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出“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的法官 现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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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街道上,一声突如其来的惊呼打破了黎明的平静。此时,25岁的彭宇刚从公交车走下来,本想像往常一样匆匆赶去工作岗位,却看见一位老人摔倒在地,不停地痛苦呻吟,情况很不好。

彭宇心头一紧,没有任何迟疑就冲向前去施以援手。他弯下腰,用柔和的声音安抚那位老人:“老人家,请不要着急,我会帮助您的。”在小心翼翼地将老人扶起后,彭宇注意到老人的膝盖有伤,面色也显得很苍白。

彭宇毫不犹豫地作出了决定:"让我把您送到医院去吧。"

在医院,彭宇自掏腰包支付了200元的医疗费用。他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老人接受治疗,内心涌现出一丝温暖。在那一刻,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个出自于善良的行为,竟会给他的生活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于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正当彭宇打算离开医院时,一通突如其来的电话打破了宁静。电话另一端,老人的家人用急促且充满愤怒的语气指责他:“是你把我们妈妈撞倒的,你必须负起责任!”彭宇一愣,试图解释自己是出于好意在帮忙,但那些辩解根本没有被对方听进去,对方坚持要求他负责13万元的医疗费。

这让彭宇感到深深的疑惑和委屈。他回想那天的情况,自信自己并没有撞到那位老人。

"我只是想帮忙,结果怎么会是这样呢?"

彭宇低声咕哝,眼里满是困惑。

接下来的事件更加出人预料。

老人的家人固执己见,毫不犹豫地将彭宇告到了法庭。彭宇原本只是想做个好人,未曾想到,自己的这一决策竟让他进入了长期的法律纷争之中。在法庭上,彭宇对于社会的疑惑和对于公正的渴望充斥心头。

这场起初看似平常的助人事件不仅揭开了全国震惊的社会事件序幕,也给彭宇以及即将登场的法官王浩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人生转折。

当这起案件被提交至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由法官王浩主持时,这看似普通的案件表面下隐藏着不同寻常的细节。法庭对证人的证词和现有证据进行了审理,虽然没有直接证据显示是彭宇导致老人受伤,案件的进展却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审理过程中,王浩法官突然说出了一句令人震惊的判词:

“既然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去扶她?”

这句话如同晴天霹雳,不仅在法庭内外造成了巨大回响。

彭宇听到这话时,不可置信地面对着法官,没想到自己的善意行为竟然变成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

这个判决迅速成为全国的热门话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社会上不少人开始反思:难道做好事也有可能带来麻烦?这个判决似乎在告诉大家,见义勇为也可能伴随着法律的风险。

社会氛围里弥漫着不确定感和不安,人们对于助人这一美德产生了疑虑。

彭宇在一审中由于证据不足被判无罪,但他依然选择上诉。

二审过程中,法院继续认为证据不足,维持了原判。尽管如此,老人的家属仍然不满,决定继续上诉。

在第三次审判前,经过双方协商,彭宇同意支付老人家属一万元赔偿金,这场全国关注的案件才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案件的社会影响却远没有结束,王浩法官的那句“经典名词”对社会风气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公众开始对助人为乐持有疑虑和恐惧,忧虑自己的好心助人行为可能会带来无尽的麻烦。

王浩法官可能没有预料到,他的一句评判不仅改变了彭宇的命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社会对于道德行为标准的看法。

这起案件成了社会反思的一个节点,促使众人重新考虑善行与法律责任之间的界限。

“彭宇案”逐步成为了一个象征性事件,展示了社会道德规范与法律之间的紧张关系。虽然王浩法官因此获得了广泛关注,但这并非他所预期的名声。

这个案例不只是改变了彭宇和其他直接相关人的生活,它还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产生了巨大影响,迫使人们对传统的善行美德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和风险进行深思。

随着“彭宇案”的影响逐年扩大,社会风气在无形中发生了变化。

社会上对于不熟悉的人的善意表示出了怀疑,“是否施以援手”成了一个复杂的决定,这一变化也促进了“碰瓷”等新型社会现象的产生。

利用公众对助人可能带来的麻烦的恐惧,一些不法之徒开始故意制造摔倒事故,试图从好心人那里敲诈钱财,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信任感。这种不信任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更加难以获得及时的救助,社会对于“乐于助人”的理解和实践变得愈加复杂和困难。

在当前社会,面对他人遭遇不幸,民众的即刻反应往往是踌躇与疑虑,思索是否介入相助或许会招致不必要的纷争。这种犹豫的背后折射出的是一种社会心态的微妙变化。

2014年,在苏州发生的一件事故再一次触动了国人的心弦。

年轻的吴伟青经历与之前彭宇案相似的情境,出于同情心将一位跌倒的老人扶起,并主动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是,他未曾想到的是,这份出自内心的善举却招来了老人家属的指责,他们声称是吴伟青造成了老人的摔倒,要求高达20万元的赔偿金。

面临这样的指控,吴伟青陷入了证明自己清白的困境中。让人更加心痛的是,老人的家属甚至曲解了王浩法官过往的言论,反问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他撞的,否则为什么要扶我父亲?”这似乎有意讽刺了彭宇案的处理方式。

由于家庭条件有限,吴伟青只能支付3000元以试图和解,但被索赔方坚持要求支付20万元。在经受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压力后,

吴伟青选择了以自己的生命作为自证清白的最终手段。

这一事件不仅重燃了公众对于彭宇案的记忆和反思,同时也让社会陷入了一种悲观和无奈的氛围中,众多人士唯有以“不敢扶”三字来表达他们的无力。

从彭宇案到吴伟青案,这些年来社会风气的转变促使人们开始深思,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如何坚守道德的底线成为了一个复杂且艰难的议题。

岁月飞逝,转眼间,“彭宇案”已经过去17年,而其中涉及的人物及其生活的变迁一直牵动着公众的心。

特别是王浩法官,他因一时的轻率言论而饱受争议,职业生涯因此受到了影响。

如今,他已不是当年法庭上的那位法官,而是转至一处偏僻地区工作,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同样,彭宇也遭遇了生活的大起大落。曾经的关注焦点,现在却被迫隐匿自己的真实身份以追求平静的生活。而那位被指控的老人,在经历了网络的暴力和社会的压力后,也选择迁居他处,最终不幸病逝。

这一系列的事件不仅改变了当事人的命运轨迹,也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社会道德与法治体系间的关系,思考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应如何维护社会道德的根基。社会中的这种矛盾和紧张关系显然已经到了需要深思熟虑和认真对待的地步。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会在不经意间影响到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心存善意的同时,更须慎重其行。

随着时光流逝,"彭宇案"激发的争议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深入探讨的焦点。

大家逐渐意识到,在法律框架内为那些勇于做出正义行为的人提供保护是必要的,才能促使社会成员在遭遇紧急状况时能够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

中国近日施行的民法典总则便是这种思考的具体体现。

依据这一新颁布的法律,任何在紧急状态下自发进行救助,而导致受助者受到伤害的个人,无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一法规的实施,为广受社会各界讨论的"是否施救"的问题,提供了法律层面的明确答案。这项法律的前进步伐,表明在未来面对紧急情况时,像彭宇这样的行为典范将会得到法律的庇护。它向全社会明确传达了一条信息:勇于正义的行为应当得到赞扬与保护,而非成为法律争议的来源。

然而,法律的改进并不代表所有问题已得到完全解决。

我们还需进一步思考:如何确保这一新法有效执行于现实生活之中?如何协调施救者的保护与受救者权益之间的均衡?遇到紧急情况时,如何迅速准确判断并应用此条法律规定?

最关键的问题是:法律的改革是否能实质性改变人们的心态和行为习惯?

在经历了"彭宇案"与"吴伟青案"等众多事件之后,公众对于信任与愿意施助的态度是否能凭借一纸法律文书迅速恢复?

要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时光的检验,并且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法律改革为重塑社会信任奠定了基础,但要彻底解决社会的"救与不救"困境,更需要每一位社会成员的投入与行动。

在“彭宇案”及其后续事件的冲击下,我们社会站在了一个关键的分岔路口。

尽管法律框架下的保护已经为见义勇为铺平了道路,但想要修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营造一个人人都愿伸出援手的环境,还必须靠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展望未来,我们须携手努力,使“即便未造成伤害,也应施以援手”的疑虑不复存在。

我们应积极表彰那些在困难时刻勇敢站出来的人们,让善意与勇气享受到他们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此外,我们还应当加大法律知识普及的力度,确保每一位公民明白在援救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只有这样,在面临紧急状况时,我们才能在勇于施救的同时,有效保障自己的安全。

在这样的环境中,每个人面对需要帮助的陌生人时都能够毫不迟疑地伸出援助之手,因为我们深信:见义勇为是永远值得的。

大笑养肺 发表评论于
这篇文章的作者完全不具备专业记者记录事实的能力,一味煽情,罔顾事实。实际上,去网上搜索一下“彭宇案真相”就能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法官的那句话是有context的。单独断章取义地拎出一句话,让一个个体为整个社会道德沦丧来背锅。那些天天津津乐道这句话的人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彭宇案之前,你可曾有过救人之心。
Beerpool 发表评论于
这个法官基本的人伦素养都不具备。
speakoutloudly 发表评论于
xianbuzhao 发表评论于 2024-07-15 07:08:21
如果没有专业救护知识,而且倒地的地方不会发生二次危险,那么倒地的人不要去扶起来,否则有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而是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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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的判决是一个非常恶劣的案例。很容易扩大为不是你装的,你为什么报警?法官的判例就是告诉民众,如果你不是当事人,那么你就是责任人。
xianbuzhao 发表评论于
如果没有专业救护知识,而且倒地的地方不会发生二次危险,那么倒地的人不要去扶起来,否则有可能会造成二次伤害,而是要报警。
叶底小红肥 发表评论于
这种典型的民事纠纷,法律无法定审的,应该引入陪审团制度。
一个头两个大 发表评论于
朝鲜也也不敢这样啊! 人民的道德底线还是得要啊,没见过这么糟蹋的。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徐女士的儿子是警察,在中国这对案子很有影响力。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事情后来经多方取证调查,徐老太的确是彭宇撞倒的,为自保彭宇抵赖自称好心助人,受到网络舆论同情。最后的庭外调解是彭宇支付1万元完事,也算差不多。此案反映出的最大弊端是中国法官的专业知识低,庭审中用了不合法理的恫吓:“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她?”成为笑话。而且在认定双方都没有错之后判决彭宇负担40%,近5万元,显然过高。因为徐女士虽然没有过错,但是有脆弱体质在公共场所的自保责任,让彭宇差不多对半分这一损失,显示了法官的低水平。
天际扁舟 发表评论于
那个法官王浩应该被双开除(公职、党籍),因为他没有人性。善良的人都有同理心,王浩没有。他一句判词毁灭了中华民族的道德根基,遗臭万年。
bsmile 发表评论于
这法官根本不看事实的,只按照臆测断案?没有过硬的证据就应该判被诉人无罪
nickSr 发表评论于
那个遍地谎言的地方的确不是善良人们可以定居的地方。

京西观察使 发表评论于 2024-07-14 18:37:13
这不是法官的错,他只是做了符合中国当下价值观的事情。就像红卫兵打砸抢一样,毛主席和政府让他们干的,他们有什么错呢?
BKL 发表评论于
社会良好风气,已被不顾道义的贪婪之徒所破坏。为防惹祸上身,可以协助报警,不要轻易出手搀扶。
桃木钉 发表评论于
时至今日,法律依然拒绝纠错,还当事人一个公道,于是民众依然拒绝伸出援手。这是一个不知错也拒绝改的社会,于是始终徘徊在国际社会的底层。
京西观察使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法官的错,他只是做了符合中国当下价值观的事情。就像红卫兵打砸抢一样,毛主席和政府让他们干的,他们有什么错呢?
Educator 发表评论于
这个法官不得好死,他如有家人,家人也一个没有好下场。遗臭万年。
叫啥好不好 发表评论于
狗屎大外宣又在这里装逼 事实的真相是当时的老太婆的儿子是警察,所以才如此嚣张,跟法院勾结在一起陷害彭宇当时的法官就是那个王浩肆无忌惮,当庭说出了那句经典的台词 彭宇当时没有屈服,但最后在公检法的巨大压力下,只好和解,这是一个典型的官官相护陷害老百姓的案子 但最终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 这些狗娘养的警察和法官也没得好,王浩被发配到了一个偏远的居委会当了个副主任 那个老太婆的儿子也被共产党踢出了公安系统 老太婆没活几天就嗝屁吵凉了 虽然彭宇被迫离开去深圳打工 但那些王八蛋都糟了报应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就不应该扶,法官说的没毛病,现在中国基本就没人扶,纠纷少多了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又臭又长,等到读完,标题是啥也忘了。其实根本没有解答。法官王浩后来调走了,去了挹江门街道办司法所。没有然后了。
sgbigsell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就是个笑话。党委书记说,不要拿法律做挡箭牌。这位党委书记下落如何?

基层民警严重不懂法,很多自己也不相信法律,法官检察官判案也是维稳,让群众互斗。
lsjr 发表评论于
彭宇从公交车上下来时,下得很猛,撞倒了急着上车的徐老太(其实她只有60岁)。嘿嘿,为了推卸责任不赔钱,编造自己是扶老太太的雷锋,于是舆论逆转,不到两年,受害者徐老太被网暴和舆论活活气死,成了牺牲品。彭宇后来隐姓埋名,绝口不再提此事,良心受责吧。
想不开1 发表评论于
manhan 发表评论于 2024-07-14 16:01:00
扶老人没问题,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还亲自送医院,出医药费,这是只有肇事人才会做的事。法官没有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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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抹点法克油
偶偶地来一发 发表评论于
我几十年前在美国就被朋友警告过,碰到摔倒的人不能扶,因为对方会以为你要抢劫她。要先问一下对方是否需要帮助。
lio 发表评论于

就算是他推的,哪也不能这么判。因为拥挤的上下车,他也有极大的可能是被别人撞到,他再撞到老太太。


warara 发表评论于
照这个思路雷锋经常犯罪为什么中共让大家学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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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han 发表评论于 2024-07-14 16:01:00 扶老人没问题,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还亲自送医院,出医药费,这是只有肇事人才会做的事。法官没有判错。
manhan 发表评论于
扶老人没问题,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还亲自送医院,出医药费,这是只有肇事人才会做的事。法官没有判错。
转帖司令 发表评论于
法官的无德助长了社会戾气
少壮军人 发表评论于
整個社會道德淪喪,不能做好人,現在大陸生活好了,有錢了,但人的素質卻越來越差。一些摔倒的老人,能訛就訛,眼睛就是錢。等有一天遇到摔倒老人都不去扶,這個社會就“好”了。
warara 发表评论于
现今中国社会老人摔倒还真没人扶,寥寥无几想扶的也先录像找证人才敢
一方水土一疯人 发表评论于
这位王法官没说错啊。还记得刚刚给崩堤捐款的企业吗,请国家有关部门查查他们,不是扒的为什么捐款,希望倒查30年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而那位被指控的老人,在经历了网络的暴力和社会的压力后,也选择迁居他处,最终不幸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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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们家为了前对帮助者施以迫害,导致社会道德受到极大的影响,他们就该死。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本来因为自己跌倒了,是意外的受害者,结果为了钱财,对善心人施以迫害,这已经属于诈骗行为。作为司法单位,本来应该对这些人刑事控诉,结果却是让这些人得益,导致社会道德的迅速退化。这些法官有根本的责任,他们应该为他们的言行负责。
品茗客 发表评论于
盐碱地好奇葩啊,这个国家,你只能先学坏,才能升官发财。永保善良的人只能学会自保,然后争取过上一个与世无争的小日子。

请问我扶老人过程中都拍视频,能证明清白吗?
老酒喝多了 发表评论于
就是一个无法的国家,法官文盲,专业军人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别以为这些是偶然事情,是因为个别法官的问题。中国的法律,就是和稀泥,就是要淡化公平正义。目的是要让屁民没有是非意识,胆小怕事,缺乏公德心,不要见义勇为。这样,屁民就像非洲大草原上的斑马。当政府的铁拳砸到一些人身上的时候,周围的人只管自己岁月静好,而不会揭竿而起。
vincentsjtu 发表评论于
中国遍地都是摄像头,才能修理那么多的人渣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清华法学刁博士说,法官只许听我的。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Whoever God wants to perish will make him crazy first. The laws of a country are so bad that there are still a few days to live.
nyfan 发表评论于
清华法律刁博士如何看待此事件?
nyfan 发表评论于
不知清华法律刁博士如何看待此事?
shanghai70 发表评论于
法官的指责应该在法律范围内解释法律,王浩根本不配做法官
青山留夕阳 发表评论于
如今,他已不是当年法庭上的那位法官,而是转至一处偏僻地区工作,人生轨迹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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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奇的是他还活着?
他的“罪责”是多重的:1.把此后中国仅有的道德底线和人性抹去;2.让亟待匡扶的中国法制建设功亏一篑;3.把那些少数国人骨子里坏透的罪恶灵魂放出,从此“碰瓷”在这个国家诞生。。。
zuoshi11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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