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续:鉴定前后矛盾 5人破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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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rnin1968 发表评论于 2013-05-16 07:11:50
Size0: 什么脑子没有成年?这些人就是恋童癖阿,想方设法接近女孩子,以达到目的 - 应该化学阉割
bornin1968 发表评论于 2013-05-16 07:07:36
不稀奇阿 - 1997年的嫖宿幼女罪,估计就是专为干部们准备的,多方便啊 - 谁还嘲笑印度?
天涯游侠 发表评论于 2013-05-16 03:21:45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当共产党为维护腐败杀第一个人而变成暴政时,中国就被破处了。当国家被腐败暴政破处后,大规模破处女膜,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不过,我还是为那么多人不甘心在破处后还有处女般的圣洁感情感到欣慰,虽然这是迟到的处女情怀。
北京老郑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14:07:28
就地政法,砍头示众。
hata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7:57:12
这个国家正义在哪?
zhaolinzhang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6:35:19
只要还有嫖宿幼女罪,对小女孩就没有足够的保护!!!
传染病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4:07:05
事情闹大了!要省公安厅来鉴定处女膜了!希望公安厅不负众望拿出结果,不然的话闹到中央让人情何以堪!再说了,如果J吧勃起也只有2.5公分直径,就算你怎么捅也未必捅得破,你总不能不让人家牛逼吧,当然直径五公分又另当别论。
goldenma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4:01:57
这个社会很堕落,发生什么雷人的事也没什么奇怪的!

可悲的教育,可悲的道德观!
Zhudanda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3:34:42
破没破处跟这个案件没关系 关键是有没有性行为 有就准备坐牢 没有就开除校长职位
铜镜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1:43:53
看论述这几名学生也是问题少女,但是未成年人,不管是未成年人是否同意,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或是暖昧都应该是违法了。这校长那某男也是活该,说不定这几个少女早就跟人有了关系,但这下全得算他们身上了。
aru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1:38:48
校长和干部这些中年男人随叫随到?可见这些女孩平时跟他们的就不正常。小女孩以为自己小小年纪就有了裙下之臣,能使唤大人,殊不知,他们其实都是大尾巴狼,使唤他们要付出代价的。。。
size0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0:58:28
聪明的成年女性尽量避开半大男孩, 聪明的成年男性尽量躲开半大女孩, 他们和她们有另外一个名字, 麻烦!相对的, 未成年女孩子对她们父亲以外的成年男人来讲, 麻烦更大。除了他们和她们的父母,有人愿意自找麻烦, 出现恶果就要自食。
size0 发表评论于 2013-05-15 00:47:05
什么主动联系, 什么处女膜坚定, 他未经人家父母同意把未成年人带走已经违法。 在西方, 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 哪怕是嫌疑人, 基本这辈子就废了。中国的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严重不足。 说句不好听的, 就算未成年人天生邪恶, 你只能躲着, 因为你是成年人。 他倒好, 往上贴。 个别男人, 身体成年了, 大脑没成年。
dc_pal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3:54:51
看了半天咋就没有任何女孩的叙述啊。插了还是没插,或是摸了没摸,说嘛。
露易丝湖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3:12:42
中国人骂人叫"杂种"(指骂男的)真是妙啊!
露易丝湖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2:28:05
为了那些母亲们破碎了一地的心,给母亲们一点儿尊严吧, 哪怕她们是社会上最穷最无产的人. 少女是人类社会的源头, 没有比少女们的安全更值得中国军人士兵们去保护和捍卫的了,就像活水源头, 从源头处就污染了, 这个民族的后人不是就一代代烂下去了吗? 母亲的颜面和尊严从何谈起, 以烂为烂是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中国人是讲究道德伦理因果的,最讲究家庭教育的,你让这些少女以后如何为人母,如何教育她们的女儿? 有钱就万事能搞定, 那是屁话!
露易丝湖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1:23:01
为了那些母亲破碎了一地的心, 至少该判个无期徒刑吧. 试目以待吧, 共产党最讲究"认真"二字.
birdbb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0:10:08
这个国家已经无耻得让人发指了。。。。。。。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0:08:42
刘峻羽 ,“涉事双方都有责任”?
哪天你上小学的女儿被男人拉去开房,想必她自己也有责任的哈。。。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0:06:46
小学生,那还是孩子啊!!!!!!!!!
一个无耻的国家!!!!!!!!
没有法律,没有道德!!!!!!!!
中国彻底沦丧了!!!!!!!!!!!!!!!!!
手叁口18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20:02:55
这种娈童罪属于一级重罪,在美国即使是下载这种影片被抓都要被判,在中国要定罪还要给未成年女孩查处女膜完不完整,变态的社会,变态的法律!
phantomoftheopera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54:39
"这6名女生年龄在11至13岁之间。" Where are the parents or legal guardians of those kids??? My kid is 12 and going to bed at 8:30pm every night, very few exceptions (holidays, etc).I feel sad for the kids and angry at those adults.

"这些未成年少女是不是处女,跟这个事的定性有屁关系?" True.
"人家是不是处女关你屁事?" Not agree. They are underage, whomever had sex with them should be punished.
刘峻羽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44:02
其实,这件事,不复杂,涉事双方都有责任。
诡异的是,警方等执法部门在处理这件事情上的取态。
吉米阿加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41:14
丫的这些人没一个好东西,如果他们自己未成年的女儿跟成年男人在宾馆睡了一晚,他们是先关心自己女儿是不是处女了,还是先关心有没有被强奸?
刘峻羽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40:26
看来,是标准不同造成的矛盾。
所以,还是先开一次全国人代会,让与会代表先订立一个可以被各级官员认可的标准,然后再讨论这个案子。
急什么,再等个19年甚至二十几年也没有什么的。
或者,再立一次法,规定凡党员干部弄破的,都不算弄破,就像那个“嫖宿幼女”的定义一样。反正,不能党内先乱了。大家都走同一条黑路,也不容易,夜黑,一起吹口哨。
哈哈
刘峻羽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40:19
看来,是标准不同造成的矛盾。
所以,还是先开一次全国人代会,让与会代表先订立一个可以被各级官员认可的标准,然后再讨论这个案子。
急什么,再等个19年甚至二十几年也没有什么的。
或者,再立一次法,规定凡党员干部弄破的,都不算弄破,就像那个“嫖宿幼女”的定义一样。反正,不能党内先乱了。大家都走同一条黑路,也不容易,夜黑,一起吹口哨。
哈哈
上流Ma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20:24
这是系统性糜烂,两个人犯案,居然公安和医院一大帮人帮他们作假。
俺觉得也不用查了,直接把开房的校长等两人,以及当地的书记和公安局长直接枪毙了,都不会错的。
商工农士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04:36
尊师重道是我大中华精粹之一,甚至呼比父母还重要.难道这校长能对自己的儿女下手吗?!更不可信的是在这个学校里的尊贵导师们没有一位知情者!难道这人渣校长从来只是个人犯案吗?为人师表者良心在哪?良知在哪???
奉劝中国教育部,真不能故步自封,不能再拿"缺钱"的理由去改革部内制度;更不能打着孔孟外表内里却是鸡飞狗盗!
中国教育好象只懂精打细算,其它学科都没什么特别,更不用说完全没有"礼""义""廉""耻"这四维.须知此乃国之本也!!!
知错能改,善莫大贤......
karlheinz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9:02:24
带去酒店开房,摆明了就是要去破处的,难道还是去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
JaneYu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46:34
To Mysan:说实话,我也觉得他们早就不是处女了。
难缄其口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38:24
现在每有大案发生,好像都是警察做的案,他们总是千方百计的替罪犯开脱。
用这种办法求和谐,越求越不和谐。
不管这个校长犯没犯罪,他和一群小女生混得像哥们姐们似的,本身就不正常。
商工农士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38:17
神人共愤!真不相信国家公安能做出如此不要脸的事.需知道儿童是我们的未来,如果中国政府能允许作为最底层保护百姓的机构胡作非为,那以后无论中央作出任何有益百姓的提议都会演变成损害百姓的效果.
常说反腐败打老虎,实际上老虎能咬几人?不象保护社会的狗,只要有肉吃就狂吠乱咬.再问;谁在保护黑社会?还不是这些公安犬吗!
最后奉劝上至公安部长下至普通民警,有些钱是杀了头都不能收的,难道人与畜生的分别都分不清吗?!
提议中国无所是事的人大,拿出良心,重新解释强奸法的定义,并加重知法犯法的量刑,严重违规者应处死刑!
可悲!可耻!可辱!中国的执法人员!!!

mysan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37:13
JaneYu,小学生居然已经可以不上课,去KTV唱歌晚上不回家。不过,在本案发生之前她们还是处女,这和她们的行径有点矛盾,一般这种女孩早就不是处女了。
JaneYu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27:56
“据警方透露,这6名女生8日中午在一起,其中一名女生叫来了她熟悉的另外一所小学的陈姓校长,想让校长开车送她们去海口。校长没有同意,给她们1000元离开了。当天晚上,这6名女生在万宁一家茶馆喝茶,到晚上9点,又叫来这名校长到KTV唱歌喝酒。这期间,有两名女生不愿意再唱歌,就自己联系当地一名政府单位冯姓工作人员。随后此人驾车将两人带到一处旅馆开房。”
不管警方说的是不是事实,无论是自己先去的还是被人叫去的,去KTV总是事实吧。而且5月8日并不是周末,这些小学女生居然从中午就不去上课?晚上唱歌到那么晚,家里人居然没有来找?所以我感觉这些女生成人化的玩已经不是第一次第二次了,父母已经习以为常了。小学生居然已经可以不上课,去KTV唱歌晚上不回家,我真的很难想象这是一般人家里出来的女孩。
和平2013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25:35
好好先生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14:40
看来是小女生求校长带她们去开房的!中共真伪大,一下就破案了。
zhichi 发表评论于 2013-05-14 18:08:40
不能相信万宁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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