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18岁男子多次与在网上认识的11岁女孩发生性关系 被诉强奸罪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orchid
发表评论于 2023-06-08 23:24:40
那些高官真正的强奸幼女却被美化位叫嫖宿幼女,反称幼女有罪,这是什么法律是什么世道?
笨傻痴呆戆
发表评论于 2023-06-08 17:29:17
嫩啊!爽过了也值!!!哈
天涯无芳草
发表评论于 2023-06-08 15:18:45
以前没有出现忧郁,显然忧郁是家人给的。
rainstorm
发表评论于 2023-06-08 14:41:06
以前在学校学刑法,课上讲的是,与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视为按强奸,无论被害人是否愿意。
好像其他欧美国家对未成女性也是这么保护的。
但是中国这些年根本不是这么做的。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4
, 共
4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