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南加一名流浪汉性侵11岁女孩,被判处62年刑期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dadong 发表评论于 2024-08-16 20:12:36
62年…管吃管住…终于有着落了
ecolio157h7 发表评论于 2024-08-16 08:44:48
是不是少了一位猪裆的票蛆?

也不一定,猪裆现在百般想要透过法案让监狱里面的罪犯也有投票权
cwang28 发表评论于 2024-08-16 05:05:59
美国这类渣渣只会越来越多。 别忘记投票炫三哈 让你们的女儿们过上好日子
老歌好听 发表评论于 2024-08-16 04:39:00
判太重了。在中国会判1年
beixuanlv 发表评论于 2024-08-16 02:25:00
62年刑期如此漫长,他怎样解决生理需要啊?最好把他阉割了,他就没有这方面的欲望了,安心服刑
blueflame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3:25:00
枪毙
ljcn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2:33:15
这发型。
mudanxianzi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1:55:03
送到特殊监狱,让犯人去折磨他,
xyz18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1:43:42
美国法律应该修宪,对这种性侵犯应该施以宫刑,让他痛苦的过完余生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pig_1971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1:16:26
为什么不直接枪毙!把粮食留给需要的人。
洛城一郎 发表评论于 2024-08-15 20:57:00
为什么不能让他先成为太监?省去畜生发情难过时候的痛苦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1, 共11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