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把知名律师刁难到突发心脏病 审判长曾动员被告人认“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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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11:24:34
呵呵,在兲朝,整不赢官司整律师,把律师整死,或者整不会廖,也是法治精神么。
sgbigsell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10:29:43
在中国,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西岸-影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08:35:27
“ 不知宣威法院为何调用这种椅子,又为何惧怕律师取证?”
————
这句话大概率是不成立的,取决于中国法律的具体条文。
这是涉黑案件,有可能是暴力有关的性质,被告人不排除就是暴力嫌犯。对于具有暴力倾向的案件的审理在一些国家甚至使用封闭铁笼的模式,美国也有过当庭使用手铐的情形。这并不是说不尊重无罪推定,而是防止法庭发生事件。
尤其是如果中国法庭程序允许这种方式,就是没问题的。
律师对这事情取证,如果没有法庭同意,理论上应该不合法,毕竟法庭并不是双方任何一方,而且有权力决定具体程序。
国内很多这类文章是刻意混淆基本概念,都有预设前提,而不是基于相应的规定为基础。
花椒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08:25:20
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再说一遍也不嫌多:中国的法律就是共产党床上的一个婊子,党让干啥就干啥。
郑南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08:15:27
暗无天日的黑社会
分享_快乐66 发表评论于 2023-11-07 08:11:04
大外宣终于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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