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入狱10年,还有没有人能给这位强奸犯“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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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way
发表评论于 2022-08-03 15:47:00
那是瘋狂的年代.因為一個人的變態心理.使整個社會的人陷入瘋狂.然而還有人在吹噓他治下的國家.
泡沫儿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11:55:40
大家没注意到是1966年吗?
8421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11:25:20
黑。
已经4段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10:40:14
这些媒体, 为变态残害儿童的人渣喊冤, 不怕报应吗?!
龙头铡刀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09:33:00
关键是没说为什么诬陷他。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09:28:09
对于汪康夫的认定罪状却出现了三种截然不同的版本:
社教工作组调查认定,他强奸9人,猥亵10人。
公安机关认定,他强奸12名女学生,猥亵7人。
莲花县人民法院判定,他强奸2名女学生,猥亵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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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法院是经过慎重考虑才判定,并不是其他机关说什么就是什么。既然涉及这么多人,说此人清白是侮辱所有人的智商。
那些受害人的话语早就表明了,她们不希望被人认定被强奸,否认很正常。现在提出,很容易影响家庭。
已经4段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09:16:57
几十年前的案子, 都是小孩子对父母说了, 这么多父母联合起来告他。现在父母都过世了, 他找长大后的女孩子们去求证?害人精关十年太轻了
Yummy2000
发表评论于 2022-08-01 08:42:17
中国的冤案,多了去了。 严打期间, 多少人, 以耍流氓罪,被枪毙。 放在现在, 屁事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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