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有争议社媒帖子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挺联邦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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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有争议社媒帖子 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挺联邦政府

最高法院大法官们26日以6比3的投票结果,表态支持拜登政府打击有争议的社媒帖子。

在共和党控制的州份就联邦政府在多大程度上可以打击有争议的社交媒体帖子这场争议中,最高法院26日表态支持拜登政府。

根据美联社的报道,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以6比3的投票结果驳回了下级法院做出的有利于路易斯安那州、密苏里州及其他各方的裁决,这些州的官员称民主党掌控的联邦政府施压社媒平台违宪地压制保守派观点。

高院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代表高院写道,这些州及其他各方没有起诉的法定权利或资格,而3名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戈萨奇(Neil Gorsuch)和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则持有异议。

高院此项决定不会影响到典型的社交媒体用户或他们的帖子。此案是高院在本届会期审理的几起在言论自由背景下影响社媒公司的案件之一。

白宫新闻秘书尚皮耶(Karine Jean-Pierre)称,在经历了多年来共和党人对参与保护美国人安全这项至关重要工作的公职人员进行极端和毫无根据的攻击后,高院做出的正确裁决,有助于确保拜登政府能够继续与科技公司合作以保护美国人民的安全与保障。

路易斯安那州总检察长穆里尔(Liz Murrill)则称,高院的裁决是不幸和令人失望的,她在声明中说,高院中的大多数,给了联邦政府一张威胁技术平台审查和压制无可争辩地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的特别通行证。

而一些言论自由权益倡导人士虽然对高院的裁决结果给予表扬,但同时又对高院没有提供多少指导意见表示失望。

硅谷工匠 发表评论于
政府打击我没意见,但是不要假装让犹太人个公司巧立名目打击,也不要只打击白人农民。
michbiz 发表评论于
纠正之前的一句:“但这并非无条件的绝对开放。。。”
michbiz 发表评论于
法院没有深入探讨此案提出的重大《第一修正案》问题,而是裁定挑战拜登政府的州和社交媒体用户没有起诉资格。大法官ACB的说明:“要确立诉讼资格,原告必须证明,在不久的将来,他们将面临重大风险,而这种风险可以追溯到政府被告,并且可以通过他们寻求的禁令得到补救。因为没有原告承担过这一责任,所以没有人有资格寻求初步禁令。”
所以这个裁决只是说白宫和政府可以去指导劝说媒体摘除不实言论。但这并无条件的绝对开放,如果起诉人有资格、或有证据认为这种做法是赤裸裸地有政治目的的干预强迫打压,则还可以继续产生诉讼。我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合理的,没有偏袒左右哪一方,政府(无论是拜登政府还是未来的川普政府)以及任何人或组织都有义务去提醒要求媒体(包括媒体自身也应该有这种责任操守)不能散布不实之言。至于真假难分的言论,如果分不清的,那可以再另外打官司。
茵芯 发表评论于
法律条款怎么说的?
竞选 发表评论于
如果造谣导致伤害,这就不是言论自由的范畴。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造谣者赔偿精神损害,禁止造谣造的谣言,等等。

有些言论,即使不是造谣,也可能是不允许的,例如别人的隐私。

宪法规定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公民可以发表批评政府、与政府不同政治观点的言论而不必担心受到刑事处罚。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言论自由不是天赋人权 ——— 言论自由也要符合党和政府价值观



渤海 发表评论于
本来这个案子是关于FBI勾结推特删帖封号的,这样判猪党应该高兴才对。
但现在时过境迁,推特已经变成老马的私产了,老川上台后可以合伙老马封猪嘴,乐享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