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7条人命!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大量细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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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LTON80 发表评论于 2022-08-21 06:17:39
在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面前,
中国要努力显得“很法治”
当然,根本来说这些都是浪费司法资源
springgarden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9:33:15
再多说 一句( 抱歉占用太多版面)。认识一个美国律师,以前做刑事后来改民事。他说受不了为坏人辩护。明知他们干了坏事还为他们说话。这是一个50多耶鲁毕业的律师。不知道是否他的真心话。
springgarden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9:14:08
和楼下zhuniang 同感。“不吐不快的,是这个人终于暴露出来的无赖,胡搅蛮缠的性格”。 看到她的样子和说的很多话, 就四个字 “地痞无赖”。 她很会包装很会迷惑很会带节奏。能否看穿她为人的本质,也看个人功底。善良正直的人,一看就看穿她的伎俩。人都是以自己的感受衡量他人。正常女人,就算被胁迫,结果死了这么多人,出了这些惨无人道的命案,也会愧疚,不会这么趾高气扬地。好像自己比被杀害的人还冤。就算被胁迫,她也够狠毒。被胁迫去诱骗男人上钩对于一个正常思维的人是很难做到的。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8:49:29
我比较同意springgarden的评论,对她应该判死刑,or死缓,or无期,这个我不敢下结论,因为不是法律专业的。不吐不快的,是这个人终于暴露出来的无赖,胡搅蛮缠的性格,她对法官的问题的回答让人脊背发凉,不寒而栗,如果我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类人,我是永远搞不赢的,绝对手下败将!
法官or检察官问她声称的与法子英结伴旅游,她答‘去看祖国的大好河山,我还想去华盛顿呢!’
问她知道受害人死亡还到银行去取受害人的钱,她答‘已经那样了(指死了),我也没办法’。
......
哪里象受过一定教育的女人,活脱脱一个无耻的娼妓(不配被称为专业的‘性工作者’)!
希望这个criminal case早日结案, 不想再看到这个案件的消息了,越来越恶心。
springgarden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7:33:22
首先,不熟悉案情和调查以及警方已经掌握证据的先好好看看再来评判。
一审的时候,劳还不确认警方的证据;经过一审,她和她的新律师把警方掌握的证据自己研究透了,采取了新的策略,凡是不是铁证的 ( 所谓指纹血液DNA)都全盘不认;包括买狗笼子,劳竟然说是为了自己要养狗 ( 在犯案期间流窜,忽然要养狗买狗笼;买了马上就派上用场用来杀人。 你信吗?谁会信?)。劳的律师,凡是检方证据,都有问题; 而劳的闺密和劳家人的证词都可信。这是什么双标啊。劳和律师抓住一点,就是没有铁证,死不认账。他们还有一个立足点就是被胁迫。被胁迫一次可能,两次可能,怎么可能这么长时间,这么多次?谁可以证明被胁迫?不看主观,就看客观造成的事实。劳二审忽然变得自信强大,还公然藐视法庭 (在美国都没有这么和检查官说话的)。她二审暴露了自己性格里的痞子风格,一副我就顶你,你敢怎样。倒是很附和她混迹声色场所的特质。一个傻白甜怎么会在声色场所混得风声水起?怎么会撒谎到处隐藏?被抓的那刻都不承认身分。她二审如此嚣张就是因为她的律师给她希望。她可以不用装的那么“淑女”了。杀人犯都是犯罪,但有的值得同情。而对她,同情不起来。骨头里属于极其坏且冷漠的本性。不是那种由于特殊原因成了杀人犯的。
springgarden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7:12:40
更有意思的是,说她为什么这20 年没犯罪,就说明她是好人。这是什么逻辑啊。难道要不断犯罪才是犯罪?如果这个逻辑,明天去杀人,然后今后不再犯,只要抓不到,就不算坏人。如果不给她判刑,是否就是鼓励潜逃。只要你能躲能逃不再犯,以前的一笔购销。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7:03:30
倒是建议不杀她,无期,永不释放。。。在监狱里会有不少人会收拾她。。。让她天天流血遭罪!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3:52:27
好多书呆子在这里照搬美国司法。中国和美国不一样,推理和证据一样重要。如果按美国的司法她的确应该判20年以下,但是中国这样的国家承受不起,因为谋杀案会直线上升。两次审理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个人习惯性撒谎,一个接一个,根本没有信用。
fatrabbit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3:37:00
七条人命,包括前同事无辜妇女儿童。帮凶也是应该死刑。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1:29:02
而且谎话连篇
zhuniang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1:24:47
她说她是被法子英胁迫犯下诸多罪行的,按照常识和逻辑推断,面对法子英那种杀人不眨眼的穷凶邪恶之徒,我认为可信 - 她会怕他。
但是于法于理于情,她为了自己和家人不遭致法子英的报复,就配合他做谋财害命的事情,事实上就是帮凶!是把自己的‘灾难’转嫁给受害人。她受过教育,知道警察法院,家里也有父母哥姐可以商量,不应该找不到离开法子英迅速终止犯罪的方法;
没有她,法子英钓不到那么多受害者,犯罪难度要大大增加;
在法子英被枪毙后的20年里,她从未想过自首谢罪?

感觉这个人至少无比自私冷酷。
明心见性观自在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10:18:35
说该杀和不该杀的,都是围观群众。不管在哪个国家,量刑都需要证据支撑,你说她是罪犯,她说自己是受害者,该相信谁?时间久远,取证变得更加有难度,个人觉得极刑的可能性不大,拭目以待。
望乡客人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09:48:36
该杀!没有她的主观色诱不会有七条鲜活人命的陨灭!尤其是熊姓的幼女!从这些被害人的角度考量,此女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不好吃懒做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08:55:36
She didn't conduct any more crimes in the last 20 years which means she is not so bad. Nobody knows what exact relationship they had so I think she should not be 判极刑! About 10 years!
optionguy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08:25:27
法子英看到劳荣枝和其他人多看两眼,就会对她拳打脚踢。


这个说明了 两个人的主从关系
泰傻 发表评论于 2022-08-20 07:15:02
总感觉她的心理指标超出了正常人和正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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