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华裔别把公民身份当国籍 要有自知之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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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enlin 发表评论于 2014-09-18 11:27:35
思想混乱的文章!只要入了籍在法律上就是平等的不存在二等公民的问题,至于在实践上会有些麻烦如被"土著居民"排挤那是另外的问题。如同你拿了上海户口因为不会说上海话,被上海人嘲笑和歧视一样。
坔麦芽 发表评论于 2014-09-18 10:39:52
自知之明就是:入乡随俗,遵纪守法。
H&M 发表评论于 2014-09-18 10:19:08
谁招惹这文章作者了吧?!好像这气不是憋了一天两天了!
要不就是勤于自勉?
明艷照人 发表评论于 2014-09-18 08:26:35
已查: 作者是入藉被拒的腦殘!!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22:28:35
wxc为省钱雇佣在大陆人的结果
横流沧海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22:25:10
间谍罪就是本土出生也没用,那个Snowden不还在异国避难?

唯一区别不能做总统,是吸取智利的教训,在让华裔钟亚瑟作了总统后,又糊里糊涂让个日本人藤森做了10年总统,等醒过来要杀那日本人,藤森早逃回日本了,智利打不过日本只好作罢。

美国总统现在也不吃香,只黑人和老太婆有兴趣。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20:09:07
不可思议的混乱。作者能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20:09:06
不可思议的混乱。作者能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20:09:00
不可思议的混乱。作者能明白自己在说什么吗?
pylori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19:15:04
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什么
竟然还有脸发出来
nakadachi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14:37:24
大陸應該實施一般性的公民教育,可以不談民主自由,但是要大致了解各國制度的緣由與不同。免得每一次看到外國有不一樣的地方,就一陣驚駭、大呼小叫的罵“荒謬”、“虛偽”、“狗屁”,用謾罵來遮掩自己的無知。
神斗斛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10:41:12
作者自己脑子跟糨糊一样,还想出来忽悠人, 该先回去找爹娘恶补一下智商。 文学城的编辑是不是也该回趟家了?!
Sic~semper~tyrannis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8:13:49
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一款 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护。

归化入籍盗美国公民和出生在美国公民受法律的平等保护。美国法律里的确有褫夺国籍,可是那是在被定罪叛国盗情况下才有的,而且是否叛国,和是本土出生的公民和归化入籍的公民无关。如果归化入籍的公民后来被发现在申请公民盗过程中造假,那一样会没了国籍。可是那种情况并不算丧失或被褫夺国籍,而是被视为当初从来没有被给予国籍。申请是假的,所以被国籍的给予无效。

刚看了看加拿大的CR-24法案。和美国盗法律在精神上差不多。入籍后可能因为危害国家利益被剥夺国籍,可是这样的剥夺国籍,法律并不区别是本土出生公民还是归化入籍的。只要危害国家利益,都有可能被剥夺国籍。

加拿大没有国民这一说。美国倒是有,US National。但是美国国民在地位上略微不如公民。所有美国公民(citizen)都是国民,但是不是所有国民都是公民。美国国民,都是那些附属于美国的一些太平洋上岛屿(美属西萨摩亚等岛屿)出生的人在美国的身份。

作者最好把这些基本概念弄清,再写东西。
bj2009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7:44:42
好无知的评论
吴可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7:24:56
即使是2等公民,为何这么多中国人还趋之若鹜?
鲨鱼儿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6:56:41
天堂 地狱 无国籍!
kim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5:30:09
作者是真正的无知。
猫抱肥羊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4:12:41
行者zcj says 北美时报2014-09-16以《华裔别把公民身份当国籍》为题指出:加拿大《C-24法案》严改永久居民转公民,新移民公民犯罪就被驱逐回其祖国,公民身份说没就没,实际上是二等公民,在华裔新移民社区引起轩然大波。把公民混为国民很阿Q。移民即使有了人家公民身份,也还不是人家国民,你的祖国不会是加拿大。
***tweets.seraph.me/search/D
Neehow 发表评论于 2014-09-17 00:23:17
作者思维的确有些混乱。国籍是法律层面的,只要是入了籍,在法律上就享有和其他任何公民同等权利。但当地人有没有把你当加国人,那是思想层面的,你是忍气吞声接受还是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那是你自己的选择。
按钮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1:42:13
迈克尔杰克逊只是得了白癜风,他还是个黑人。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1:34:17
作者的本意也许是想提醒那些自以为已经是真正美国人,站在美国利益说话考虑问题不惜大义灭亲自己祖国的同胞,不要忘了自己仍然是另类,仍然有可能被遣返回自己的祖国---今天还在华文报纸上看到一个李姓女子被取消国籍遣返。

作者本意或许应该理解成一种善意的提醒,希望大家头脑清醒,不要自欺欺人,却想不到触动了很多人的神经。

其实这么敏感的神经何尝不是因为心虚?
不回家的人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1:32:01
好文章,欢乐多多,哈哈哈。
7997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1:26:12
这么多激烈评论甚至辱骂,看来这片文章是触到了很多人的敏感之处呀!
60MPH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1:08:42

能说得出此等胡话的人脑袋里进的不是水,而是地沟油
Dionysus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0:32:16
笔者错誒,文章着实有点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味道。事实上,公民、国籍本就是一回事儿。众所周知,在美国你可以申请入籍,但非本土出生没有竞选国家总统资格。加拿大是美国的“附属国”,国家大法基本相同。美国老牌国务卿基辛格就不是出生在美国。他曾调侃唐闻生(70年代周总理翻译)说她可以当选为美国总统(唐出生在美国的中国籍公民)而他自己则望尘莫及。华人一旦入籍,就是入籍国家之公民,称之美籍或加籍华人。但你的祖国永远是东方泱泱大国-中国。我们“要有自知之明”的是,目前中国大陆护照在世界200个主权国家中免签排名为倒数第16位,而中国的GDP世界第二。其他国家公民出国旅行打起背包就出发。中国公民则需要排队申请签证、填写提交这样或那样保证资料(包括房产、银行等个人信息),花钱钱费时不算还不一定能够签出。如拿到签证,还必须跟随旅行社安排团体出行。若是有朝一日,中国护照也像中国GDP一样的世界排名,别说是加拿大美国或其他欧洲发达国家护照,那就是一本金不换,华人何必去为他国纳税咧!
leona82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0:30:56
思路不清晰,居然上新闻了,加拿大等国政府批准你代言了吗?
兰大姐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20:04:31
车咕噜话来回说,最后也不知道他到底要说啥。唉!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8:53:28
"没有任何外国政府和外国民众认为有该国公民身份的中国移民不是中国人。"?

没有?有例外:中国政府就这么认为 --有外国公民身份的中国移民不是中国人。
stru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7:52:01
不知所云!
x_x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6:59:35
国人出国后待遇居然连黑人都不如,这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
全世界的华人们应当立刻团结起来,游行示威抗议,焚烧加国国旗,并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加强爱国主义先进性的教育,一同为建设强大的祖国,为复兴伟大而又源远流长的古老帝国而奋斗终身。
shuguangt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6:35:11
基本属于胡说八道的。
keliwang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6:33:45
这些评论者啊。。。都给打20大板。
robak328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5:56:25
作者是保定的民工, 国内骗人的东西为什么要贴在这里? 蛋疼。 哈哈
huahualan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5:38:39
公民身份就是国籍啊!文章作者是从疯人院跑出来的吧?
aussie-2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5:35:05
作者做双重国籍的梦做多了。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5:16:57
傻X!
2846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57:38
作者得受到过多么大的刺激才这么唾沫横飞、满纸荒唐啊!建议电击治疗。
龙树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52:49
丢人现眼。
好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30:04
哈哈哈, Once upon a time, 张三和李四争执不休, 张说1+1=3, 李说1+1=2, 为此到县衙让县老爷定夺, 县老爷立马判打李20大板, 李叫屈, 问何故, 县老爷斥之, 你明知张三是个白耻, 你还与之理论, 不打你打谁? 打. 呵呵, 各位弟兄, 俺是该打你们的板子呢还是打那白耻的板子呢? 快快从实招来啦.
秋水长天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28:54
雙重國籍:誰是民心中的“中國”

紐約 喬伊白
***bbs.creaders***/history/bbsviewer.php?trd_id=664984


2012年的台灣大選,一改陳水扁時代的口號民主,使台灣成為世人心目中真正的民主政體,一夜間台灣的國際知名度躍然於世,特別是在全球華人的心目中。

台灣憲法曰:“中華民國”是包括大陸中國在內的疆域中國。大陸憲法謂:“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涵蓋台灣省的廣闊中國。美國和全世界大部分國家的政府也都認同一個中國的政策,那麼誰是這個“中國”的真正代表呢?

2011年美國亞洲文化學院尼洛?範愛達教授領導的一個研究小組完成了一份極具重要的政策研究報告《國籍認同:替代售台武器的民心力量》,該報告引起了美國和台灣政策界人士的關注。長期以來美國對台軍售始終是困擾兩岸關係和中美關係的棘手問題,這個政治包袱不放下海峽兩岸的風波永遠不會平靜的。有沒有一種更為合理有效的力量來幫助美國平衡、甚至替代這種對台保護形式?報告認為,兩岸現政府都只是關注各自區域內的民眾,而忽視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第三種國際力量-----海外5000萬華人華僑,而這股力量正是具有政治、經濟、文化和思想力量的全球範圍的民心“中國”力量。

尼洛?範愛達教授的分析認為,自滿清、民國以來中國歷屆政府即使在列強欺壓、國土分離、戰亂紛爭,國家根本無法保護海外中國僑民的狀況下,仍未放棄過對其人民的國籍認同。這種認同使得中國在抗日戰爭國難危機時期得到了極大的利益回報。而在1955年的中共政府為了拓展建政初期的外交困境,以維護統治的國際認同作為狹隘的交易,將延續了幾百年的在國家民族艱難困苦中依然頑強保留下來的海外民心“中國”拋棄了。進而實施了幾十年的關閉鎖國政策。這一政策對於今天開放的中國已經變成了一個敏感的極易被利用和質疑的問題了。報告認為,如果台灣以中華民國現有憲法為法律依據,開放接受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剝奪了“中國”國籍的海外中國人為中華民國的海外公民;如果中華民國允許獲得了海外“中國”的公民持中華民國的旅行證件或台胞證回大陸探親訪友,甚至如果中華民國僅僅是頒發一張“中國”國籍證明書給需要心靈慰藉的海外中國人。那麼這張永恆的中國出生證就已經將誰是民心中的“中國”表達出來了。

目前有二股力量在推動給北京中國政府的政治壓力,一股是以從加拿大回國的、現擔任歐美同學會副會長的王輝耀博士為代表的海歸中堅力量在體制內,以政策建言的形式向中國政府提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實際上是隱含了對中國政府要求被剝奪了國籍的“中國人”回國報效祖國的現實諷刺。另一股力量是以發表《不承認雙重國籍的三大惡果》一文的作者矯海濤為代表的全球網絡群體力量,引發海內外的廣泛關注,全球各國三十多家中文傳媒網站轉載反響熱烈。矯海濤進而執筆草擬了海外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修正案),並提交公眾民主討論徵求意見,同時在全球網絡徵集簽名支持,這在普世觀念中是可行的。美國憲法規定,任何出生於美國國土的人,不管父母親是美國人還是外國人,不管父母親是合法還是非法入境的,孩子都將擁有美國公民的權利。即使今後孩子在海外,他/她的出生證將保證他/她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申請成為美國公民。而北京中國政府以一言否定出生國籍的權力政策是難以想像的。

第三種力量就取決於台灣中華民國當局的智慧、遠見、胸懷和抱負,如果因勢開啟海外中國公民的申請,將迅速獲得5000萬海外中國人和他們在海內外的親屬、家族和宗族的民心。廈門大學一位台灣問題的資深學者認為,北京政府對此完全沒有預案,如果台灣使用這一策略,那麼在法律、法理、文化、傳統、道德、民主上都是無懈可擊的。相反,目前北京採用的經濟惠台政策將成為蒼白無力和自欺欺人的下策。而這股強大的全球華人民心將成為捍衛中華民國的現實力量,由此可以極大的減少巨額外資購買軍火護台的需求。其樸素的原因就是只有中華民國的存在,他們才能繼續成為心中永遠無法放棄的“中國人”情結,這也是世界其他民族無法理解的中國心。



好哥哥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22:32

数字证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16:32
加拿大以前有个总督是香港出生的吧。
高兴就哭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12:02
不就是想要双重国籍,两边好处都想捞吗。以前骂土共不给双国籍没起啥效果,现在自贬二等公民博同情。
PAS001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10:40
犯间谍、恐怖、叛国罪等.

作为移民,不老老实实生活,工作,为什么要犯这些罪?

另外,我不认为你对C-24的理解是准确的.如果你真的犯了上述这些重罪,加拿大政府仅仅把你的国籍取消了,把你遣返吗?

如果真是这样,岂不是太便宜你了? 不用在加拿大蹲一辈子监狱了.
b52.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4:03:33
评论太快乐了。
PtLandlord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3:54:54
How ever they can strip my citizenship once I get US citizenship.
PtLandlord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3:53:07
Just google it.
I am Canadian citizen and live in US. It won't affect me. Because
C-24 gives the government the discretion to strip the citizenship of any dual citizen convicted of terrorism, treason or spying abroad.
八方人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3:45:53
同意“平易”点评。作者病得不轻。
jagua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3:32:07
希望以后不要再上这中 脑瓜进水 的文章了 浪费太多读者的时间,又败坏情绪,请他换个地方玩儿泥去吧,拜托了,谢谢了。
它乡 发表评论于 2014-09-16 13:27:02
回gucaifa,现在文明不断进步,你也否认?
别的不说,以死刑为例,以前用的是枪毙,但现在,连大陆都改用注射死刑了,不是进步吗?
异族征服从来都是这个世界的生存状态,但同族间不同意识形态下惨烈镇压的只有共产主义国家:前苏联、北韩、中国大陆、赤柬,等等。
被外族入侵镇压,只恨"落后必然挨打",信奉"强权就是真理",只能接受。但因意识形态之争死在自己人手里,不更可悲吗?
不要混淆视听,这里明白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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