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为了弟弟还是弄死你吧!”母亲用腰带勒死22岁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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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sie-2 发表评论于 2021-08-12 21:00:38
看标题,以为又是一个穷得没饭吃的家庭呢。
gd 发表评论于 2021-08-12 06:44:43
日本有类似案例。因家附近有所小学,儿子要杀死周围的小学生,老父亲把儿子杀了。
TexasPeter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22:38:11
社会对于精神病的处理太无力,非要等出事了才管。女儿有精神病是事实,既然社会不管,只能自己动手了。
退隐老妖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21:16:12
这对夫妻有可能是计划杀女然后要的老二,老二看看像正常的就实施行动把老大杀了。就是想甩包袱啦。
慢慢溜达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20:16:28
卖去河南农村,保证一辈子出不来
难为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8:06:21
回复网友评论 samo -----------
没有精神病康复机构吗?为什么不能强制治疗,非要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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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为杀人找借口,背后有猫腻,姐姐为什么精神错乱?即使姐姐有精神病,她也有生存的权利。
luck86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7:27:57
虎毒不食女,杀人犯的话能相信?
flysa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6:23:06
应该对女儿强制送医,这个妈妈真是糊涂蛋
OldPortland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6:18:51
传统文化制造出来的一批批愚民。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5:36:53
是不是重男轻女额是不晓得,但是听说过中国为了弟弟杀害姐姐的,没听说过倒过来的吧。。

就问一句话:为什么不能送到精神病院?我怎么看怎么觉得是不想给儿子留累赘聂,否则你给我个不送精神病院的理由啊。。。法官就是判的太轻,楼下有网友说的好,为什么听信杀人犯的一面之词??
上海毛毛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46:15
奇诡,如果是个儿子,她会勒死吗?就是故意杀人。
samo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42:37
没有精神病康复机构吗?为什么不能强制治疗,非要弄死?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38:52
从对男性的仇恨教育,到大女子主义,中国社会这五十年误入歧途。今天利用网络进行利己主义的行为非常普遍。
小编,这种误导,应该记过。
跟帖区良莠不齐,大家自重。
匿名3333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17:52
想误导重男轻女的难道不是那个母亲本人吗?她不采用这种毫无任何根据的言论,人家怎么会想到重男轻女?那个女孩有没有威胁过你听到了?还是楼里面哪个你所谓的女权分子听到了?那不是那个杀人犯说的吗?本来法庭采纳杀人犯的话就很荒唐,问题是人家采纳了,那么普通老百姓被带风向不是很正常吗?

这个楼里那么多人说精神病人就该死,真的良心都被狗吃了。美国有1/5人口的人患有抑郁症,而抑郁症也算是一种精神病。按照这种逻辑,这些人都该死了?您都这种冷酷思维了还说不是人吃人的社会!
laocaige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11:48
大家都说,女权分子可恨。确实可恨。完全是一群胡扯的家伙。
我们反对的是本文的女权分子故意带节奏,从标题,到插图,让大家往重男轻女上误导。底下的跟帖,也是有zhuniang在谈重男轻女。
然后这个3333在搅浑水。
匿名3333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4:01:05
看了国内网站上的评论,绝大多数都是声讨的,极少数认为母亲情有可原的,但同时也认可母亲有罪。
就事论事地来说,说女儿威胁儿子生命的,是那个杀人的母亲。死者无法替自己辩护,实际上儿子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就说明事实威胁不存在。而所谓的语言威胁,是由一对已经撒谎的夫妻来陈述的。从夫妻二人杀人藏尸就可以判断,他们已经撒了弥天大谎。虽然,你不能断定撒过谎的人一定会撒另一个谎,但是撒过谎的人再次在同一系列事情上撒谎的概率是很高的。用犯罪分子的话当作证词,从法律的角度不严谨吧?

另外有人把声讨杀人犯说成女权,这种人脑子进粪水了吗,那个杀人的就是个女的,怎么就女权了。如果因为人家是精神病就可以随意杀死人家,这完全是没有人权,和女权有P关系。
ForrestNZ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3:49:16
我不同意女儿的命不如儿子的命的说法。
女儿杀了儿子,女儿也会判死。死2个,不如死1个。
并且精神病人,自己痛苦,也带给家人痛苦。只能二害取其轻。母亲肯定也很痛苦。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2:59:26
1, 本质上,就是女儿的命不如儿子的命!
2,中国南方是重男轻女的重灾区,也是漠视妇女儿童利益的重灾区!10个重男轻女cases, 9件出在南方,10个虐童案件,8个出在南方! 而广东海南香港广西福建这些地方,又是重中之重!只要到那种地方转一圈,你一天都不想多呆!
后果就是,那几个地方的人长得是中国人里最丑的,广东福建人跑到国外,又把中国人的牌子砸了。
山山石石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2:21:00
就是生了儿子重男轻女女儿才得病的吧
southgate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2:10:27
记得一个农民掏个鸟蛋逮只鸟都能判个十年徒刑,法律都是橡皮筋啊
L-Seven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55:18
正式进入互害模式。连亲生骨肉都下得了手何况别人?判5年是怂恿犯罪!
Panda-2020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53:00
别生
baydad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48:13
???
谋杀一个人才5年?
兔比兰伯王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44:43
人伦惨剧,听着不真实

让她出去住,不把钥匙给她,22岁可以自己谋生了。

杀人太过分了!
湾区范儿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44:14
女儿不值钱,嫌累赘就弄死吧。
云一片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41:00
整个故事就是编的
humimm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8:07
像是县太爷判的, 不像是法院判的,情有可原就这么轻判了,可是一条人命啊,还是故意杀人, 可能县太爷也认为死了一个疯子,皆大欢喜吧。这小儿子大了要是知道妈妈为了自己杀死姐姐,咋想
云一片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8:00
22岁为什么会住在家里?完全可以自己独立住啊
Gryffindor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5:30
"在之后的侦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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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人死了怎么知道如实?有钱人都可以申辩没办法只能杀死精神病女儿,那没钱的以后直接杀死算了。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4:52
習近平思想就能把這些病治好。
ztgp3614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2:00
看了下面的发言,中国人太残忍,是个劣等民族。
ztgp3614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30:00
重男轻女。就医,分开居住就可以解决问题,只是要花点钱,根本没把女儿当人看!
st1025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25:37
怎么不送精神病院呢?
匿名3333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23:58
养了22年的女儿,感情还不到养了3年儿子的万分之一,这重男轻女已经达到了脑残的程度,实属动物到人类的退化。
悟空是女的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20:47
父亲报假案,隐瞒真相,做伪证,确没有一点点刑事处罚,这是什么落后的时代
悟空是女的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12:43
才5年!!!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04:00
另外除了说狠话和摔东西,文中没有提到女儿真正出手伤害弟弟。是母亲主观认为女儿是个威胁,出于她对儿子的偏爱,有错误判断的可能。
oktober01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02:31
这都是些什么妖孽呀!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1:00:00
22岁女儿,3岁的儿子,从年龄差和母亲的表述自己的命偿女儿的命,一定要就救儿子,说明这家子,尤其这个母亲可能非常重男轻女。如果是这样,所谓女儿对儿子的威胁,可能有母亲主管夸大的成分。不管怎么说,明明有其它解决方式还故意杀人就判5年,有点儿轻。
总是我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51:28
这可是故意杀人哪!
wwoo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46:00
看清楚了,杀人判5年。
金拱门汉堡包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41:00
有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有伤人的可能性,所以杀人也情有可原。
懒得编笔名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33:48
精神病是遗传的,估计当妈的也是脑子里只有一根筋。女儿有精神病有的是办法控制,非要勒死?
人心不平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15:17
家里条件好,为什么不送精神病院?医院肯定有办法治疗狂躁症。杀死也太残忍了。
xiaoyuzi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12:00
为什么不送女儿去精神病医院?
分享_快乐66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11:11
这文章让国人看见还有敢生三胎的吗?
kcxie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10:02:00
干嘛杀死他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或者别的办法都可以。
品酒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09:58:33
Omg! 这个妈也有精神问题
Beerpool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09:52:00
送精神病院呢?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21-08-11 09:51:26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这妇人太恶毒了吧?怎么能下得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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