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快讯:佛州协警齐默曼枪杀非裔少年案裁决宣布(视)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sasa0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5:21:40
神气的国度!
ui282731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11:42:42
chinaoutlook 你这样说奥老板是不对的。他老人家很精的。 他这么说先瞥清责任,安抚众位兄弟, 等结果出来了,众兄弟再怎么闹, 老大都已经给你帮过忙了。 你还要怎样?
chinaoutlook 发表评论于 2013-07-15 09:31:30
媒体一直努力把马丁描述成一个阳光少年,用的照片都是儿童时期的。其实呢?那么多被隐藏的证据,他和大多数社会垃圾一样,吸毒,盗窃。看那么多人说他是‘孩子’,又抗议,又悼念,不尊重法律判决。GZ没有做错,他不过是尽职而已,他才是整个事件的受害者。奥黑搅进来,实在可恶,该下台!
hermionexx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23:51:24
对于美国的部分黑人实在印象不好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23:44:57
这个枪杀案子根本不是因为种族的问题。
ui282731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20:22:00
You only select to believe your version of the story, which is totally made up by you.


1. First, Zimmerman was NOT a security guard. He does not have the right to stalk an innocent citizen. His behavior is 100% harassment and stalk, it is crime up to 5 years in prison.

Yeah, What you are saying is that to follow some one is ILLEGAL but to beat someone up is LEGAL. What a joke!

FIRST, to ask some stranger why you are in my community is LEGAL. To suspect some one has something do to with recent break-in is LEGAL. To call 911 and report suspects is LEGAL. It is MORE THAN legal, it is THE CORRECT thing to do!

GZ called 911 and the dispatcher told him no need to follow MT. Then he gave up and walked back to his car. MT instead called his "girl friend" and came back after 4 minutes to ambush him. Why can't he just call 911 for help? No! He does not want to because he wanted to give GZ a private lesson. He choose to communicate with his fist, which is ILEGALL! Is this true or not?


2. Martin was a guest of a resident legally living in that community. If Zimmerman knew that he would have different thought. He didn't know that and just profiled the victim based on his race. It is hate crime up to 5 years in jail.

This is even more absurd. Nobody is buying this. And what are you, what do you think you are " 5 years "? you can even say "5000 years" who cares, You are nothing. Hatred is not defined like this moron!


3. Zimmerman made up bogus story that Martin attacked him first. But actually he stalked and co...

It is burden of proof by prosecution and when their own witnesses say there is nothing zimmerman said that makes them believe he isnt telling the truth!

Again, do you have any common sense, as a human?!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6:26:07
此事本来无关黑白,就事论事即可。如果调过来,一个黑人保安看见一个白人行迹可疑,上前询问,被白人袭击,为了自保,开枪打死白垃圾。我肯定站在黑保安一边。
重要的不是种族,是事实真相。



mmf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4:08:59过路人路过,如果TM不是黑人,你的看法会改变吗?
GoldenTimes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6:06:37
美国这个国家恰恰相反很长时间内对白人是有歧视的。有朋友十多年前参军或入警校都被拒了,理由是他是白人,他们需要招的是少数族裔。
mmf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4:08:59
过路人路过,如果TM不是黑人,你的看法会改变嗎?
驻厕粪青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4:03:53
********************
第三,揭露控方隐藏非裔少年手机里吸食大麻,种族和暴力言论的华裔IT男在宣判当天被解职,又一起政府报复的丑陋事件
*********************

华裔男????
不能这么造谣吧??? 给个链接自己看吧:
******cnn***/2013/07/13/justice/zimmerman-it-firing/index.html?hpt=hp_t2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2:54:16
陪审团的判断力很正常,而且他们的判断力好像比你还正常些。

17岁也只有她的父母还把他当小孩吧,你如果不是她的父母就省省吧。如果你是女的,17岁的小孩已经有能力强奸你了,如果你是男的,17岁的小孩已经可以要你的命了。

我17岁都已经大二了。
dill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2:37:53
选juror要选没有听说过当事人的是常识,这个就不用您指教了。我只是奇怪要多孤陋寡闻的人才能在当地没听说过此案。难到这些人从不看电视,报纸,上网,连个收音机也不听,这样的人的判断能力能不叫人怀疑吗? 至于管17岁的人叫小孩,请您回想一下自己上高二的时候。
党组组长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0:38:08
Is there too much difference?

Here the policemen shot to death 2 blacks in 2 years, one each.
The blacks did not get the chance to hit the police. Just touched their waist
with the hands.... Bang!!!

It was said it was reasonable defence, .....

But the City's secretary of Party committee begged the blacks to give $50k each
as compensation.....

----------old man----------
如果忘记密码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10:36:14
不满意可以找盲人律师陈光诚去维权呀!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9:58:09
无论结果怎样都是双输。一个家庭失去了孩子,而ZM恐怕要远走他乡。
另外提醒某些人不要对评论者人身攻击,大家都是在讨论。
有子女的都会同意:无论你的子女年龄有多大,在你眼里都是孩子。
说17岁的人为孩子也不为过。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9:17:30
民事诉讼他 "stalk"那个黑人是侵犯了人权. 如果这个成立, 那以后黑人没事到你房子附近溜达踩点你还不能监视!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9:07:09
最新新闻, 他们(Dept of Justice)又要民事诉讼这半个白人血统的年轻人. 看来这回他们不闹个天翻地覆不罢休. 美国人的愤怒全写在评论中.

jeff 28 minutes ago 7 233

There is no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White People.
There is no White Entertainment Network.
There is no National White History Month.
Affirmative Action does ensure rights for a populationally-proportionate percentage of whites.
There is no Congressional White Caucus.

STOP THE RACISM!

blush?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8:34:15
在美国, 作为一个普通的黑人是很不幸的事。
mmf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8:04:33
刑事案件被判無罪,多半只是罪証不足,民事赔偿案件还会继续打下去。
linna118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7:54:11
美国的种族矛盾已是不可调和. 只要有导火索, 会一触即发. 美国的民权组织是美国最后陷入灾难的罪魁祸首.

哪些为黑人叫屈的善良人应该到黑人社区生活, 真正体会黑人的可怜和善良. 我到真希望这些人和黑人生活工作或为他们服务以后还能有如此同情心.
bokuwa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7:46:40
支持陪审团。开枪是对的。
青葱玲珑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7:32:37
陪审团制度并不是最完美的断案方式,但是它是迄今最完善的制度,美国的确存在种族歧视的问题,但她仍然是我最爱的国度。下周我也或被挑选为陪审员,履行一个守法公民的高尚义务。
Dill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40:21
我说的都只是推测,完全没有证据,所以这个案子只能看jury的水平。您想想,那些jurors生活在Florida却连GZ是谁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了吧,所以GZ连律师团编的一些六棱子型的谎话都能骗得了他们。但是我相信这个案子到美国哪都是跟这一样结果,毕竟死无对证。只是要学一个教训:打人一定要打死才算是正当防卫!
朱哥靓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34:46
***youtu.be/72zJvVQWutA

政府要搞齐默曼,因为挑动族群对立有饭吃。
媒体要搞齐默曼,因为有收视率
政府+媒体勾结,搞出个本来不该审的案子,就这么简单

楼下,吸食大麻使人放松,也让人乱性,所以马丁把齐默曼脑袋往下猛磕也许更本不会停,被打死也是活该了
dill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33:32
多谢指教。但是我的问题没有回答。第一,我没说应该上来就掏枪,但是就他自己说,他是和死者正面发生口角,对方恼怒升级,开始动手,自己被打,又不是对方突然回身攻击,这中间有足够的时间让他后推几步,掏枪,警告,让他趴在地上,然后报警,等警察来,把人交给警察。他是守望互助队员,这点基本素质应该还有吧? 第二,他为什么不这样作呢,有两个原因;
1。如果黑小孩不听警告,向他扑来,他出于自卫开枪,由于他身上没有伤,那就正象您讲的,没有人会相信他是自卫开枪。
2。如果黑小孩不听警告,向他扑来,他出于自卫开枪,把小孩打伤,那倒霉的只有他自己。
所以在当时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把小孩打死是最好的选择,换了我可能也这么干。他很可能不是时当时一下子想了这么多,但是由他和当地不良少年的历史来看,他有足够的时间和动机去想到这些问题。他很可能一直在想:别让我赶上,不然我做了几个你们这些xxxx。"很不幸有人"赶上"了。

我说的这些只是推测,完全没有证据,所以这结果只能是看jury 的水平。您想想,那些jurors生活在Florida却连GZ是谁都不知道,这些是什么货色可想而知了吧,所以连GZ律师团编的一些六棱子型的谎话都能骗得了他们。
剑吼西风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33:21
公正。
duffer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25:37
极左分子跟Alan Sharpton之流一样,只有判决对自己有利的时候
才遵守判决。从O8开始,到Sanford街上的小混混。
朱哥靓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6:24:47
第一,这是个总统直接干预司法造成很坏影响的案件
第二,当地警察局长迫于政府压力被解职,属于政治迫害
第三,揭露控方隐藏非裔少年手机里吸食大麻,种族和暴力言论的华裔IT男在宣判当天被解职,又一起政府报复的丑陋事件
第四,当初很多黑人的抗议游行是政府出钱组织的,左翼政府想利用种族挑动族群对立,混水捞鱼
第五,媒体故意篡改911电话,把齐默曼描绘成种族主义者,把非裔马丁的小时候照片拿来愚弄大众
第五,陪审团顶住压力,最终给予公正判决

howtogo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5:25:29
novtim2 你的提议其实无解,因为从你的发帖看你自己就是种族主义者,你认定这个社会是白人至上的社会,是你的自由,但你明显现在是以一种歧视的做法(因为TM是黑人所以要偏向黑人)去对抗另一种歧视(白人至上),如果这样,那你自己和白人至上的那类人其实如出一辙,一种狭隘是不能改变同样的狭隘的。很多对抗歧视的人自己本身就是种族主义者,之所以对抗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们在被歧视的位置上,所以什么都改变不了。
清梦星河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5:21:23
各位忽略了一点:美国作表又立牌坊,才导致此类事件频发。其实很好解决的,举例如下:
China Town外围修成西安古城墙那样,或者至少用3-4米围墙围起来,然后护城河,保安警犬、机枪坦克..
想进入China Town,必须有城里单位或个人的邀请函,必须通过政审..
另外,蛮夷入城可以考虑收100根金条的入城费。Block security问题真的很好解决..
dillchen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5:05:30
哪位明白的请指教一下:一个拿枪的守望互助队员,在跟踪一个"可疑分子"的情况下,难道一点戒心都没有?怎么可能他非让对方先胖揍他自己一顿才想起来掏枪"自卫"?如果没有杀心,他为什么不在对方出手之前就掏枪把对方吓住?
tzuuyi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4:38:57
請把TM當時17歲照片放上, 而不是13, 14歲的照片.
伴着这片海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4:12:55
I came back to this news, just wanna say "cheers“ again!
高等代数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1:37:48
还是去买把枪吧!老墨老黑的不良少年的确有攻击性。一次我在路边走路,几个老墨青年(teenager)迎面走过故意要把我挤到马路上,还故意身体朝我撞过来。我当时很气愤。过后真想把那个领头的用枪给突突了。可惜没抢。

把这些垃圾给一个一个地突突了是为国家人民做好事。
novtim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1:37:44
许多人说白人很Nice,他们不但对你Nice,对你老婆也Nice,看看Folsom那个跟上司撒欢的女的。是的,他们控制整个社会,如果没有黑人的不断反抗使得最近30-40年来美国的有色人种地位提高,我们这些人来了美国的地位是根本不敢想想的,现在我们反过来支持白人,这是很滑稽的。社会没有正真平等前,我们应该支持黑人。他们傻,我们支持他们帮我们开路,有什么不好。这是有色人种在美国生存的唯一方法。如果有一天美国把所有黑人的干掉了,你想一想黄种人的命运会是什么样的,用你的充满狗屎的脑袋想想。
novtim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1:29:48
每个人都有年轻,中年老年和死亡的时候;我们应该看一件判案对将来,我们的下一代的影响,而不是仅仅看到我们自己这一带;我们这一带人来自中国,受过良好教育,吃苦耐劳,经过许多人间冷暖。但是我们的下一代不是这样的,他们注定不能像我们一样吃苦耐劳,任劳任怨。我们要保证司法是公正的,而不是偏向白人的,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社会白人占有资源太多了,我看的许多华人二代在做收银员,宾馆前台等等非常低收入的工作,这注定我们许多人的后代在美国的土地上是社会的中下层。 如果司法对社会中下层不利,很难说我们的孩子会生活在一个他们认为幸福的世界里。

黄种人的基本态度应该说白了就是,始终同情弱者,鼓励第二势力去和社会第一势力斗,那么我们才有生路。就像美国对中国一样,让日本和中国斗,自己才能好。不要一味让第一势力做大,做大后对我们更不利,明白么。对黑甲等煞笔爱死死去。




Zena 发表评论于 2013-07-14 00:46:26
网上这些人真可笑,还一口孩子孩子的,让人恶心。

这位都17岁了,还什么事做不出来啊?那位姓李的天一公子所谓14岁就差点把人打死了!
潜水员大爷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56:19
检察官起诉2级谋杀也是外部舆论压力的结果!是Al Sharpton等搅局的结果!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50:24
至于谁先动手也只是听zm的一面之词。zm的伤真的有那么严重吗,他有头痛呕吐的脑震荡症状吗?真到了要开枪杀人的地步了吗?检察官起诉2级谋杀是有点瞎扯,不过过失杀人你?心里总是有点不服。不过我很尊重那6个女陪审员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42:04
TM也许不无辜,但是罪不该死。另外他并没有被学校开除,只是停课10天,本来第二天就要回迈阿密上学去的。他是有吸大麻,打架,但不是入室盗取。另外人们吸大麻的原因是因为大麻使人放松,并不是让人有攻击性,只是有的人吸完后会有疑神疑鬼的感觉,不是攻击性!!!
justforfun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38:05
潜水员大爷说在点子上了。所以Z没杀人罪是大家早有预料的。
攀岩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37:14
听到这个判决心中挺矛盾
好:希望犯罪分子以后能老实点
不好:杀了手无寸铁的人可以没有任何责任,不合情理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34:05
总有些糊涂人指责Z 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搞搞清楚,是TM 暴力攻击 Z 才导致他被杀的。所以教训就是不要动不动的动手跟人打架,很可能对方有枪。

如果 Z 不采取任何行动,很可能小区又多一件入室盗窃案。
潜水员大爷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32:56
很多人搞不清法律,这个案子不是判定GZ和TM在案发前的前因后果(控方一直想把动机和种族判断(Racial profiling)做该案的基石),而是Z在那一瞬间的自卫是否合法!跟种族没一毛关系,但正是因为TM是黑人,有人大打种族牌才有这个案子,如果不是al sharpton在这个案发之际插手,根本就没有案子),这个案子只有三个选择:”谋杀,杀人,自卫“,法理非常清晰,有合理的怀疑(reasonable double),就是“not guilty”,再简单不过了,本来控方有嬴“杀人manslaughter”判决的可能性,但控方一开始的策略定在二级谋杀,在庭审上要钉死谋杀所需的证据对控方是巨大的负担,这就是Z嬴了这案子的根本原因。
xyz3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32:54
任何人发现被人跟踪都不爽,况且是个血气方刚的17岁少年。
-------------------------------

这不能成为拿人的脑袋往水泥地上撞的理由。

Z跟踪的做法可能不妥,但是没犯罪。不能成为受攻击的理由。
笑死我了2012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17:27
虽然不喜欢黑人,也尊重陪审团的决定,不过还是觉得悲哀。不管是什么人种,想想父母失去了他们的孩子,才17岁的孩子有多痛苦。
既然zm已经报警了而且警察已经警告他不要跟踪,他就应该老实的呆在车里,等待警察的到来,而不是继续跟踪。
任何人发现被人跟踪都不爽,况且是个血气方刚的17岁少年。另外zm也没有声明他是watchman.他不是警察,他没有执法权利。
zm有过一年多的gym培训,即使再无力,也不会比17岁的少年输到哪去,真的有必要用枪吗?杀人之后他有头疼呕吐的轻微脑震荡的症状吗?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05:47
按你的逻辑就是这样呀。原来你也知道这不对呀?

如果有陌生人在你家附近形迹可疑,你去询问一下有何不妥?还要等盗窃发生了才做反应么?所以Z 询问 TM 完全正当合理。


justforfun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2:59:22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到是那样说的?被用枪指就已经算生命受到威胁,可以自卫,对方开火不开火都没关系。连被用高仿真假枪指都可以有自卫行为。美国和中国法律在这一点上都相同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3:01:13
严重的后果是 TM 导致的,不是 Z。不要本末倒置。

很可能 Z 阻止了一起入室盗窃案。


justforfun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2:51:27TM因口角打人不合法,他被杀了,也因此杀他的人无罪。
不过,Z那样处理问题是非常糟糕的,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对他自己和TM都是悲剧。
Z曾经就不是合格的保安,他也不是合适的民间watchman。

justforfun123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2:59:22
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到是那样说的?被用枪指就已经算生命受到威胁,可以自卫,对方开火不开火都没关系。连被用高仿真假枪指都可以有自卫行为。美国和中国法律在这一点上都相同。

==============================
过路人路过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2:33:22
如果陌生人拿枪指着你,只要他没有开火,从法律的角度看他就没问题。觉得你的安全受到了威胁的话完全可以报警。如果你想自卫的话,那是不行的。
mapesbel 发表评论于 2013-07-13 22:54:28
这个律师挺厉害的。
页次:1/2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50, 共87  分页: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