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同洋人待遇:明年7月持绿卡中国公民回国定居须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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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笑容 发表评论于 2012-08-29 00:11:52
扯淡
馨鸢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10:57:23
看了大部分评论,直想笑。很多人根本没好好看文章!无语!
小小婷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8:50:28
谣言惑众,搞得人心惶惶。这么一个重要的政策怎么只在网易上刊登,都没有出现在国内各大有影响力的报刊上呢?
helloguys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7:20:26
没经历过就不要凭想象发言。

“回国定居”的门槛在“户口”。众所周知,“户口”是上个世纪的产物,在21世纪仍然是中国国民头上的一座大山。什么二代身份证、智能身份证都比不上户口的含金量。

关于出国取消户口的规定,经历了几次反复。

最开始的时候,“出国”是个稀奇事,人数不多。当时的规定是,凡是出国,都必须取消户口,回国后根据需要再申请上户。这包括短期出国和长期出国。当然,“干部”是有特殊照顾的。

后来,出国的人越来越多,便推出了“便民措施”。根据措施,只有出国定居者需要取消户口。出国工作、留学则不需要。执行起来其实是不是很严格,各地的执行力度不一样。譬如在广州,你不去取消,也让你出境(首次出境)。我妈就是这种情况。后来人口普查,便将她的户口给取消了,这叫“被动取消”。

到了最近这两三年,执行力度又严格起来了,主要原因有:

1) 随着国门开放,出去的和进来的人数都急剧增加。
2) 随着人口老化,社保的压力越来越大。
3) 与“国际接轨”,彰显“大国风范”。

我举个真实例子:

妻子是中国公民,在美国居住。几年前在休斯顿办了中国护照延期。三个月前妻子回国,到广州出入境办证中心更换护照。官老爷看到护照曾在境外延期,便推断她有海外居留权,告诉她要先取消户口才能给她换发。妻子当然不愿意,问其原因。官老爷说,你在海外定居了,当然不能保留中国户口了。妻子说,那我现在决定在广州居住了。官老爷说,可以,你要去休斯顿的中国领事馆开个证明,然后回来交申请表。

首先,人是中国公民,户口也没取消,在中国定居还需要申请?
其次,人已经在中国了,你让她再飞美国一趟去办“证明”,机票钱谁出?
最后,如果按官老爷所说,取消了户口再换发护照,那下一次换发怎么办?没有户口能换发护照?(相信在我有生之年,中国都不可能取消户口制度)

这还是发生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广州。
Snowbirds-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7:06:09
又没人强迫你拿绿卡。叽叽歪歪个啥?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6:40:44
的确是针对回国养老族颁发的。不想让你两边好处都占着。海外华人的落叶归根情结让政府看到了让GDP增长的新途径。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6:27:06
这个法规,在过去都有,从没执行过。
liangmenzha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4:35:50
转发:这不是不可能发生:

第三种力量就取决于台湾中华民国当局的智慧、远见、胸怀和抱负,如果因势开启海外中国公民的申请,将迅速获得5000万海外中国人和他们在海内外的亲属、家族和宗族的民心。厦门大学一位台湾问题的资深学者认为,北京政府对此完全没有预案,如果台湾使用这一策略,那么在法律、法理、文化、传统、道德、民主上都是无懈可击的。相反,目前北京采用的经济惠台政策将成为苍白无力和自欺欺人的下策。而这股强大的全球华人民心将成为捍卫中华民国的现实力量,由此可以极大的减少巨额外资购买军火护台的需求。其朴素的原因就是只有中华民国的存在,他们才能继续成为心中永远无法放弃的“中国人”情结,这也是世界其他民族无法理解的中国心。
zblxj1977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4:07:35
老子本来还想保留天朝的身份,看来只好叛国了。
若平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1:02:42
哈哈,国家有难你捐款吧,你捐吧,到头来,国家关门不让你进,你就饿死在国门外吧。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0:25:01
这个规定在老的法规上都有。不是新的。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0:22:37
这个规定早就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2003年01月21日 10:42:41  來源:中國旅遊網【字號 大 中 小】 【我要打印】 【我要糾錯】 【Email推薦:  】  (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準,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1994年7月13日國務院批準修訂,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稱"私事",是批: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旅遊和其他非公務活動。第二章 出境  第三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答有關的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 交驗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二) 填寫出境申請表;  (三) 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境的意見;  (四) 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一) 出境定居,須提交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去定居的證明或者前往國家的定居許可證明;  (二) 出境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邀請證明;  (三) 出境繼承財產,須提交有合法繼承權的證明;  (四) 出境留學,須提交接受學校入學許可證件和必需的經濟保證證明;  (五) 出境就業,須提交聘請、雇用單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證明;  (六) 出境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處匯費用證明。  第五條 市、縣公安局對出境申請應當在30天內,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應當在60天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受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  第六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經批準出境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並附發出境登記卡。  第七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後,應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注銷戶口。短期出境的,辦理臨時外出的戶口登記,返回後憑執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戶口。第八條 中國公民回國後再出境,憑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證件出境。第三章 入境  第九條 在境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憑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證入境。  第十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提出申請,也可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核發回國定居證明。  第十一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工作的,應當向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或者聘請、雇用單位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或者回國工作抵達目的地後,應當在30天內憑回國定居證明或者經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聘請、雇用證明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第十三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要按照戶口的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機構內住宿的,就當填寫臨時住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24小時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0:20:51
这个规定早就有,看第十条,就是没实施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1986年12月3日國務院批準,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1994年7月13日國務院批準修訂,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境、入境。所稱"私事",是批:定居、探親、訪友、繼承財產、留學、就業、旅遊和其他非公務活動。第二章 出境  第三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因私事出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回答有關的詢問並履行下列手續:  (一) 交驗戶口簿或者其他戶籍證明;  (二) 填寫出境申請表;  (三) 提交所在工作單位對申請人出境的意見;  (四) 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第三條第四項所稱的證明是指:  (一) 出境定居,須提交擬定居地親友同意去定居的證明或者前往國家的定居許可證明;  (二) 出境探親訪友,須提交親友邀請證明;  (三) 出境繼承財產,須提交有合法繼承權的證明;  (四) 出境留學,須提交接受學校入學許可證件和必需的經濟保證證明;  (五) 出境就業,須提交聘請、雇用單位或者雇主的聘用,雇用證明;  (六) 出境旅遊,須提交旅行所需處匯費用證明。  第五條 市、縣公安局對出境申請應當在30天內,地處偏僻、交通不便的應當在60天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在規定時間沒有接到審批結果通知的,有權查詢,受理部門應當作出答復;申請人認為不批準出境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權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訴,受理機關應當作出處理和答復。  第六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經批準出境的,由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並附發出境登記卡。  第七條 居住國內的公民辦妥前往國家的簽證或者入境許可證件後,應當在出境前辦理戶口手續,出境定居的,須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注銷戶口。短期出境的,辦理臨時外出的戶口登記,返回後憑執照在原居住地恢復常住戶口。第八條 中國公民回國後再出境,憑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有效出境入境證件出境。第三章 入境  第九條 在境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憑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有效入境出境證入境。  第十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提出申請,也可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市、縣公安局提出申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核發回國定居證明。  第十一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工作的,應當向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或者聘請、雇用單位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回國定居或者回國工作抵達目的地後,應當在30天內憑回國定居證明或者經中國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聘請、雇用證明到當地公安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第十三條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要按照戶口的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在賓館、飯店、旅店、招待所、學校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及其他機構內住宿的,就當填寫臨時住房登記表;住在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24小時內(農村可在72小時內)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0:15:35
这个规定在过去就有,就是没实行过。 ***big5.xinhuanet***/gate/big5/news.xinhuanet***/travel/2003-01/21/content_699419.htm
齐家治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8 00:13:56
这个规定在过去《出入境管理》早就有,是老规定,就是从来没实行过。看 ***big5.xinhuanet***/gate/big5/news.xinhuanet***/travel/2003-01/21/content_699419.htm
苦瓜乐队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55:36
那些太子党不少人有双重国籍,有人敢制他们吗?看看领事馆的那些涂浆糊的脸,要不是亲人还在,永远都不想回去。
duo_duo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48:04
Why it did not take my comment?
duo_duo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47:39
Why it did not take my comment?
duo_duo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46:47
寒心!
duo_duo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40:29
完了, 原以为回国办身份证难, 这下连回国也难了。
寒心!
wxabc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3:17:56
这个政策主要是针对国内那些裸官的,有些官员持有外国永居签证,对这些人就应该撤职查办,赶出中国
牛奋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2:06:17
反正中央领导的子女不需要什么证件就带着人民的血汗钱进出自由。真正受害的就是我们在国外辛苦工作,还需要回家在财力和人力对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支援的大部分海外华人老百姓。现象国内的老百姓恨政府,现在又要把仇恨政府的火烧到国外的华人老百姓那里了.
牛奋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2:05:43
反正中央领导的子女不需要什么证件就带着人民的血汗钱进出自由。真正受害的就是我们在国外辛苦工作,还需要回家在财力和人力对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支援的大部分海外华人老百姓。现象国内的老百姓恨政府,现在又要把仇恨政府的火烧到国外的华人老百姓那里了,发现共产党真的越来越干蠢事了。
人间无乐土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1:40:34
那些发‘双重国籍’白日梦的人可以醒了!!!
龙城强哥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1:34:23
大伙先别激动,网易的东西别信。

绿卡是中国公民,不需要办任何手续,我刚打电话问了国内外事部门的同学,绝对可靠。

天朝没那么弱智,弱智的是网易的记者。
poplar150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1:33:54
Hansha 發表評論於 2012-08-27 16:38:00

當今各國政府,最不待見自己國民的,怕是非中國政府莫屬了。居然還不怕別國看笑話,盡情地拿自己的國民開涮,服了!

可那幫人也不細想想,這行的通嗎?舉個簡單例子。一個中國人,在某外國有了PR,可他犯了罪,人家要把他強製遣送回國,你說你要審批?那你批還是不批?你要不批,是不是有點耍賴?你的國民犯了罪你不接受回去?硬往人家外國塞,讓人家兜着?你要批了,那犯了罪的都批,沒犯罪的還能不批嗎?少不了也得批吧?既然一概都批,那還有什麼必要來批呢,豈不是多此一舉嗎?
===============
这可不是多此一举。 此一举,申请费就哗哗哗地流入名义上是国家,实际上是党的官员,的腰包里喽!
haoleokla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0:47:08
这种政策其实还是自卑的国家才有的. 所以就做不出大气的事情来, 都是亲者痛的恶事来. 要追究是谁提意的, 查他!
Melbournerose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0:46:39
是来收手续费的吗?你持中国护照还不让你回国?那中国护照是什么?废纸??不过想开点,不会去,眼不见,心不烦。
注册很麻烦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0:06:16
古话说的好“相煎何太急”啊!!!
当初对入籍回国探亲增设邀请函幸灾乐祸者,以而歌颂祖国母亲做得好的所谓“爱国”者也有今天。
joyflash2003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20:06:11
MMD,这是什么道理?!
龙王庙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9:36:02
一项减少中国人口的良策。
wtfair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57:43
不要太伤了美籍华人的心。等不需要海外华人势利的时候再说吗。这么急干嘛?
东方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56:36
先看看政府的文件,再看看文章里怎么说的,你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handstone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56:14
里外不是人
东方白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53:44
文中内容大多数为无中生有,与政府发的文件无关。作者故意混淆是非,别有用心。
KKNDNBSD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39:38
北京在下一盘很臭,抱歉打错了,很大的棋。
鼓励各位华人加入所在国国籍,将红旗插遍世界。
闲磕牙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35:01
十来年前,中国需要海外华人的钱,春晚的节目是,华人热爱祖国,买了计算机捐给国内。 前些年是需要人才,大力宣传人才回国,建设祖国。 现在都不需要了。怕你去揩油了。 醒醒吧。
KKNDNBSD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34:07
让你们以前瞎叫唤,干脆大家当洋人对待,这不挺好嘛!
九斤老太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30:19
对于持绿卡官的怎么处理
bornin1968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8:21:53
出来的时候还有些想说毕业回去吧,现在,凭什么的,就冲食品环境工资待遇,算了吧,除非你爸是高官,其他的,努努力好好留下来吧。。。
UCC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59:00
可悲,你爱国,国不爱你
shameonccp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51:58
好了,这下入外籍的和永居住的一个"待遇"了.和谐了.
建议签证费和审查费1000美刀一个人头,提高祖国的"名贵度",
切实有效的阻海外游民于国门之外,困死丫的.
bso001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45:57
定居应该是要点。
ChenBayChi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44:25
根本就等同虚设 我是绿卡 拿的是中国护照 回中国免签证
身份证户口都还在 没有注销 回国根本就不要申请什么手续
上班直接上就可以(就看我愿不愿意 那点屁工资还值得我留恋?
社保都是骗人的 是花钱的 不是拿钱的 跟国内公民等同
7080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42:35
春晚上冯巩的煽情戏可以停演了,“常回来看看”也甭唱了!祖国母亲怕你们成了“啃老族”,呵呵!
假洋鬼子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40:58
汉人主导的政权 里面混进了不少满清余孽。
延续了满清对被亡国奴的做法, 你不想做我的奴隶 跑海外就不要回来了, 外人啥你抢你歧视你 活该。
你我兲朝弃民 在这嚷嚷没什么用, 洗洗睡吧。 有种立志以后当带路党去。

ylh888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39:40
执政者鼠目寸光。与国际接轨,承认中国同胞的双重国籍,对中国的人才吸引,资金和技术回流,提高国际竞争力是一件无本万利的大好事,可执政者以己之私,视同胞的呼吁如洪水猛兽。
anxiang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38:51
各位别急。
请仔细看文章。
我觉得标题有误导人的嫌疑。
本文是针对以前因为出国而取消户口的人,让这些人回国后可以依法上户口。对他们来说,是好事。
本文根本不适用于现在的大部分pr,因为最近这些年出国的人都能保留国内户口,不存在户口取消的问题。(出国取消户口应该是至少十年前的事情。)
这小编也太能煽动人。
mme.potato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38:36
海外华人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没有形成一股明确的、明显的政治势力,加之中共政府的末日情节、肆无忌惮,的确会使海外华人越来越感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Iamoverseachinese 发表评论于 2012-08-27 17:35:43
真是名符其实的“开国际玩笑”。真的好像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大陆这样对待自己的国民,自己的家人要回家还要越过重重障碍。自己的家人要回家,还要中国政府批准????这就像我要回家去看看,我家老爸关上门,要我出示我父母或兄弟姐妹的邀请书给老爸看,如果老爸不批准,我还不能进家门???再比如,如果我们父母有急病我们要紧急赶回去探望照顾,那里有时间等邀请信呀???

什么混蛋政府呀???这还是人民的政府吗???中国大陆政府对自己的人民都百般刁难,想方设法拒之门外。难怪外国人歧视中国人,难怪外族人藐视中国人,难怪奥林匹克别国人敢诬蔑中国人,不要怪外国人,先想想我们中国大陆政府有多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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