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美最高法院限制米兰达权利 警员没陈述可免起诉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LLC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21:57:00
判得好,现在罪犯比警察还理直气壮,这个社会能太平吗?
anchoret98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21:46:56
麻辣隔壁的,简直疯了!

「程序正义」,是自由世界保护个人自由、对抗强权的底线。
连特么「程序正义」都不要了,美国到底要往哪里走?!
Jcq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9:33:22
进步派法官?应该是激进派法官吧
我要真普選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8:22:00
相信事實(八戒):宣讀Miranda Right是外面負責拘捕的警員,不是負責審問的。而且審問更加有全程錄影錄音。你就算沒有來過美國,也看過美國電影電視劇吧?
bingwood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7:32:00
呵呵,相信食屎的確是屎尿愛好者!
零不是数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7:30:28
多数人说是自由派法官的,这里称作“进步派”?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7:20:07
唉,无知者真的无畏啊。戴摄像头的警察管审问犯人吗?连基本分工都不知道,还敢胡扯蛋?

搞预审的警察才需要宣读那个东西,而那根本不是外面的巡警。而且,这个宣读是早就有的龟腚,那时候有摄像头那个东西吗?呵呵
点点点点点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6:21:00
相信食屎不在美国还有怀疑的吗?他可能在某个二线城市的监狱了。
XM25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6:03:49
不过裁决同时表明,现场警员若没有陈述警告的话,后续聆讯不得使用犯人当时的证词。
================
这个很重要。警员若没有陈述警告的话,你可以胡说八道。当然你不会蠢到无缘无故自己提供线索。
worley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5:53:35
孕妇有没有杀死自己“未出生”孩子的权力?
这是一个残忍的问题。尤其当这个胎儿已经有了心跳,还能随意杀死吗?
Erdoalja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5:22:00
逮到不说英文的,说了不也是白说,碰到无赖的肯定要告
不允许的笔名 发表评论于 2022-06-24 15:15:04
高法向美国国父原本的设计回归迈出了几步。高法本来的责任就是查违宪不违宪,不管张家长李家短的具体案子。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2, 共12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