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12月25日发布《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国家监委强力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守护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国家监委派员查处湖南省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等案件。(据12月26日新京报政事儿报道)
相关报道截图(图片来源:新京报政事儿账号)
据报道,这是官方首次披露,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收受贿赂,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这个消息未免令人心惊,因为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健康,一些不法人员从孩子口中“夺食”,令人深恶痛绝。对学生的食品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就是县级层面,而身为一县领导,居然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这就是防线失守。本该对学生健康负责的把关人不仅未能尽到责任,还形同帮凶,这让学校的食品安全如何能得到保障?
2012年1月5日,教育部财务司和财政部教科文司相关负责人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县一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如果出问题第一个追究责任的就是这一层。教育部网站2019年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也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可见,无论学生的营养餐还是校园食品安全,县级层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是负有领导之责的把关者。就营养餐计划来说,县一级是负责具体落实的层级,把资金落实到学校、落实到孩子身上去、落实到具体的配餐指南,最终靠县一级的层面来完成。学校采取什么样的供餐方式,天天吃什么比较有营养,也需要县里面因地制宜地做好这些事情。
县级层面是学生营养餐的把关人与监督者,也是组织实施者,结果,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因为收受贿赂,就见利忘义,不仅不切实履行为学生健康把关的职责,还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这就是与不法商人勾结在一起,沆瀣一气,如此作派,良知何在,道义又何在?
据报道,今年以来,隆回县连续两任县委书记被查,分别为王永红、刘军。王永红于2018年至2021年任隆回县委书记。刘军于2016年任隆回县县长,2021年接替王永红任隆回县委书记。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12月,隆回县曾发生小学生把营养餐的牛奶倒入水沟一事。此后,当地表示将积极探索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模式。2019年2月,隆回县学生营养餐及中小学学生食堂“四统”配送服务启动招标程序。
隆回县于2019年启动营养餐招标工作(图片来源:隆回县政府网站截图)
2020年的报道显示,隆回县中小学校食堂实行食材统一配送。报道提到时任隆回县委书记王永红率队督查全县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王永红指出,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办好营养餐,全力确保学校学生营养餐餐饮食品安全,让家长放心,让学生安心。2019年4月,时任隆回县县长刘军也曾率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在学校食堂自交餐费陪同学生就餐,要求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学生要有责任心,爱护学生,让学生吃到安全放心食品。结果,隆回县两任县委书记被指放任不良商家将劣质米掺进学生营养餐,这与他们在任上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表态相比,真是辛辣讽刺。
常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县级层面具体负责学生营养餐的落实工作,身为一县之领导,理当督促职能部门把营养餐的事情办好,造福一方学生。结果,还放任劣质米掺进营养餐,这样的县官不为学生作主,连回家卖红薯的资格都没有,注定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据报道,国家监委下大气力推动解决,督促有关部门首次摸清全国中小学食堂及供餐情况等底数,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这可见有关方面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决心。谁要打学生餐的主意,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