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锋芝发表离婚声明:因性格不合 儿子共同抚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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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墨
发表评论于 2011-08-22 12:14:29
反对J_man的建议! 石墨***千万别换两新人,要不更没完没了了。就留着这两个垃圾吧,慢慢就会消停了:)
西雅图听雨
发表评论于 2011-08-22 07:46:03
为什么常有人声明“保留追究之权利”? 西雅图听雨***不声明就自动放弃追究之权利了吗?
J_man
发表评论于 2011-08-22 06:02:25
能不能换两新人,有完没完? J_man***祈求上帝把这两个用雷电劈死,不要再制造垃圾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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