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成刚警官办了不少案子。2025年春天,他把自己办进去了。
3月25日下午,临沂市纪委监委发了条消息:
沂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王成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消息很短,事儿不小。因为王成刚这个名字,连着一桩在临沂拖了八年的命案——二苏案。
2017年,王成刚还是沂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教导员,主持工作。那年冬天,沂河里捞上来一具男尸,手脚被绑,还系着砖头。死者叫苏庆春。
很快,同村的两个远房亲戚,苏纪峰和苏晓峰,两个快70岁的老头,被锁定为嫌疑人。王成刚正是这起案子的全程主办人。
据后来家属和律师的控诉,王警官和他的同事们,为了破案,手法相当利落:
隐匿了白天清晰的监控视频,只拿出晚上模糊的光点说事。
采用了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硬是从俩老头嘴里“问”出了杀人、沉尸、沉船的全套供述。
案子迅速告破,王警官后来也高升了,当上了经侦大队长。
只是,被他办进去的两个老头,苏纪峰和苏晓峰,一个生于1949年,一个生于1950年,至今还在看守所里。他们被临沂中院两次判了故意杀人,现在一个死缓,一个无期。
1
王成刚进去了。但在他之前,当年指挥这起案子的顶头上司,早就进去了。
2017年案发时,沂南县公安局的局长叫刘星。苏晓峰在法庭上哭诉过刘局长亲自审讯他的情景:
踢我、扇我巴掌,我往外吐血,他说我吐的恶心。
这位刘局长,后来调任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当局长。2020年12月,官方通报:
刘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罪名一长串,贪污、受贿、违反各种纪律。网上还能搜到他情人的判决书,一个比他小22岁的女辅警,帮他收了50万。
一个公安局长,把自己活成了段子。
有这样的局长,这样的队长,难怪家属说:
这样的公安,不办理冤错案才是意外。
只是刘星落马的原因里,没提他在“二苏案”里的刑讯逼供。王成刚现在进去了,通报里也没明说是不是因为“二苏案”。
但他们都进去了。
2
说回2017年11月。沂河里的那具尸体,苏庆春。
他被发现时:
身着黑色外套,颈部套着白色尼龙绳,双手被黑色布绳反绑在身后,双脚踝也被黑绳捆住并系着一块空心砖。
苏纪峰和苏晓峰被抓后,很快就认罪了。公安给出的故事版本是:俩老头晚上收网没啥收获,去偷苏庆春网箱的鱼,被发现后遭辱骂,遂起杀心。苏晓峰划船靠近,苏纪峰抡起木棍猛击苏庆春后脑,一击毙命。然后绑石头沉尸,再把苏庆春的船弄沉。
情节完整,逻辑闭环。
但疑点从一开始就像沂河里的水泡,咕嘟咕嘟往外冒。
两位老人见到律师就喊冤,说被打了,不让睡觉,被逼着认罪。可证明刑讯逼供的录音录像呢?警方说:
派出所当时停电,无法同步录音录像。
但是,纸质打印笔录却有。
律师问:
停电了,怎么打印出来的?
后来,警方补一个说明:
监控和打印机不是一个线路。
检察院说,虽然头两次没录像,但后来在看守所录了,口供稳定,能用。
一审开庭,俩老人想当庭翻供,被法官频频打断。最后,苏纪峰死缓,苏晓峰无期。判决书认定:
二被告人被刑讯逼供的辩解不成立。
3
案子判了,但家属和律师没放弃。前后七位律师接力辩护,都坚持无罪。他们发现,这案子几乎就是个口供案,物证链条千疮百孔,甚至互相打架。
警方只提供夜晚模糊的监控,一个移动的光点(据说是头灯),以此推断作案时间和路线。
辩方质疑为何不提供白天同一角度的清晰录像进行比对?
检方说,是“根据案件关联性调取”:
这种选择性取证,指向性明显。
监控显示,俩老头晚上收网比白天下网多用了约30分钟。
控方说,这30分钟就是作案时间。
辩方做了模拟实验,证明晚上收网因为光线、操作等原因,多花半小时是常态,根本没空杀人抛尸。
警方也做了实验,找了个年轻渔民在白天快速划船,证明时间够用。
律师说:
让年轻渔民在白天替代眼花手慢的老人在夜间操作,这样的实验毫无可信度!
一审判决依据法医鉴定,死者胃内“充满食物”,推断死亡时间是饭后1小时左右,正好落在控方认定的作案时间段。
但是,卷宗里配的照片却标注“胃内空虚”:
文字和图片南辕北辙。
几年后,警方又补充了一张“胃内容物”照片,说:
之前标错了。
这张迟来的、模糊的照片,来源成谜,内容不清,更添疑窦。
该案的凶器,按口供是根木棍,随船沉了。
但警方始终没找到。
杀人凶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一个叫巴成发的狱友作证,说苏纪峰在看守所向他承认了杀人。这是唯一的人证。
但律师发现,巴成发的笔录签名是警察代签,理由是:
他不会写字。
可后来视频提讯时,巴成发:
自己签了名。
以上这些打架的证据,在一审都被强行统一了。
4
二审在山东省高院开了五天半。
这次,法庭给了被告和律师更充分的时间。
家属做的模拟实验视频也当庭播放了。
狱侦耳目巴成发也通过视频出庭接受了质证。
庭审的细节,让一审判决的根基摇摇欲坠。
2022年10月,山东高院裁定:
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
案子又回到了临沂中院。
为了寻找真相,苏家和苏晓峰家公开悬赏50万寻找真凶。
5
临沂这片土地,似乎特别盛产这种荒诞的司法故事。
任艳红案,农妇被指投毒灭门,两次判死缓。
起因是:
临沂警方找了个算命先生,算出她是凶手。
她被关押8年后,无罪释放。
张志超案,15岁中学生被指奸杀女同学,判无期。没有物证,时间对不上,全靠刑讯逼供诱供。关押近15年后,无罪释放。真凶至今未找到。
当年,临沂警方骗他说:
未成年人不用判死刑。
贺法田案,村霸1987年持枪杀人判十年,结果一天牢没坐,纸面服刑。37年后,再次杀人。
当年为何没服刑?
临沂公安机关说:
因当时办案人员亡故或年老记忆不清等原因,未能查清。
抓错的往死里关,该抓的查不清。这司法生态,有点东西。
值得一提的是,“二苏案”的检察官朱学珍,也曾是张志超案的公诉人。
据说她在法庭上,不管是对当事人、对法律、对事实、对证据:
她经常会发出轻蔑地笑。
“二苏案”的一审法官陈刚,也曾审理过任艳红案。
套路相似,坚决维护侦查结论,盲信笔录,否定刑讯:
在临沂,办冤案的人,似乎总能在下一个冤案里找到熟悉的位置。
6
刑警队长王成刚进去了,公安局长刘星早就进去了。
当年参与“二苏案”刑讯逼供的副政委曹繁荣、警察李文杰、麻海亮等人,还在外面。
检察官朱学珍还在给其他检察官讲课。
法官陈刚还在继续审案。
炮制冤案的流水线,似乎从未停歇。
2025年3月21日,发回重审的一审判决,在临沂中院再次敲响。结果呢?
苏纪峰、苏晓峰,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苏纪峰从死刑改判死缓,苏晓峰维持无期。
八年关押,两次庭审,无数疑点,等来的就是这个。从死刑到死缓,看似轻了一点,家属却看穿了门道:
这样它们两家就可以规避最高人民法院来死刑复核这个案件了。这种卑鄙的手段,它们在任艳红案中也使用了。
判死缓,只需山东高院核准,最高法的阳光,就照不进来了。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这操作,临沂司法界堪称专业。
两位老人当庭表示不服,坚决上诉。家属说,这结果,他们早就预测到了。在他们眼里,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检察院:
论制造冤案的能力,它们两家是最专业的,先后办错了全国著名的任艳红案、张志超案、焚童案,本案只是它们两家炮制重大错案的又一力证。
他们说,办案人员从不认真审视事实:两个七旬老人有没有时间杀人沉尸?有没有力气在黑夜里抱着几十斤的水泥砖飞跑?尸体到底怎么捆的?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口供稳定,案子闭环。
家属还提到一个细节,宣判时,审判长陈刚捧着判决书的双手:
在发抖。
陈刚法官,何许人也?他审过任艳红案,审过焚童案,如今又审“二苏案”。办了一起又一起后来被证明是错案的案子,不仅没被追责,反而:
一路高升,从副庭长升到了庭长。
这就是临沂的司法生态:
一个自我循环、自我肯定、自我嘉奖的冤案宇宙。
犯错的人步步高升,喊冤的人日渐衰老。
重审程序本身,也被家属指为“糊弄鬼”。还是那个审判委员会做的决定:
自己审自己,怎么可能推翻自己?
开庭前,法院就宣布,附带民事判决已经生效,等于提前认定了犯罪事实。这场重审,不过是走了个过场。
现在,皮球又踢回了山东省高级法院。两位老人,苏纪峰和苏晓峰,一个76岁,一个75岁,在看守所里已经熬了八年。体弱多病,风烛残年。
八年前,他们只是沂河边两个普通的打鱼老头。
八年后,他们成了这个冤案宇宙里的悲剧主角,名字和任艳红、张志超排在了一起。
临沂的土地上,这样的故事似乎总在轮回。
有些人,注定要用一生去证明自己的清白,或者,用一生去等待一个永远不会到来的道歉。
不知道两位老人,还能不能等到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天。
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话: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下劣凶残到这地步。
只是这恶,有时并非来自张牙舞爪的凶徒,而是来自那些穿着制服、手握法槌、口称“人民”的人。
他们冰冷地运转着一台碾碎人生的机器,面无表情,甚至,带着微笑。
沂河的水,依旧向东流去。河底的淤泥,掩盖了多少秘密?岸上的看客,又能记住多久?这世上,或许真有两种悲剧。一种是好人蒙冤,一种是坏人横行。而临沂,似乎两者都不缺。
写于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