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校园杀人震惊中国!主犯少年判无期 同伙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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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震惊的河北邯郸国中生被害案30日一审宣判,3名未成年被告各判无期、12年、不予刑事处罚。 (示意图:shutterstock/达志)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一审公开宣判,针对张姓、李姓、马姓3名未成年被告的故意杀人案,对被告人张姓少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李姓少年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另对被告人马姓少年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该起惊人事件是今年3月10日,邯郸市区一名国一13岁学生王子耀被3名同班同学杀害,遗体隔日被发现埋尸在附近一个废弃菜棚内,甚至脸部被铁锹击打的面目全非。之后3名嫌疑人遭拘留后仍无悔意,整起事件震惊全中国,再度掀起未成年犯下重罪究责议题。

河北省邯郸市说明,张姓与李姓少年作案时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而鉴于马姓少年在共同故意杀人犯罪中未参与犯罪预谋,未实施具体加害行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

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也提出司法、检察建议,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相关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依法决定对马姓少年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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