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90后青年扶摔倒老人被判赔7万 拒签悔过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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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u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17:51:11
报道写得很蹊跷
IfuleYou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16:56:53
交警队做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结论,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吴俊东负有70%责任,赔7.3万元。
虽然责任无法认定, 可是共产教法官都是神仙, 可以随便判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14:31:00
浑水摸鱼!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13:03:53
难怪在大陆出任何事,看热闹的人比帮忙的多!病态的法律,造成病态的风气!
bagua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11:52:12
也不知是不是记者胡喷,但是反正得出一个结论,看见老人摔倒,千万别管,除非你是陈光标,想撒钱。还有,恐怕打电话报警都有危险,人家会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报警?这些老人都怎么回事啊,没有医疗保险就该讹人吗?拿医疗保险说事的人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6:22:01
中国的记者素质太差,老人是吴俊东超车后摔倒的, 为什么在报道中只字不提。

2011年6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俊东在超越原告驾驶车辆过程中并未鸣喇叭,其在超车过程中与原告车辆横向距离40~50厘米,其在行驶过程中未尽安全驾驶责任,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胡启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搭载成年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被告吴俊东承担本次事故原告损失的70%,合计69602.4元。
Fieps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4:48:14
报道写得很蹊跷,不过,当今很多记者都这德行,抓到半截子热门的题目就跑。

"金华90后吴俊东扶起骑车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老人咬定是被他撞倒的"-这是记者亲眼目睹的事实?"交警队做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结论,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吴俊东负有70%责任,赔7.3万元"-为何记者不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中国还需要建立合理的保险制度和赔偿制度,即使是吴俊东真的撞人,赔偿应该根据肇事人的每月收入以不影响正常生活为前提,分期付款来合理判决赔偿。有加入人身和财产保险的,应该由保险公司来付款。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4:23:30
我觉得纳闷:倒在地上的人干嘛有那么多人去扶?就像当年德国党卫军打巷战一样,干掉一个又来一批,没有一个退却的。摔坏的人你扶一把就能扶好了?没摔坏又要你扶干吗?弄不清楚这是什么年代培养出来的不堪一击的道德意识。到了要赔钱了都觉得委屈,但是知道吗?为什么被扶的人都喜欢诬赖?因为骨子里瞧不起这种便宜好人。真正有帮助的做法:观察,询问,联系。
wenxuecityzyq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1:20:50
既然无法弄清事实真相,就是说无法证明是被告撞的人,怎么定罪啊?这种法律也太可笑了吧。如果撞了人而不去扶,岂不是没有事了?
大牛哥为什么否定中医呢?好的中医是手到病除的,而且不花多少钱。你懂中医吗?花三年学一点基本知识吧。
大牛哥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0:46:26
建立全民医保,看病不花钱,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要夹心、南京老太、小月月等事件。而要建立全民医保,必须先废除中医。逻辑连环套。。。
PLA-CH 发表评论于 2012-01-18 00:06:26
“成天跑来跑去的,花了不少钱和时间“ 为什呢。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建全的,大家对法律就不会怀疑,那还“成天跑来跑去的,花了不少钱和时间“ 干嘛呢。大家说对吗。
奇谈 发表评论于 2012-01-17 23:57:36
以后遇事要慎重,最多只报警,绝不管闲事。各位切记!
提筆忘字 发表评论于 2012-01-17 23:52:15
唉,看來以後道德低下的人群中,多了我一個,誰還敢助人為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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