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败诉!20年最大反垄断案判决 搜索领域要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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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指控谷歌一年给苹果等企业支付超百亿美元,保持其默认搜索引擎地位。美国联邦法官公布裁定谷歌为搜索领域垄断者后,将决定谷歌面临何种处罚,可能要求拆分谷歌、也可能增加开展业务的限制。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盘中一度跌超5%。

谷歌在一场关乎最重要业务搜索命运的反垄断案中败诉。

美东时间8月5日周一,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联邦法官公布裁决,认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这意味着,原告美国司法部胜诉,数以百万计美国人在线获取信息的方式可能剧变,谷歌数十年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能被颠覆。


周一美股午盘,败诉的裁决结果公布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跌幅扩大,一度跌超5%,后收窄到5%以内,最终收跌4.6%,连跌三个交易日至4月25日以来收盘低位。

本案始于特朗普执政时期。2020年,美国司法部联合52个州及司法辖区的检察长联合起诉谷歌,指控谷歌向苹果、三星等科技业同行、智能手机生产商和无线服务商支付数十亿美元,换取谷歌搜索被设置为手机和网络浏览器的默认选择,如果这些合作方选择从谷歌的搜索收入中获得分成,就不能预装和推广竞品搜索引擎。

上述美国政府司法机关认为,这种默认的搜索选择让谷歌得以打造全球使用率最高的搜索引擎,推动谷歌每年获得超过3000亿美元的收入,因为这些收入主要来自搜索广告。

本案是二十多年来美国联邦政府与国内科技公司首次展开的反垄断诉讼案。去年9月,这一二十余年来科技业最大反垄断案开审。当时美国司法部的律师Kenneth Dintzer当庭指控,为保持互联网和移动设备的默认搜索引擎地位,谷歌一年斥资超过100亿美元,此举扼杀市场竞争。

Dintzer称,至少2010年来,谷歌就形成垄断地位,如今控制89%以上的互联网搜索市场。过去十二年,谷歌滥用了在通用搜索领域的垄断地位。谷歌将默认搜索的协议作为武器,阻止竞争对手,并通过组织苹果寻求比谷歌更好的电脑、手机等设备搜索选择,在搜索市场发挥威力。


本周一,审理本案的美国联邦法官Amit Mehta在公布的谷歌垄断案意见书中写道,谷歌存在必须予以制止的反竞争行为。

“在仔细考虑和权衡证人证词和证据后,法院得出以下结论:谷歌是垄断者,为维持其垄断地位,它一直以垄断者的身份行事。它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的第2条。”

华尔街见闻去年提到,如果裁定谷歌违反反垄断法,法官Mehta将另行安排庭审,决定对谷歌施以何种处罚。谷歌很可能上诉。因此媒体认为,这宗诉讼案最终可能还要几年时间才能尘埃落定。

本周一有媒体称,Mehta的裁决料将引发确定谷歌将面临何种处罚的另一项诉讼,谷歌可能会上诉。无论如何,本周一的裁决最终可能会颠覆谷歌向用户提供其搜索引擎的方式,影响谷歌与设备制造商和在线服务商达成高价交易的能力,而这正是本案的核心。

在首次提起本案诉讼时,美国反垄断官员没有排除将谷歌分拆的可能性。他们警告,谷歌的行为可能威胁到未来的创新或谷歌继任者的崛起。


此前评论称,如果谷歌败诉,理论上Mehta可以下令分拆谷歌,但法律业的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对谷歌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新的限制,比如限制谷歌通过向苹果、三星等公司支付费用而成为手机默认搜索引擎的能力,法官不可能因为非法向设备制造商付款就要求分拆谷歌。

 
troyviv 发表评论于
打开IE默认搜索就是BING每次搜出来得结果都不行,我得再用谷歌重新搜
硅谷工匠 发表评论于
谷歌还算忠厚的。这个生态已经形成,习惯也都有了,要是变化那不一定对任何人有利。所有商家的费用还要提高。
Observerx 发表评论于
这是准备给AI"搜索引擎"上市前铺平道路
Panda-2020 发表评论于
罚款几百亿 用来还国债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简单的例子,你发明了一个东西并且申请了专利,显然一段时间内你将具有天然的垄断地位,这没有任何问题,哪怕你占了100%的市场。如果按你的说法,你第一天就要被拆成两个公司,并且销售额还必须严格相等,否则只能拆成三个公司。用你脚趾头想想,这不是个笑话?

但是如果有人也发明了一个功能相似的东西,但和你原理不同,也准备生产。这将成为你的竞争者,打破你的垄断地位。这时候你和商场签协议不卖他的东西,这就有问题了,要受到反垄断调查。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2024-08-05 15:53:21
默认设置肯定是占了大便宜,因为大多数用户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或者如何改变它。当年微软就是把IE捆绑在Windows里面被起诉垄断的,号称IE是Windows的一部分,不能卸载。

美国其实是支持垄断的,真正想反垄断就应该制定法律,任何公司的任何产品不能占整个市场超过50%的份额,超过的就必须拆分成两个公司。做得到吗?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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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胡说八道了,垄断本身从来不是问题,美国的反垄断从来没有反对过垄断的事实本身,而是反对垄断行为,也就是用非正常市场竞争方式压制竞争者、或潜在竞争者的行为。其中包括买断潜在竞争者,利用某产品的市场优势捆绑销售,或者和相关行业龙头公司签署协作协议进行排他性挂钩,等等。

NV年前想买下ARM被禁止,属于第一种。你说的微软捆绑IE属于第二种,谷歌苹果协议属于第三种。
贝尔维 发表评论于
看成了“Meta可以下令分拆谷歌”。。。
游浪者 发表评论于
屎相,这条和中国不搭界,你也能赚钱?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默认设置肯定是占了大便宜,因为大多数用户根本不知道还可以,或者如何改变它。当年微软就是把IE捆绑在Windows里面被起诉垄断的,号称IE是Windows的一部分,不能卸载。

美国其实是支持垄断的,真正想反垄断就应该制定法律,任何公司的任何产品不能占整个市场超过50%的份额,超过的就必须拆分成两个公司。做得到吗?做不到。
文学城普通人 发表评论于
默认搜索引擎总是要选一个。假如谷歌不付费来购买这个权力,苹果该选谁呢?
- 选自己的产品那就給司法部一个更好的理由诉讼苹果在自己产品周围筑墙阻碍创新和竞争。
- 选Bing这个垃圾大家就高兴了?
- 给一个不同引擎的选择菜单?如果一个用户不知道怎么更换默认搜索引擎,这个菜单更可能是添麻烦,比如选了360
GoldenEar 发表评论于
这下看看Google如何走!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