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与"拐卖"之间,山西和顺事件细节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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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的12月10日,山西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了“女硕士花花被收留”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长期关注人口贩运和精障权益的自媒体“自由娜拉”很快就公开提出了几点有力的质疑,可惜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得不够广:

1,官方和家属对花花走失时间说法不同,分别是2011年5月和2010年初;

2,有记者在地采访的村民指最早“收留”花花的另有一男子,事实如何?和通报中发现花花的女村民郭某,以及最终“收留”她强迫婚育的张某,三人间有何关系?确定没有金钱交易吗?

3,网传花花还育有一子被“送养”,是否涉嫌“亲生亲卖型”拐卖儿童罪?(毕竟张某及其侄女一直哭穷,此次案发也是因为侄女想帮“二婶”寻亲后才能落户获取低保待遇)

我当时看到调查通报,对于这个女村民郭某扮演的角色也产生了直觉上的怀疑。没想到,官方迟迟不给出更新的调查结果,反倒是张某侄女“小核桃”又忍不住跳出来,给自家“补刀”了。

我关注这个账号很久了。她曾经为了自辩,公开曝光过很多细节,比如:证实花花走失是十五年不是警方说的十三年;花花在被“收留”前,曾在村附近桥洞下被多个光棍强暴;甚至花花还生过两个孩子(一个送养一个夭折)据网友说也是她直播时讲出来的。

舆情发酵后,她的抖音账号暂停了直播,沉寂了近一个月。但就在1月6日,她发了一则最新视频,竟自然而然地谈到了通报中的这位女村民——

"婚介"与"拐卖"之间,山西和顺事件细节再追问

抖音账号“小核桃”视频截图。

谁能想到,这位好心的老大娘,不仅把花花带回家,给了她“一口热饭”,还跟张某的爸爸一起撺掇了这门“婚事”?

按照官方通报,这中间只隔了“数日”。让我们斗胆猜测一下:这位老大娘要是伸手要个“婚姻介绍费”,或是假托是娘家要个“彩礼钱”,不过分吧?

这个魔鬼般的细节,让我想到了最近拐卖幸存者杨妞花接受人物专访,矢口否认当年“奶奶”掏钱从人贩子那里把她买下来可能涉嫌“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原因只是“奶奶”不知道她是被人贩子拐来的。

但是,收买方对儿童交易的需求本身就刺激和培育了卖方市场,卖方自然有很多借口和托词,比如包装成送养。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法学家一直在呼吁“买卖同罪”,从源头减少“人口交易”,“不知情”不是逃避法律公平裁决的理由。

“好心人”会不会违法呢?我们可以看下面这个司法判例:



裁判文书网(2016)川1324刑初166号裁判文书。

所以现在的案情关键,还是落在了,双方到底有没有金钱交易(似乎拐卖妇女罪的认定,并不像贩卖亲生小孩一样,对于金钱交易有一个“合理范畴”的界定)。

回过头来说,“小核桃”不断为自己的二叔张某“鸣冤”,有道理吗?考虑到农村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小核桃”们朴素的正义感也会指向公权力机关寻亲不力是一切的导火索),也许还是会有很多人觉得“情有可原”。就像面对铁链女事件,也总有人对几个未成年孩子的命运更加共情和哀叹——从此以后他们有了一个“强奸犯”父亲和广为人知、饱受污名的“精神病”母亲。

但是请注意,公众努力发声想要的结果,恰恰就是“小核桃”的这句“如果”——



抖音账号“小核桃”视频截图。

为什么众多网友和农村村民们之间有这么大的认知错位呢?这个鸿沟,也许就像农村人看着城里“反婚反育”的高知单身女性一样遥远得不可理喻。这是古老的婚姻制度向现代社会文明跨越的一道“天堑”——差别就是,女性被迫牺牲自主性,去维系和成就一个家庭,以换取在世界上的一个位置,不再是天经地义。

一个普通女子享有的权利,凭什么放在一个精障女子身上,就活该被剥夺?因为精神问题带来的间歇性的“自主能力”缺失,尤其需要受到法律保障、由社会支持来补足。这不意味着代替她去做决定,而是需要在充分理解她的基础上、以实现她的最大利益为目的,尽可能地支持她。

为什么即便热度被控,很多网友还在自发日复一日地追问花花“被收留事件”?因为,“小花梅”是很多人心里的一道伤疤。而对我来说,从来都不只是“小花梅”,而是“小花梅们”。

本号的许多读者都是因“铁链女事件”而来,Belonging Space应该算得上是在网上最早针对事件发起网络集体行动的平台。当时,我们最在意的一项工作,就是搜集全网曝光的拐卖精障女性案件线索。如果是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真正有全民参与和监督反拐(中国反人口拐卖国家行动计划也是这么写的),也许每一个受害精障女性,都能得到及时的“解救、安置和康复”。

博主“基本常识”在上月评论山西和顺事件时,曾经反问过广大网友,“铁链女事件”后全国发起全面深入排查整治的打拐专项行动,可曾听说过查出并解救了哪一位被拐妇女?“当时我也曾天真地以为这件事会成为中国特定历史阶段拐卖妇女现象的一个终结点,以为江苏省和全国各省真的会借着这股舆论力量去解救妇女惩治罪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幼稚了。”

他说,“丰县铁链女事件被定性为偶发个案的那一刻,其他被拐卖、被拘禁的精神“失常”妇女的命运就已经被宣判了。”这句话让我读来非常心碎,因为这就是我们的遭遇:不到两周,线索征集网站被关停下线、记载70多条线索的表单被有关部门“收缴”、持续大半年的约谈……

但你要问他们,这些妇女的下落如何,解救了没有,只有“无可奉告”。他们唯一关心的是,这些个案的舆情风险有多高,有没有被外媒所报道。



2022年2月11日,某网络协作平台为线索征集表单提供平台永久域名,3天后收到通知紧急关停。

我们明明比更多人看到了更深更远更黑暗的角落,我们明明有机会解救更多的受害女性,为什么我们刚刚准备出发就被按倒在原地?是因为我们还不够勇敢、不够坚韧、不够成熟吗?为什么受到网暴的是我们,被造低劣“黄谣”的是我们,所有的施害者却逍遥法外隐于尘世?



“自由娜拉”近日发起的线索征集平台。

当我近期在网络上看到这份表单的时候,我哭了。我没有第一时间在朋友圈转发,因为我完全知道发起人所承担的风险。我只能在心底里为这些冥冥中“接棒”的行动者们祈祷。好在,如发起者所说,这是个架设在海外的平台,不那么容易被“不可抗力”击倒。(目前表单已经填写了近40条,如果看到这里,请帮助ta们一起转发。)

而在昨天,我又看到了一份“全国被困缅甸受害者家属联合求救文档”,据说很快就有1000多人留言填写家属受害经过。然而今天中午再点进去,发现显示“文件分享已停止”。发起博主说,“之前也停止过分享,因为有人恶意留言,后面又恢复了。”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其实,建设一个公开的受困者线索举报平台,本应该是国家职责,但当民间社会不得不介入补位时,大家最朴素的诉求,无非是希望每个人都能平等地得到法律保障,而不是必须要闹到舆情热点,才能进入法治渠道。一次,两次,热度越来越难推高,人们也越来越麻木,整体消耗的是社会信任。

我不知道,这两份表单还能生长出怎样的生命力,我能做的只是把它们转发出来,希望它们或多或少留下一点点历史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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