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过得足够苦,一切都可以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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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生了一件事,南美某国有关部门发布公告称,从正在建设的某汽车品牌工厂“营救”了163名疑似被虐待的工人,并对相关建筑公司下达了中止施工的命令。该国相关方面称,这些工人的实际工作时长超过了当地法律允许时间,有时每周连续工作七天,同时被关押在“有辱人格”的环境中。

为什么我要说得这么委婉,“某国”“某品牌”,因为我眼睁睁看着一篇谈论这件事的文章在眼前消失了,但这里边又有很值得讨论的事情。本着我承认我无法推动什么但我还想思考点什么的精神,我们来聊一聊。

我最想聊的是其中一个细节,就是事发之后,这些当事工人出具了一份声明,说我们是自愿的。剩下的事情我们先搁置,只聊一下这个自愿。

我也不想讲什么抽象的理念。当我看到“有辱人格”的环境这几个字的时候,我脑子里自动蹦出来两个场景,拦都拦不住。

第一个场景,是我初中和高中的宿舍。这六年,我的宿舍都是那种大通铺,一个班的所有男生密密麻麻挤在上下铺。初中的时候,冬天怕冷,还会跟相好的同学共享被窝。高中不再这么干了。宿舍里有不少温馨的回忆,比如中午一起用收音机听评书,晚上夜聊,尤其毕业那晚印象最深刻。但是现在想想,那应该算是一种“有辱人格”的环境。

假如,我是说假如,当时有个大城市出身不食人间烟火的记者,偶然跑到我们学校,发现我们住成这样,发了一篇负面报道。学校领导闻讯大怒,立马召集全校师生开大会,义正言辞谴责这篇报道“吃饱了没事干”“高高在上指指点点”,再打几张煽情牌“我们这样的地方,除了吃苦,还能有什么出路”。我想我和我的同学们很快就会自愿而踊跃地去反驳这篇报道。

第二个场景,我刚毕业那两年,工资很低,只能住得起合租房。合租生活的体验是很差的,不是《老友记》里那种体面的合租,一者室友来来回回换,性情怪异的居多,现在想想,要是长期住那种房子,性情不怪异倒是一件怪事了。二者房东对房子的管护极差,马桶总是堵的,灯总是坏的。无它,你不住总有人住,你就出得起这点房租,有什么资格要这要那?这又是一种我亲身经历的“有辱人格”的环境。

那两年我的心情大体是压抑、敏感而自卑的。但你要问我是不是自愿,我也只能承认是自愿。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我已经开始思考关于社会运转的事情。如果房东号召我去保卫这种居住环境,我是不会站出来的。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心情十分复杂。有个地方的合租房发生了火灾,死伤惨重,然后开始大规模治理。当时我还在跟人合租,但已经不是那种最恶劣的房子了,所以没有直接受到影响。按道理我是应该支持治理的,因为我知道那些房子存在赤裸裸的安全隐患。但我同时知道,这批烂房子退出市场,会让一大批我的同类离开那座城市,因为他们承受不起更好的房子。

后来我也离开了那座城市,但我的收入已经有了好转,在新的城市买了房,安了家,逐渐过上一种相对安稳的城市人的生活。我渐渐遗忘了那种在“有辱人格”的环境中生活的经验,但有时候不小心看到一些新闻,这些记忆就会浮出水面。

这不是那种普通的家常记忆,这是一种创伤,你会不敢过多过深地去进入那个幽微的区域。我现在之所以愿意谈论它,也是因为我摆脱了它。可即便我现在去回忆,胸口起伏的幅度也会忍不住变大。穷人很难讲出自己的人生故事,就是因为他们每一天的努力,都是为了不去直面自己的窘境。所以穷人的记忆是没有累积性的。

但我不应该轻易丢弃那些不堪的记忆。那些上不体面的生活告诉了我一个道理:越是生活艰苦的人,越会“自愿”受苦,因为他们知道再往下滑一步,会是怎样的“应许之地”。

一个底层人,来到大城市也好,去往海外也好,不管吃怎样的苦,他一定是自愿的。他不需要声明什么,我都可以替他担保。只有在他自愿吃苦的时候,他才有可能被看到,而当他身体受了伤,或者年纪太大了,总之外边没人要自己了,他会悄无声息地回到自己的村子里,过上一种无人问津的生活。这个时候没人再问他,你是不是自愿的,因为他失去了自愿的资格。

最近读到王明珂老师的一段话:“……更经常的是,我们以知识体系建立起一个虚拟世界,人们生活其中也就是被包在一个大蚕茧里。在这样的世界里人们有欢笑、挫折、悲伤、愤怒,但一切都理所当然。人们对于创造及操弄这虚拟世界的真实世界毫无所知,自然对造成自己愤怒与悲伤的根源力量毫无反应;或者更糟的是,我们的反应只是让这虚拟世界更’真实’而已。”

如果上面的这些思考是成立的,我想我们可以抵达一个结论:不要去问那个没有选择的人,你是不是自愿的。这是一条文明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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