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拍照取证遭法警摁倒在地 执法违法 舆论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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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刑辩女团”公众号发布《何智娟律师关于被法警暴力执法的声明》一文,称休庭期间遭法警阻止拍摄等,引发关注。

同日下午,何志娟律师助理称此事属实,何律师正在公安机关做笔录。

对此,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建议关注后续通报,法官和书记员正在庭长办公室开会,需开会结束后决定是否回应。

网络声明——

休庭后申请复制新出庭检察官相关文书遭拒

发现助理被围掏手机拍摄取证被抢手机

7月2日下午2时,“刑辩女团”公众号发布《何智娟律师关于被法警暴力执法的声明》一文,撰文者称其系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何智娟律师,今年7月1日,其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院,出庭为一起涉嫌敲诈勒索案辩护。

7月2日上午,云岩区检察院新增一名出庭检察官,辩护律师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印。审判长起初同意休庭后复印,但休庭后拒绝。此时,她注意到旁听席发生争吵,其助理被七八名法警围住,她拿出手机对法警执法现场进行录像,被要求删除视频,“法警拒绝出示休庭期间不能对执法行为录音录像的法律规定,并要抢夺我的手机。”

冲突现场视频截图

双方发生冲突后,有律师用手机对现场拍摄取证,但被法庭工作人员制止,称若发到网上,将追究法律责任。后有律师报警,盐务街派出所民警出警,对她及审判长进行简单询问,并对法庭同步录音录像进行固定。期间,法警仍拒不归还她的手机,表示休庭期间也不允许录音录像,已经对她的手机进行收缴。对此,她表示已跟随民警前往派出所录笔录,等待警方处理。

根据视频显示,现场一片混乱,有女子高呼“打人了”;还有多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疑似在与一名白衣女子抢夺手机,期间女子倒地。

旁观者讲述——

休庭期间被法警质疑违规拍摄

争论时,律师掏手机拍摄取证

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显示,何智娟系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一。记者尝试联系该律所,但无回应。

7月2日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何智娟律师的助理赵某,他表示,该案在贵阳云岩区法院的开庭原计划为期三天。今天是开庭的第二天,云岩区检察院突然拿出了一份出庭通知书,里面新增了一名从未露过面的检察官,“司法对检察官有亲历性的要求,但他是突然增加的,我们便提出复制出庭通知书。”“起初审判长同意,但休庭后又拒绝了。”

赵某说,休庭期间,辩护人和审判长沟通时,旁听席吵了起来。他上前询问情况,被法警抓住说违法拍摄,要求查看手机,“我同意他查,提出如果没有问题,需要他道歉,但他查看后没道歉,称有权查。”“我生气,就想给他普法,因为休庭期间拍摄是不违法的,结果被一群人围住了。”

“何律师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便掏出手机拍摄取证。”赵某说,随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他们把何律师摔在了地上,抢走了手机。”

另一名辩护律师汪某证实,事发时确实处于休庭期间,“我当时正在和审判长沟通复制出庭通知书,庭上他是允许复制的,但休庭后却不允许复制。”此时,后方传来吵闹,法警在抢夺何志娟的手机,双方发生争执。

法院未回应——

工作人员称后续将发通报

“法官和书记员在庭长办公室开会,没回来”

公诉机关新增检察官出庭,应诉方律师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制,其诉求是否合法?休庭期间,律师认为周围法警可能有对其助理潜在威胁的行为,是否有权使用手机拍摄取证?法警在休庭期间,发现有旁观者用手机拍摄其执法行为,是否有权要求其删除视频?是否有权扣押手机?

7月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云岩区法院,工作人员得知询问此事后,称建议关注法院后续的通报,法官和书记员正在庭长办公室开会,需开会结束后决定是否回应。截至发稿,无回复。

助理赵某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下午6时30分左右,云岩区法院通知称,取消原定于7月3日的庭审。

律师观点——

焦点一:公诉机关新增检察官出庭,应诉方律师要求查看其派员出庭通知书并复制,其诉求是否合法?

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陕西校友会法律顾问、知名刑辩律师刘东晨说,公诉机关新增检察官出庭,审判长应当依法宣布新增公诉人姓名,并告知当事人是否申请该新增公诉人回避。因此,辩护人有权了解该新增公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查阅检察院的派员出庭通知书来核对新增检察官的身份,决定是否申请回避。检察院的派员出庭通知书应当随庭审笔录附卷,附卷后辩护人可以申请阅卷,再行复印。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知名公益律师王毅说,派员属于经人民检察院授权代表人民检察院出庭提起公诉,各检察官应当赋予证明自己获得人民检察院授权的义务。根据人民检察院原公诉厅主编的《国家公诉人出庭指南》《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426条相关规定,出庭的公诉人是否具有资格,前提是是否符合法定的任职、批准程序。本公诉人经本院检察长同意代表本院出庭,具有出庭资格。因此,其出庭资格可通过《派员出庭通知书》予以证明,而辩护人提出查看、复制该通知书,属于依法请求其证明自己获得人民检察院授权,具有出庭资格,属于合法请求。

焦点二:休庭期间,律师认为周围法警可能有对其或其助理有潜在违规执法的行为,是否有权使用手机拍摄取证?

刘东晨指出,在案件开庭期间,旁听人员依法均不得记录、录音录像或任意发言,也不得有其他扰乱法庭庭审的行为。开庭期间,法院还会依法对审判过程做全程录音录像,以保证审判的公正与公开。在审判中出现的问题,可以通过查看同步录音录像来解决。

刘东晨强调,若在休庭期间,同步录音录像会终止,这期间一旦发生争执,就无法取证。因此对于在休庭期间发生法警涉嫌违法行为,当事人有权进行录音录像,固定证据。

王毅指出,根据《法庭规则》17条,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而《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了庭审活动的原则上从开庭到闭庭,但休庭除外。因此休庭期间不属于庭审活动,允许录音录像。

王毅强调,《法庭规则》第17条不能仅仅以行为形式来判断,而应当结合前述“司法礼仪、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指挥”等实质要素,且结合后两款对于旁听人员、媒体的限制,能够推断该条规范的目的在于维护法庭秩序,不得扰乱庭审活动,而休庭期间录音录像并未有扰乱庭审活动的可能。本案中,若律师采取录音录像目的在于固定证据,在休庭期间法庭录音录像可以中断,而若禁止律师在此时固定证据,有害司法公正。

焦点三:法警在休庭期间,发现有旁观者用手机拍摄其执法行为,是否有权要求其删除视频?是否有权扣押手机?

刘东晨指出,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简称,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主要职责是:维护审判秩序,警卫法庭安全;保护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身安全;预防、制止妨碍刑事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罪犯;依法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传唤证人、鉴定人,传递、展示证据。包括押解法警、看管法警和值庭法警等。

刘东晨强调,根据法律规定,法警的上述职责只能在开庭期间履行,在休庭期间,其无权行使开庭期间才享有的职权,如果行使,即构成违法。对于违法行为,任何公民都有权检举、揭发和控告,有权固定、收集违法证据。因此,在休庭期间,旁观者用手机拍摄法警涉嫌违法行为,属于公民行使正当权利,违法者无权要求拍摄者删除视频,亦无权收缴扣留手机。

王毅表示,根据《法庭规则》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权的规定》第二条规定,法警无权要求删除视频。

王毅指出,首先,要求删除视频需由审判长指令;其次,删除仅限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但本案中,拍摄执法行为显然属于公民履行对公权力的监督权,属于正当目的。在录音录像不具有违法性时,更无权要求予以删除。

Earth_Rover 发表评论于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在墙国,法律是共党用来对付屁民的。屁民引用法律条款来抗争有个卵用!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包子国里警察就是土匪
天涯散客 发表评论于
法西斯国家的“法警”其实就是法西斯打手,怎么可能会讲理呢?你对法西斯暴徒的要求太高了。
sevenfish 发表评论于
法庭拍照,美国的各位怎么看?
TwinTurbo 发表评论于
这种事在那嘎的也算新闻?
一方水土一疯人 发表评论于
靠,反了你这律师?想拿法律当挡箭牌?也不想想你这律师牌是谁给的?吃党饭居然想砸党给你的饭碗?
noborders 发表评论于
什么“执法犯法”? 那旮旯有法吗?
京西观察使 发表评论于
一看标题就知道是中共国的事儿
tudoutudou99 发表评论于
干就对了,法律都是西方硬塞的中国的垃圾,应该彻底把他清除。我们有习青天,法官律师都是骗子
sandanke 发表评论于
警狗都好敬业
叫啥好不好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为了让全世界认为中国是个法治国家 做了很多表面文章 设立了公检法机关同时律师辩护制度 但这些只是给鸡毛蒜皮的小案子设立的 一旦大案要案甚至敏感的案子 尤其是政治案件 辩护就形同虚设,公检法也只是走个过场 怎么办?是有政法委党委开会讨论决定 律师的辩护更是形同虚设 因为一旦党委决定判决结果 如果遇上较真的律师,很可能扯下他们的遮羞布 让他们的骗局露馅 所以这时候他们最恨的是律师 不但百般刁难,而且会陷害律师,让他们负上刑事责任恐吓他们 以维持他们的决定 跟土匪打交道就是这样 人家已经定了的事儿,律师瞎搅和那不是找死吗?
庞山民 发表评论于
这种执法人员强制他人把录像删除,和恫吓他人要是发到网上就负法律责任的行为应该来一个名称

叫“遮天执法”行为。

如果要对这种犯罪行为作一个量刑,应该是绝对重罪类。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猪圈国警察认为自己就是法律。
如果你要问:那法官怎么办?法官:我当然比法律大一级。
美国安飞物流 发表评论于
这就叫土匪治国,谁跟我说中共国是法治国家?滚你妈的蛋,这个政权从来都没有执政合法性,一群垃圾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習思想的光芒真的黑。
Huilianghu5 发表评论于
按朝阳大妈的智商来判断。律师都是与党和政府作对的,应该取缔,关闭所有律所。
把酒论思 发表评论于
那撒对习近平和彭丽媛的审判还是要配律师的。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某国的司法系统就是一伙流氓土匪,看看多少个公安部长/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及无数的司法高管成群结伙进监狱/被判刑,普通法律系统工作人员就是流氓/痞子,那懂什么法,就是听D对话,所有的法律都是整治百姓的。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党指挥枪。
老中知青 发表评论于
政府的任何部门都代表公权力,都是D是一切,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怎样就怎样,这在墙国不算什么.
manhan 发表评论于
看标题就知道是中共国
kl3527 发表评论于
查一查会不会是间谍
北京_01link 发表评论于
坚持党的领导。
Zhisou 发表评论于

寻衅滋事,需要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了。

kingdale1 发表评论于
和黑帮谈法律?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