台湾自然就回归祖国了
蓝天翔 发表评论于
狂犬乱咬
viBravo5 发表评论于
台湾媒体Newtalk 说 “中国来狠的。。。”而不说“我国来狠的。。。” ?

Newtalk 这种称谓就是隐形台独言论.
welgoindco 发表评论于
没有某档搞陆独,台湾就不会失去,甚至蒙古、钓鱼岛、南海诸岛等也可能还在中华民国疆域内呢。
竞选 发表评论于
凡是拥有中华民国国籍者,都应判死刑?

赖清德今年5月20日就任中华民国总统,并宣布台湾独立,无疑是死刑立即执行,谁去枪毙赖清德?

第4次工业革命领跑者黄仁勋,多次说台湾是一个国家,也应该判死刑?

0101011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的法律就是用来整人的
祖国万万岁 发表评论于
毛泽东的接班人们都应该被判死刑。
他们在江西瑞金分裂中国,搞一个国中之国,瑞金苏维埃共和国。
生肖迷宫 发表评论于
要啥刑法,多余,李克强不用啥法不也弄死了吗
竞选 发表评论于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十四,中华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的权利。蒙古,回,藏,苗,黎,高丽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国的地域的,他们有完全自决权;加入或脱离中国苏维埃联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区域。中国苏维埃政权在现在要努力帮助这些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的压迫统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苏维埃政权,更要在这些民族中发展他们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语。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台湾也应该出台对等的法律,把支持武统的判死刑
马年生 发表评论于
中共开始收网。开始震慑台独分子。那些前几年的台独名嘴现在都在淡出和跑路。赖清德周边几位的孩子和家人已经拥有外籍护照和居留证,随时准备跑路了。
竞选 发表评论于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 第一号

...从今日起,中华领土之内,已经有两个绝对不相同的国家;一个是所谓中华民国,...一个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主席:毛泽东
副主席:张国焘 项英
1931年12月1日

原始布告保存在“中国国家博物馆”:

chnmuseum. c n/zp/zpml/gmww/202112/t20211207_252729.shtml

复制件保留在《共产党员网》:

12371. c n/2021/04/17/VIDE1618621561048734.shtml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按这个定义,多数台湾人应该被枪毙?
北美平民2015 发表评论于

听说台湾好多人穿着汗衫上面
写着:我是台独

京西观察使 发表评论于
台湾独立就是因为共产党叛国,所以,所有共产党员都应该被枪毙,跳楼也可以。可以立即执行!
橡皮潜艇 发表评论于
丧心病狂
seewhatisee 发表评论于
誰是中國的領導人,是誰說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那麼台灣獨立是誰該負責?你們敢抓嗎?
手中有股心中无股 发表评论于
全TM是反革命口淫犯,就会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