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女子丧偶多年想和邻居再婚,儿子把她告上法院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神迷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12:19:09
给这个妈出个主意:在她的有生之年,她可以享受房租,她过世后亡夫的房子可以留给共同的孩子。这样她在再婚家庭里的生活也有保障了。
ajaja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11:40:47
这个妈糊涂,自己要追求幸福就去好了,亡夫的房子完全让给他们共同的孩子不是理所应当的吗?不然她新婚的丈夫太有可能贪恋亡夫留下的大房子了。再说她自己也另外还有房产。
jiujiujiujiu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10:38:18
婚前财产继承的话,父母儿子老婆每人1/4,每人一层,跟遗嘱无关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10:02:06
现实版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9:02:59
首先,这个是婚前财产,结婚后也没有加上这位妈妈的名字,按照中国法律,这个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该妈妈还有自己父母留下的房产,估计那个房产也属于婚前财产,由这位妈妈自己支配。其实可以和儿子商量,和现在的老伴签订一个婚前协议即可,没必要闹上法庭。
二胡一刀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8:24:50
真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四层小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妻子本身就拥有其中一半,不存在继承不继承,丈夫的遗嘱无权处理。另外一半属于遗产,应该按照遗嘱分配,如果说再婚不能拿遗产也是有效的遗嘱,不存在什么违反公序良俗。
晚春123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7:11:03
这房产应该是婚前财产。这样附加条件是说得过去的,应该被尊重。房子继承只要发生在婚前,也是婚前财产
雪花漂飘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7:01:02
结婚可以。 妈妈继承的两层房子有可能被再婚丈夫分走一半,妈妈也得和儿子商量个办法吧。 难道就让儿子爸爸留下家业随便落于他人之手, 况且这个老张可靠不可靠还不知道, 这种妈的确够呛。为何多数老人都是搭伙过日子, 不就是担心财产纠纷吗?
hxz3140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5:42:49
有必要疯魔到这种逢中必反吗
modems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0:59:57
土共国的奇葩“法律”,如果可以称作法律对话
modems
发表评论于 2024-01-17 00:59:57
土共国的奇葩“法律”,如果可以称作法律对话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10
, 共
10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