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记者街头问"常回家看看"遭遇大爷神回复(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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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eda 发表评论于 2013-07-12 14:13:20
這個國家一點都沒有病。其實是把計劃生育以及其他有害政策的苦果讓百姓來吞。
G1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2 13:59:22
保护儿童,家暴受害者的法还没立,倒立起不回家看父母的法。这国家病得不轻。
charwu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20:10:49
老爷子被啃老族逼疯了。
mytinykit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9:52:09
大爷太可爱了!祝福他有个快乐知足的老年生活。
嘟嘟囔囔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8:46:21
政府就可以把那些长期在中国不会去看父母的外国人抓起来了
RedChina16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8:04:52
无语。这种所谓的法更让人觉得法律的儿戏,无所谓,国人执法不严,法律对人没有
应有的威摄作用,不知那几个人脑子搭错了,搞出这种所谓的法律, 那人们都不执
行怎么办呢,光搞所谓的法,什么是惩罚呢,能做到吗?真该搞的法怯没有,如儿
童保护法。
未眠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7:23:10
在中國,該需要定的法律不定,不該定的亂訂,就知道欺負老百姓,所有的法都是針對老百姓的,對當官的一點作用都沒有,他們可以有N身份證,他們可以生N胎只要他們想養生。。。。。
adbc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7:07:14
。。。。。以此类推,在外打工男女不定期探望未成年孩子,算不算犯法?
老公老婆常年分居也犯法了?
八哥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6:37:18
时代不一样了,封建时代,生产力落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家族群居互相照应是必然的,现代社会,成年人的生存精神压力超大,加班加点还要照顾老人孩子,独子新生代更悲惨。即使古代,孝悌仍主要体现在道德层面,社会根本问题不解决,老玩这华而不实法律条文,真是有点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之嫌。
笔名注册不上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6:33:13
经扯淡,不仅是国外,就是国内,不是都往北京上海跑,一年回家几次,都数得过来的,不啃老那就是好的了
wl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5:13:00
讲得好!
doubleluck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5:05:32
笑死我了,笑得我眼泪都出来了。:D
peterdu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56:02
难道为了拉动内需?
peterdu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55:35
逗死我了,还是北方人直爽:现在的法律,净扯淡!!
人代会是谁提交的方案?
和平饭店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35:12
可笑的中共,你让我骂你什么好呢?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19:38
制定法律的人实在白痴。中国的法律到底是什么人,怎么定出来的是个谜。感觉像是过家家似的。
还好吧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13:12
太有趣了。大爷的担心更实在。如今不工作,不结婚的啃老一族赶都赶不走。应该公布一条法律,保护老人不被啃死。
youlicaca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4:12:30
MF TG政府违法,海外的回家还要邀请函,就是说没有父母同意他们就不能回家。显然这鸟规定限制了常回家看看。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3:23:51
去问问,农民工休假带薪吗?加班可调休吗?一周可以只工作五天吗?一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算加班吗?如果做不到,不为劳工维权的工会不作为是不是违法?对剥削劳工的现象无监管,无法可依,政府是不是违法?
大家放心,没人会去制定“不回家看父母违法”的法律,因为它最终证明 —— 政府违法。
沱江舵爷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3:23:25
在民主社会,民主立法是要求人民守法的基本条件。
Eddiemommy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3:05:35
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政府丢包袱罢了。
八方人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56:56
这是不懂现代法律的狭义旧观念的'好人'提倡的法律,如同穿一身先秦土布衫, 招摇过市, 期待着周围的赞美为国学大师.
Bored2death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56:15
共产党开始要新的文化革命,挑起自己家人相互斗,这样一来无暇顾社会,同时它想抓捕谁都可以,再接着按这老人说的,30岁不结婚违法,接了不生孩子违法,结了不每周同房违法........那有个完啊。
60MPH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52:54

我党从来愿意站在道德的高度评判人民。
只有一点,小三二奶他们不管,因为很多早期高官夫人不是小三就是二奶。

按照这个法律,几乎所有我党开国大老都应该入狱呵,他们不都是为了革命抛弃家庭的么?

以此类推,在外打工男女不定期探望未成年孩子,算不算犯法?
老公老婆常年分居也犯法了?

SB猪头用PG想出来的法律!
anqi07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51:45
用法律来管家务事!只有一个白痴的国家才会搞出这样的白痴法律!那应该加上一条,政府必须为回家看父母的孩子提供带薪假期和路费。

赞成这个。 提供带薪假期和路费!
风筝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21:43
用法律来管家务事!只有一个白痴的国家才会搞出这样的白痴法律!那应该加上一条,政府必须为回家看父母的孩子提供带薪假期和路费。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2:20:09
多久没探视父母算违法Z?这样政府就可以什么时候想抓你就抓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了这法
999霉鬼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1:58:10
哈哈哈,最后这个大爷太可爱了,估计他自己的孩子过了30岁还没结婚,给他气够呛,在记者面前就HOLD不住了。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1:29:37
上学的时候参加过一次北大的法律系活动,邀请已经工作的师兄来座谈,师兄就说,当今社会法律就是假的,法官从来没有当过律师,法律条款也不是法律人士编写的。整个就是胡来。
robustfox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1:26:00
《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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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条文根本不具有操作性。土共的法律就是个笑话。
lwk1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1:15:06
笑死了。
平方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0:57:14
无法可依的国家才能整出这么一个白痴的条款来,“不常回家看父母”算违法,怎么界定?怎么依照?怎么执行?
xwu62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0:39:50
《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不互相忠实违法,不互相尊重违法,不敬老违法,不爱幼违法,不互相帮助违法,不维护平等违法,不和睦违法,不文明违法。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0:20:30
该判===有“妻”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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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吐槽:难道该判无“妻”徒刑?
weili2010 发表评论于 2013-07-11 10:18:48
啃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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