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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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父母于2024年4月15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侦查监督申请》,请求“对朱令被投毒一案侦查过程中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其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督促其对该案继续侦查”

在朱阿姨提交的《侦查监督申请》中提出,有关部门的侦查行为中存在一些违法之处:

第一、 “结办”案件违法

第二、没有认定犯罪嫌疑人与事实不符

第三、解除对孙某的出国限制并为其变更身份信息违法

第四、以缺少“直接证据”为由不作为,于法无据

2024年10月29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4人面见朱令父母,当面答复朱明新侦查监督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CDT 档案卡

1. 经过查阅案卷材料,并没有发现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之所以有领导批示,是因为案件影响大;

2. 本案没有撤销案件,“结办”案件并非刑事诉讼法中的程序,实际上是无法侦破而挂案;

3. 孙维曾经被认定为犯罪嫌人,没有解除其犯罪嫌疑人的手续;

4.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5. 对于孙维改名孙释颜和出生日期,侦查机关是知道的,但是否符合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6. 检察机关认为将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需要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不能达到这一标准;

7. 清华毒物管理不严导致其他人也可能获取铊盐、朱令还在校内有其他活动地点、除了同宿舍人员还有其他人员也可能进入其宿舍等事实,都不能排除其他人投毒的可能;

8.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9. 案件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今天当面答复并没有书面答复,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家属要求的话可以出具书面答复。

朱令父母当场回复如下:

1. 其他刑事案件并不需要领导批示也没有“结办”手续,本案明显受到权力干预,领导批示“结办”案件导致案件无法进一步开展;

2. 孙维被认定为嫌疑人,如果没有解除其嫌疑人身份的法律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不得允许其出境;

3. 孙维作为犯罪嫌疑人,其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将对案件侦查带来困难,有可能导致其逃避侦查,侦查机关明知仍允许,是渎职行为;

4. 虽然批准孙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属于行政管理行为,但是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也应就此事进行调查并就发现的违法行为转交有权机关处理;

5. 尽管从每个因素看存在其他可能性,但是将所有作案必要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只存在一种合理的结论,就是孙维是唯一的嫌疑人,并不存在其他的合理怀疑,这已经达到了移送起诉的要求。

6. 94年8月虽然是暑假,但清华有小学期,朱令还是在校内中毒,而且也不能排除孙维盗取实验室铊盐的可能。

7. 要求书面答复。

2024年11月8日,朱令父母在网络公布《侦查监督申请》全文,发布几小时后被文章被依法下架。

2024年11月11日,朱令父母收到书面答复如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回复函

朱明新:

您好!2024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您的侦查监督申请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调取“朱令令铊中毒案件”侦查卷宗、询问相关人员、走访相关单位,全面开展监督审查工作。经审查,1994年12月、1995年3月,朱令令先后两次因突发富腾、眩晕等症状入住北京同仁医院、北京协和医院治疗。1995年5月2日,确诊为铊中毒。同年5月5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采去了当时条件下的各种形式侦查措施。审查中,未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违法情形。

检察机关办理侦查监督申请事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责任。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朱令父母收到北京人民检察院的正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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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gleDog 发表评论于
主要是她们宿舍把证据都销毁了。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朱家再追究也是这个说法。中共统治70多年有多少家破人亡的冤案,并没有多少水落石出。朱家再有能量,胳膊也拗不过大腿。
old-beijing 发表评论于
中国不是个讲理的社会, 做决定都是当年土匪,流氓的后代。中国不经过几百年的殖民, 是永远不会改好的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Fight power, law is always under power.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reno2389 发表评论于 2024-11-13 10:40:33
朱令就是在吃中药期间被熬中药的人下了老鼠药中毒的。

朱令第一次发病之前也吃中药吗? 而且第一次发病时掉的头发里似乎并没有大量的铅。
reno2389 发表评论于
希望中国政府重视朱令吃老鼠药被下毒这个假设,抓住这个真正的罪犯!
reno2389 发表评论于
看了一遍柴静对贺敏的访谈,更加确信:朱令就是吃老鼠药被口服下毒的!
Mary888 发表评论于
朱令大概已经安息在耶稣的怀抱,在那里她知道了一切的答案。
reno2389 发表评论于
朱令就是在吃中药期间被熬中药的人下了老鼠药中毒的。
大家一定要记住:
朱令后来智力受到巨大损伤,这是铅中毒的症状,不是铊中毒的症状!
老鼠药里即有铊金属也有铅金属!

在网上和警方的眼里,孙维是最大嫌疑人。而且她自己许多情况下也是无法自圆其说。但是,该案仍然有许多疑点。
1,铊可以通过空气吸收,这点她的老师早就告诉过孙维她们了。既然这样,如果是她下毒到朱令的咖啡杯里、隐形眼镜洗眼液里,铊会挥发的(平时和朱令在使用时),孙维不怕自己也吸入铊吗?而且铊金属会与洗眼液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浑浊,朱令能看不出来吗?
2.张捷律师非常肯定,朱令是被大量的固体铊金属下毒的,但孙接触的都是少量的铊金属溶液,而且清华大学的固体铊金属保管非常严格,根本就没有流出的可能性。北京各个有铊金属的单位也证明他们的固体铊金属没有被盗出的可能性。
3.2018年,北京有个教授经过朱令父母的同意,测试了朱令的头发,发现里面也存留了超巨量的铅金属,含量与朱令身体里的铊金属同量。因此,这很有可能,朱令是在吃中药期间(她的中药是他人为她熬制的)被人下了老鼠药中毒的,因为老鼠药里既有铊金属,也有铅金属,而且也是固体。
4.我认为,这个下毒的人应该不是孙维。否则,同宿舍的王琪和金亚也不会容忍,因为也会导致自己中毒。况且朱令症状那么严重,但孙维、王琪和金亚一点事情都没有,这本身就说明朱令不是在宿舍中的毒。否则,挥发的铊金属也会令她们出现症状。
还有,急性铊中毒患者,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绞痛,甚至昏迷、抽搐、休克等症状。慢性铊中毒患者,初期为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头痛、失眠,随后便出现手指震颤、视力减退、脱发等症状。
关键是朱令后期出现了智力下降的问题。这就说明她严重铅中毒的,因为铅中毒的症状包括腹部疼痛、便秘、头痛、烦躁不安、记忆力出问题、不孕和手脚麻痹。 而且铅中毒也会导致行为问题,造成的一些影响是永久性的,严重时会导致智力下降、贫血、癫痫发作、昏迷或死亡。
许多人对孙维咬牙切齿,恨不得把她给剥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些人就是不动脑筋考虑一下,朱令是大剂量的固体铊金属中毒。孙维再有本事,上哪里去搞那么多的固体铊金属?

朱令就是吃中药期间被心理变态的人下了老鼠药的。这个人非常熟悉朱令的宿舍情况。否则,不会去偷朱令的生活用品。
孙维她们不会偷朱令的生活用品的,因为如果是她们下毒,她们不需要偷,只需要清洗这些物品便可。偷了,只能被公安机关怀疑,如果是她们下毒的,她们不会这么傻。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有些案子真相永远也搞不清,还有些完结的案子有可能是错的,没办法!就像老百姓说的'哪个苗里都有屈死的鬼'!一切只能依法办案,有错必究!
toliman 发表评论于
这个要赞一下贺敏,虽然主观上希望证明孙投毒,但还是事实求是的用实验证据为孙洗脱嫌疑,没有造假。不像有的人一门心思造谣构陷孙。话又说回来,谁知道构陷孙的是不是为了自保而这么干的真凶呢?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总是糊涂 发表评论于 2024-11-13 07:02:50
听了一遍柴静对贺敏的访谈,贺敏说第一次中毒的时间要比第一次发病早几个月

实际上贺敏测到的第一个峰,只能说第一次中毒不能晚于这个峰对应的时间。有没有更早的中毒,还不能完全下结论。
warara 发表评论于
在美国如果司法不公人民有机会和能力纠正这正是值得喝彩的地方,不像朱令父母永远都没有翻身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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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pjack 发表评论于 2024-11-13 04:47:14
在一个重罪犯可以以多数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我可能会为这句话鼓掌喝彩。
总是糊涂 发表评论于
听了一遍柴静对贺敏的访谈,贺敏说第一次中毒的时间要比第一次发病早几个月,还说中毒时不单有鉈还有铅,就是用的鉈不是试剂鉈而是工业鉈。这些对指控不利。
二胡一刀 发表评论于
改名字不稀奇,法律允许。连生日都能改那就很不一般了。。。领导批示是何内容,为何不拿出来给大家看看。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花椒 发表评论于 2024-11-13 05:01:33
我一直认为投毒的另有其人。主要依据就是第一次中毒的时间比孙维接触铊盐的时间要早。而且孙维接触的是铊盐的水溶液,而且浓度太低。要达中毒剂量得喝一大罐。

李隆第等那几年发的文章中,有研究硝酸亚铊(TlNO3)浓度对荧光的影响,所用硝酸亚铊浓度从0到0.25mol/L。硝酸亚铊的摩尔质量是266.4克,室温下水中溶解度为95克/升,大约相当于0.35mol/L。这样看,李,童实验室里的硝酸亚铊溶液可能就是0.25mol/L,也不可能再高多少。这个浓度的硝酸亚铊大约20毫升含1克铊。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24-11-12 21:39:41
孙是11月份进入课题组的.

如果是这样, 贺敏的实验发表后, 孙就可以彻底解除嫌疑了。但检察院的回复似乎没有这个意思。
花椒 发表评论于
我一直认为投毒的另有其人。主要依据就是第一次中毒的时间比孙维接触铊盐的时间要早。而且孙维接触的是铊盐的水溶液,而且浓度太低。要达中毒剂量得喝一大罐。
还是老李 发表评论于
“侦查机关有解除其出境限制的手续,依据是两高两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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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的中国
flapjack 发表评论于
在一个重罪犯可以以多数票当选美国总统之前,我可能会为这句话鼓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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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han 发表评论于 2024-11-12 21:17:00
大话空话套话,有的是理由搪塞,就是没了良知与公义。美国的民主自由确实不完美,但是目前人类最先进的文明。中共国就是一个邪恶的存在
还是老李 发表评论于
娘希匹,我查了一下,还真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那么官方声称孙维被定为犯罪嫌疑人,又未取消嫌疑人身份,孙是怎么出国的,还说没有权大于法的干预?cnmd中国
还是老李 发表评论于
我这一辈子为了他人的事情气得不行的,除了政治,就是朱令案。
warara 发表评论于
孙某后台太硬翻不了案
Propro1 发表评论于
其实更倾向于寝室集体作案,孙大概率是直接操作者而已。如果只是一人作案,同寝室间定会互相猜疑提防关系紧张疏远;而这几个人一直联系紧密,彼此信任,很反常。
慕成子 发表评论于
我为谋杀感到愤慨。
但我坚决拥护疑罪从无
caption 发表评论于
说来说去,
朱家的意思是,不能排除孙犯罪。
JC的意思是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就是孙。
这事儿没有新证据就是无解,法律上讲还真不能扣孙一辈子。

只是要清楚一点,JC如果不想查,那么百姓是没法查的,那么久永远证据不足。。。
这个同样无解。。。
老寓公 发表评论于

孙有后台。

envy4525 发表评论于
谁让你惹了赵家人呢
ROUTARD 发表评论于
这样的证据在哪个国家可以定罪?说说看来。

没罪不允许出国,改名那是法西斯国家。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既然不能起诉孙,也没有新的进展,就不能限制孙出国. 等有了新证据可以起诉了再通缉孙好了.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孙是11月份进入课题组的. 秦桧说岳飞谋反没有证据是 “只是尚未证明.”
manhan 发表评论于
大话空话套话,有的是理由搪塞,就是没了良知与公义。美国的民主自由确实不完美,但是目前人类最先进的文明。中共国就是一个邪恶的存在
红米2015 发表评论于
为何孙维11月才接触铊盐?最晚秋季开学就应该进入实验室,而铊盐溶液就在实验室桌上放着。是不是指接触固体铊盐?那前面说其他人也能接触铊盐,那是指溶液还是固体?
阿宽 发表评论于
没有证据,确实无法起诉孙维,但领导结案,犯罪嫌疑人出境确实可以定渎职罪,全部人都没错?人家不服是有原因的。
tudoutudou99 发表评论于
依法下架,是不是太扯蛋了?什么法?何时颁布 -禁止说话法?
广东凉茶 发表评论于
这位大概率是方舟子铁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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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dale1 发表评论于 2024-11-12 19:12:05"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这个证据不仅不能推动,而且基本排除了孙维的嫌疑。只不过不好说出来。


硅谷工匠 发表评论于
好高傲的法院啊。
争争日上 发表评论于
批评是负面言论?那中国政府天天批评美国政府,全都是负面言论喽,应该禁止啊
Lisland_2013 发表评论于
按现有证据美国也是无法判孙的
unanimous 发表评论于
中国一有坏事, 楼下动不动就和美国比, 比了半天能说明什么?美国也有这样的事, 所以中国法律系统不公可以忽略不计? 这是强盗逻辑
中航科工六院 发表评论于


南大刁爱青案和清华朱令案都没有结案,没有追诉期时效限制。


乔木老爷 发表评论于
kingdale1 发表评论于 2024-11-12 19:12:05"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这个证据不仅不能推动,而且基本排除了孙维的嫌疑。只不过不好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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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逻辑, 现在证明她11月能接触铊, 不等于之前不能, 只是尚未证明。 这案子太明显不过了, 如果这都破不了案, 中国公安基本上就是白痴了。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答复前后矛盾,漏洞百出
sxyz 发表评论于
美国也一样可干扰办案,做法就是换法官,法官也是人也有政治倾向,好恶
半路过来 发表评论于
改名字至少能有个理由, 改生日就奇怪了,生日难道是想起哪天就哪天的?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说实话事隔这么多年,确实是无法重启调查了
joyflash2003 发表评论于
建议把干预司法的领导绳之以法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在那个年代如果孙家没有后台,警察肯定有一百种办法让她招供,虽然刑讯逼供不对,但说这个案子没有受到上面干扰,鬼才会信,检察机关装什么白莲花。
kingdale1 发表评论于
"贺敏博士的实验证明朱令94年8月开始中毒,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孙维94年11月开始接触铊盐,所以该证据不能推动案件;"
这个证据不仅不能推动,而且基本排除了孙维的嫌疑。只不过不好说出来。
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靠官方肯定是糊涂庙,糊涂神。官方肯定会一推六二五,不可能说自己错了。
卢之云 发表评论于
国家机器一旦运转起来,就不是个人的力量可以改变的了,在中国生活,低调是寡民生存的不二法则,如果你选择高调,那就要有承担风险心理准备,为朱令姐姐感到惋惜,更为叔叔阿姨心痛。
硬码工 发表评论于
这还是有后台的人的法律。一般老百姓,很难受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