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发行消费券来抵工资,这位长春老板可真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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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不出(老板不想发)工资了怎么办?长春一家商场的老板想出了创新的办法:

自己发行消费券来抵工资。

红票子

自己发行消费券来抵工资,这位长春老板可真刑啊

绿票子



一大叠票子



别看这消费券是企业行为,设计印刷还真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

“长春币”的主体是活力城商场的外观照片,发行单位是重庆路活力城Mall,面额从10元到500元不等,每一张都有独立编码。人民币能有的,“长春币”一样都不少,每一处都精巧,连Mall的首字母大写都没错!

据该公司员工向媒体提供的《员工“消费券”使用细则》显示,本次发放员工“消费券”可用于重庆路活力城Mall消费,缴纳大众物业管理小区物业费,购买大众置业指定房源及车位,并有具体使用的详细细则和咨询电话,落款为大众卓越控股集团。

发生这种情况,当地监管部门是怎么处理的呢?

和此前河南郑州某公司用购物卡抵货款发工资事件的结局类似,郑州和长春当地政府很显然并没有处理涉事企业的意愿。





郑州公司用购物卡发工资事件的处理是由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做出处罚,并督促企业增加购物卡使用门店数量。你没看错,督促增加使用门店数量……意思是这么做政府认了,但你要尽量让员工能把购物卡花出去。

长春这家公司自己发行消费券来抵工资的做法,当地政府早就注意到了。人社局的回应是:

已接到相关投诉,并已转交给劳动监察大队处理。

怎么处理呢?大概率就还是调解,并督促企业增加消费券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长春这位老板创新意识这么强,胆子这么大,可真刑啊。

公安部门再不管管,只怕真要全国学习推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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