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美国一强奸犯奇葩自辩:我长得太帅不算强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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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15:31:16
美国水平的审美观嘛。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赖斯的照片,吓的不轻,后来弄明白是黑人。
aac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12:53:32
Hung jury ..... 看新闻评论法律案件是没意义的。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12:33:58
真正奇葩的在我们中国。

一个贵州的政府官员强奸一四岁女童,竟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一小学校长带小学女生开房(强奸),却说是被小学女生引诱。没有被判刑,没有下文。
nanxun_nan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9:18:14
吐了。这陪审员肯定很遗憾被强奸的不是自己。
crazymind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8:58:02
下次得选盲人陪审团了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8:55:39
受害人与强奸犯之间还有一层买卖毒品的关系。没有证人,这两人谁说了真话谁说了假话根本无法区分。以前好像看见有个案例就是发生性关系之后女人反告男人强奸的。
雨点打在脸上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8:41:00
一副无赖相。
size0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7:54:20
达尔文的理论是适者生存,非强者生存。进化包含的内容很多。
审美这个东西,在不同文化里还是有区别的。对不少黑白姐们姐们来讲,糙老爷们最性感。从进化论角度很好理解,强壮,高水平的力比多和性能力对繁衍有利。黄姐们更重视智力,所以白面书生,甚至戴眼镜的可能更招黄姐们喜欢。从进化角度理解也对,智力也具备遗传性。但是黄姐们缺乏更深的遗传知识。智力遗传,更母亲的更有关。父亲的对其女儿影响更大。
Kurve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7:52:59

陪审团制度是一票否决,你不懂不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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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kuras2000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7:14:05

逃脱个屁。一个陪审员不同意见,那就是mistrial,以后再审;全部认为not guilty才放人
oktober01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7:43:43
怀念起达尔文!!!
shakuras2000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7:14:05
逃脱个屁。一个陪审员不同意见,那就是mistrial,以后再审;全部认为not guilty才放人
白山小茹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6:56:38
帅???还真没看出来。
verizonchen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6:38:22
估计陪审团都是一色的中年大妈。
阿起 发表评论于 2014-03-22 06:25:48
长得帅真好啊,不仅强奸可以不算强奸,而且又勾上了一个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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