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律师致函全国人大 吁民政部撤回终止涉外收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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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权律师李方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务院递交建议书,要求纠正民政部未经法定程序终止涉外收养的决定。他指出,此举不仅涉嫌违反《收养法》和《民法典》,还损害了中国法治形象,呼吁重建涉外法治信心。今年9月,中国民政部突然终止涉外收养政策,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和争议。根据中国外交部的声明,新政策仅允许外国人在华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及继子女,彻底叫停了原本在国际间广泛实施的涉外收养。这一政策的出台在美国家庭中尤其引发强烈反弹。美国参众两院的103名议员联名致信总统拜登,要求其向中国政府施压,确保完成已经配对的收养手续。

法律问题与程序瑕疵

本周一(9日),李方平向中国国家信访局网站提交了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建议信,建议责令民政部改正建议书。他指出,这个决定违反了《收养法》《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规。他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说,他研究了现行法律后发现,民政部此举相当于越权废止了《收养法》和《民法典》的相关条款。他说:“社会收养从改革开放初期就开始实施,也是中美双方民间交流的一个很好的人文管道。疫情前,民政部还高度认可涉外收养,包括说95%的被收养者是残疾儿童,但是疫情之后又马上终止,而且无法无据,无情无理。

李方平强调,根据现行法律,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而终止涉外收养相当于废止了这些法条,需经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严格的法定程序予以修改或废止。然而,此次政策调整既未进行事先论证、公开讨论,也未告知公众决策理由,严重剥夺了公民的知情权。

此外,中国外交部的回应虽证实政策调整,但也未说明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程序细节。如果不是外媒记者提问,这一重大政策变动或许仍未被公众知晓。李方平质疑,这种未经任何透明程序就实施的禁令,已损害国家法治形象。

禁止涉外收养引发海内外热议

禁令公布后,许多美国家庭表示失望甚至愤怒。据报,疫情前已有超过300个美国家庭完成了与中国儿童的配对收养,但因为政策调整,这些家庭与孩子的团聚希望化为泡影。这些家庭普遍为收养的特殊需求儿童做了周详准备,如医疗安排和心理辅导,政策的突然改变对其造成了严重打击。美国议员的联名信中呼吁中方履行国际承诺,完成已配对收养的后续工作。

中国国内的支持者认为,这体现了中国对儿童保护的重视和主权独立;反对者则批评决策仓促、程序不合法、缺乏人道关怀。

中国法律与行政权产生冲突

法律专家认为,民政部的决定不仅挑战法律的权威性,还暴露了中国当前行政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问题。内蒙古政府前法律顾问杜文在接受本台采访时指出,《收养法》和《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涉外收养的法律地位,任何行政机关无权擅自废止或停止执行。民政部的禁令严重违反《立法法》对法律修改和废止的规定,是典型的越权行为。他说:“涉外收养的相关条款,明确写入收养法和民法典中。这些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的,任何行政机关无权擅自或停止执行。这封建议信不仅揭示了民政部越权违法的事实问题,还揭示了当下中国法制困境的要害。”

杜文还指出,近年来,中国的行政决策频繁受到民族主义情绪的影响。在涉外收养问题上,民族主义的渲染使许多人误以为终止涉外收养是主权的体现,忽视了孤残儿童和收养家庭的基本权利。

重建法治信心的必要性

李方平的建议书呼吁民政部撤销禁令,并尽快完成已配对家庭的收养程序。他强调,涉外收养制度不仅对孤残儿童有益,也为中外民间交流提供了桥梁作用,是利童、利己、利他的三赢选择。

他指出,涉外收养在中国已有数十年历史,为大批特殊需求儿童提供了温暖的家庭环境。终止这一制度不仅会导致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的信任危机,还将对中外关系特别是中美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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