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中国最后的人民公社面临解体 乌托邦运营30余年(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信天由命
发表评论于 2011-12-15 22:23:23
所有的理想都毁灭于人性的贪婪
aac
发表评论于 2011-12-15 17:00:29
这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过渡制度”,是很好的实践。 的确是很好的保障制度。因为很多人,特别是老一辈农民,没法跟上现在社会节奏进行竞争,所以要用保障制度养起来。然后下代进行转型,完成历史使命。农民到工人的转变,不是一天的事情,能平稳转变是再好不过。
精神绿洲
发表评论于 2011-12-15 16:20:17
《人民公社》是最臭名昭著的乌托邦
网上出现《评论: 中国最后的人民公社面临解体 乌托邦运营30余年(图)》一文 ,读后,本匹夫也有话要说。
“2002年7月,崖口村曾因一篇报道与广东一家媒体打起了嘴巴官司,在崖口村委托律师向该媒体发出的律师函中,‘称崖口村的集体生产方式为’‘人民公社’”是列在首位的打官司的理由。”
“陆汉满认为,人民公社制度已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解体,崖口村也不例外。崖口村从未宣称自己仍在实行人民公社制度,这顶帽子是强加在崖口村头上的。人民公社制度对劳动者具有人身强制性,崖口村的现行体制是村民自愿选择的结果,村民参加集体劳动均属自愿,来去自由,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崖口仍坚持集体劳动的模式,根本原因是为了保护村中的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生活的基本保障。因为弱势的农民一旦进入市场,必定变得更加弱势。他们留在这个组织中,依靠自己的劳动,却可以获得一份有尊严的收入。”陆汉满如此解释设计制度的初衷。”
“崖口的乌托邦制度与人民公社制不尽相同的另一特点,便是它接受甚至依托市场经济,而不是拒绝市场经济。”
从引用的上面几段话,人民公社这个称谓是不得人分心的。所以,早在2002年,崖口集体所有制被某媒体报道并被称为人民公社时,就遭到牙口人的不满,甚至委托律师打官司。本文在报道崖口集体所有制解体时,又使用了“人民公社”字样,我都有点替那位固守5亩5分田老支书鸣不平,人家早在2002年就为去人民公社化这个概念打官司,最后还往人家身上贴“人民公社”的标签。我想心灰意冷的老支书没那份心思在与媒体打官司了。
显然,也即是说,乌托邦的形式很多。而人民公社不过是其中一种形式而已。这种乌托邦形式是强制性的,专制型的,是带血腥味的。那一代人还记忆犹新:批评人民公社这者、说人民公社不好者、不愿意加入说怪话者,等等不少人遭到了无产阶级专政。未被专政的,后来更多的由于毛的无良统治饿死在人民公社里(毛将责任推给天灾和农村基层干部)所以,人民公社在乌托邦中是最残酷、最丑恶的一种组织形式,也是乌托邦形式中最臭名昭著的一种农村社会组织形式。
去人民公社化概念的崖口集体制至少考虑到村中弱势群体,颇有点人性化的味道,甚至还不排除依托市场经济。所以苟延时间长一些。因为毕竟处在市场经济的包围中,解体是迟早的事情。市场经济是讲资本的,而资本经济,尤其资本,是无孔不入的。而资本通常也带着血腥味的,例如拆迁问题引发的强拆、致人伤亡事件层出不穷等。所以资本盛行的市场经济,必须伴随着完善的法制,牵涉到各级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尤其重要的是立法水平、执法水平及国家公务人员的行政素质和执法素质等。否则社会就走上了认钱不认人、认权不认人的权贵资本主义,最后必将导致走上代价更高的改革之路。否则,忽悠人民造反的第二个毛泽东的诞生必将得逞。革命的代价很可能比改革的代价更高。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3
, 共
3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