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儿子婚前遇害身亡 母亲为凶手求情称其还年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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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今 发表评论于 2012-05-17 11:27:21
在這個案件裡,中國的法律給被害人他媽的連民心讓路。在別的案件裡,中國法律還可以給各種各樣的東西讓路,比如。。。u name them!
我来说说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20:58:20
中国有欠薪不给的风气。有时候不是没钱发薪,而是一种风气,很多老板都这么做。这样的人很可恶。
dreamer1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9:36:16
这位妈妈是太伟大了,但愿罪犯能感受到,能重新做人。可情和法是两码事,有人说情就能免罪?
SWM06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9:33:56
我怎么觉得这没媳妇太自私啊,把自己的亲骨肉杀死不说,等于再次杀死了老人的后代,够狠心啊,孙子出世,怎么也对失去儿子的老人们是个莫大的安慰,这女人太缺德自私了,就怕连累了自己,怎么没人骂?
木每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7:51:01
视法律如儿戏。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7:28:21
糊涂妈妈!如果是失手一刀是一回事,但连捅了10多刀,还不叫“穷凶极恶”那啥叫啊?
双城春秋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7:26:51
犯罪不是一种偶然,有特殊的心理缺陷造成,往往会重蹈覆辙。但愿12年后没有人再次成为受害者,万一有这一天,这善良的老母亲恐怕会自责不已。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6:55:07
这是高尚的爱吗?Stupid!
dc_pal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5:00:46
该怎么判应该依法! 母亲不是法律! 儿子是个独立体,不是母亲的私产! 这就是为啥在中国,父母可以随意暴打孩子。经常有打死孩子后说,他说我生的,我可以处置他。可怕的观点!
luguo1luguo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4:45:06
强烈支持speakoutloudly的评论。

“不觉得有什么感动的。对待坏人的慈悲就是对待好人的残忍。她可能就是儿子死了,受的刺激太大了。给杀人犯一个机会,可他何尝给过受害人一个机会呢?毙了杀人犯,的确不能让受害人复活,但却可能拯救了未来更多的受害人。”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2:49:36
She has a big heart.
sasa0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1:54:47
这是个善良伟大的母亲! 只有象基督一样的的大爱才能改变罪人!
blush?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11:14:27
一辈子怀恨那就浪费了自己的一辈子。有时候, 宽恕是为了活得好。
linda2468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9:34:32
Come on, all you people who put bible here, please, she is a normal Chinese mom who has no knowledge of your bibles. What she is is just a great human being. That's all. She most likely is not a Christian. She does what her inner soul tells her to do. She has faith in Budda more than God, all right? Give me a break
cheesewithwhine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9:05:20
求情就能轻判,呵呵,法律如手纸。
cdwb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8:42:34
我做不到,不过佩服做得到的人。人命是宝贵的,这个杀人犯应该得到无期徒刑,然后根据表现得到减刑。
lancola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8:34:06
主持的样子虚伪恶心。
HPI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8:29:51
请看看“几曾回首”置顶的文章《愛的故事 : 一个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杀死導師》,美国受害者家庭的大度,也非常感人。

***bbs.wenxuecity***/memory/468346.html

wlu84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49:31
(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因牧师的一次善举而改变了一生(让他相信这世界有真爱)。希望这是类似的事情,
王剑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35:18
云逸徉,give me a break,希望你不要再对我多说
tueur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31:22
下面那位大谈法律不外乎人情,还拿美国陪审团说事的朋友,请发言前先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美国陪审团只负责认证是否有罪,几级罪。怎么惩罚跟他们没关系。这个案子,就是十世善人来了也得说 “Guilty"
云逸徉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25:20
王剑,我不需要与您争论。读圣经需要上下文来读,甚至其它的经文都要参考。例如:问“您夫人年龄?”,答:“她21岁”,您如何来理解?况且一个“爱“字都不能够表达真正的含义,您不觉得人类的语言是多么贫乏吗?建议您看一下Youtube上“濒临死亡的体验”,现在的科学会告诉您什么是您的将来。我理解路加福音19:27节是指末日审判,将那些父的敌人,也就是撒旦进行审判,地狱之火在等着他们。您的名字非常好,您知道您的姓,“王”的来历吗?我可以给您一个答案。“二”中间加上一个“十”字,也就是天地之间需要“十”字相连才成为“王”,也就是只有通过基督耶稣,建立地上与天上的沟通,才可以称为王。“王之剑”会有大作为。我对您只说这些,再不回复。只为您祈祷认罪悔改。
tueur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23:26
被杀的是她儿子,她有什么权力要求轻判???法就是法,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能为500元杀人的,像文中说的,杀人者性格暴虐,这样的人社会危害性很大,判决怎么能和求情联系在一起呢? 再说,年轻杀人,一时冲动就可以被原谅吗??? 要给他一次机会,可他给被害人机会了吗???不是做错了事,都可以重来的。“死的人已经死了,判他死刑,我儿子也活不了”是最sb的逻辑,判决就是要给死的人一个公道,这个公道就是给死的人。
PFWL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7:10:40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云逸徉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6:47:51
她有基督的爱在她心里面。爱人如己,爱自己的仇敌,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所做的是罪。
masupra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6:42:16
杀人犯是保安,估计一个月也赚不了几百块,快过年了,这个人还欠人家保安500块不给,看新闻他也不是付不出500块的人吧,何必呢。
zyxlady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6:03:32
it made me tearing.
胜利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6:03:16
杀人犯年少无知,一時气急,失手杀人,另外本身家庭境遇也怪另人同情,判个十二年也夠了,重要的是这段阴影將陪伴他走过一輩子。大家就愿谅他一次吧。
离惜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57:22
法是法,情是情
有法不依,要法做什么?
如此愚民,可耻!
温柔杀手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39:32
杀人之后,并没有谢罪而逃,还叫路人求救,有悔意。评这点说明还是可改造。可以从轻发落。母爱感人。
wenxuecityzyq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38:12
这位母亲非常非常的善良和智慧。主要是这位母亲从凶手后来的后悔和主动让人叫110 觉得这只是凶手一时冲动,怜悯这个年青人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动了恻隐之心,这是母亲的本性。是啊将凶手杀了儿子还是回不来啊。刑满后这年青人真得好好孝顺这位伟大的母亲。
nanxun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32:40
法律无外乎人情。不要说中国的法制是人情大过法律,看看美国的陪审团都是寻常人家,在判案的过程,谁敢说法律不是在尊重这寻常人情?如果这个犯人12年后出来还能记得这位母亲的善良,替死者尽人子之孝,谁能说不是法律赢了,人性赢了?
lingwu00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12:58
判12年太短点了,不合情理,起码30年。
Qingtingflying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06:12
作为母亲能够原谅杀害儿子的凶手真是不容易,一般人真的做不到。但最后只判12年
是否太轻了,毕竟那是一条人命,死罪可免,活罪还是应该照受的,无期比较合理。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5:04:27
司法,司法,司而无法。因人情能有如此大的伸缩性,这就是中国的法制。此案被文学、电影渲染后,今后对该绳之以法的人也可以种种理由宽宥了。
uknogood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4:58:06
刑期不太长,出来后好好孝敬这个可敬的母亲吧
Deedee2kcn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4:41:03
很感人, 这个妈妈心如大海。

不过才判十二年,有点太轻了.
铜镜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4:31:05
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还有这么人性的母亲,真不知道社会该怎么评价她,俺是没资格评价她。她的德贤,已超大多数人,跟这个社会形成强烈对比,分外耀眼。
albert88 发表评论于 2012-05-16 04:09:54
不懂中国的法律。
法和情是两码事。
谁求情也应该没有用。法比情大。按照法律,有法必依。应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这才是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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