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少数派报告”:反堕胎,就一定是开倒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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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凡人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21:10:13
为什么不能妥协一下,各退半步?
不得不说,代表民主党领导力量的两个族群,很欠缺妥协的基因。在妥协实践上,传统英国人做得比较好。
CTPCW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6:18:10
反堕胎,就是开倒车. 做出这些决定的权力实际上属于每个人。
柳小波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2:33:15
同样纽约州很多人认为23周半的婴儿也能合法流产太不人道,但又舍不得搬走,所以不满又有什么用?这就是民主过程,不可能事事如你的意
pcboy888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2:32:54
最近这两幢判决打开了口子,以后还有更多“惊喜”。判决出来,有人欣喜若狂,有人愤怒不已。看看接下来还要推翻多少陈年的判决吧。
大荣确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2:19:43
现代社会任何行为如果能够成为宪法保障的权利,必须基于人人平等的原则。堕胎只限于女性,不符合人人平等原则,不能当作权利来看待,不属于普遍人权,因此没有合宪或者违宪可言。堕胎作为一种特定的人类行为,可以由各地方的立法机关依据当地民意立法予以规范。譬如有些州允许抽大麻,有些不允许;有些州有死刑,有些州没有等等。这些属于州和地方的权力,联邦不应介入,否则违宪。
晓楠22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1:38:21
是开倒车。
首先有人做过统计到底每年有多少人堕胎吗?是很泛滥的吗? 完全不是。选择堕胎绝对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一定是没有其它选择。有人会说不会生下来送去领养吗?孩子不是玩具。有人没孩子就想从别人那里领养一个,但是有多少人想过被领养孩子那终身挥之不去的阴影和疑惑,为什么被抛弃?亲身父母是谁?

如果法律规定24周甚至20周后不允许堕胎还是有道理的。6周则等于0. 有多少人在6周以前会知道自己怀孕?而且有可能堕胎的人又恰恰都是意外怀孕的。只有准备怀孕的人才会天天去测试。

WT1951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1:33:00
非常希望能有機會閱讀序後的《美國墮胎案是與非》的系列。還望不用等太久…
汤圆元宵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1:10:00
这篇文章就是在偷换概念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22-06-27 10:26:55
先解救徐八子,再来谈女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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