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男子连上23天班刚出车间4分钟猝死 当地:不是工伤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Biao9919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14:57:07
其实他不止联系工作23天,而是联系规则38天,这38天每天工作12小时左右,中间就休息了一天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13:48:37
呵呵,这家公司老板冰雪聪明,也给兲朝老板们指明了一条榨尽工人血汗,无责一身轻的金光大道。
中共大外宣们应该积极配合,大力宣扬兲朝工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勤劳勇敢大公无私的伟大精神。
厉害国崛起,就靠这些工人廖。不过,主要还是要感谢党,感谢资本家们。
hkzs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13:40:28
律师不行。
BKL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12:00:27
这就叫忙死,如果没休息连续上了23天班,死时刚好在洗手间小便,那算不算工伤?
iloveCCP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7:52:52
想起了上小学时,语文课本里的周扒皮, 包身工,等等。 解放70多年了, 又回到解放前了。如今受几座大山压迫?
winwin321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7:42:53
中国司法不独立,政府和企业穿一条裤子,工人有理没处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学会保护自己,不要没命加班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7:35:30
看标题以为不间断工作23天,也就是连续三个周末没休息
cwang28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6:49:10
人为财死 鸟为食亡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6:10:23
如果死者生前工作是干搬砖类的体力活,如此长时间工作,老板默认,当然属于过劳死。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5:45:36
起诉过劳就是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长工作时间来起诉,另外需要提供超时工作是否自愿,是否有其他工作等证明。如果此人工作时间超过国家标准,当然就是过劳了。如果没有超过,而且是自愿为了奖金加班,那么就不是过劳。
相信事实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5:36:24
法律诉讼的重点到底是工伤还是过劳?从整篇文字来看,是工伤认定的问题,与是否过劳无关。
法律诉讼一定要使用针对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起诉对方不利的弱点,而不能仅仅选择哪个可能赔偿额高,但胜诉几率低的去起诉。
他连续工作,应该按照过劳死去起诉,而不是按照工伤,因为工伤是有严格规定的。条款特别强调了上下班途中只有交通事故的伤亡才是工伤,那么显然是明确排除了其他死亡原因,所以按照工伤起诉赢的可能性很小。
秋林小屋
发表评论于 2023-11-17 02:41:00
万恶的,吃人的旧社会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12
, 共
12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