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弗格森大陪审团为何选择不起诉威尔逊警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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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6:35:34
如果上面的描述是事实。换了我,也要把此人击毙。此黑人企图抢夺武器。 没成功拔腿逃跑。 警官追赶。 即使出于愤怒, 打死他也活该。 
fish201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15:22:09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法官当庭告知所有人,原告,被告,律师,所有可能成为陪审团的人,这种判决的正确率是99%。不是100%。
即使激起民愤也是对的。要改改法律制度。而不是这个个别案例。

一定要维护法率尊严。不然以后谁还遵法!中国人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大部群众的意愿不能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

记得有一年中国三月开大会,有一最高法院院长公开声称:群众的意愿可做为法庭判决的依据。这样人还能是法院院长,而且还是最高法院!这样的中国怎能实现法制化!?
humimm 发表评论于 2014-11-27 08:30:39
感觉警察有些不专业,按说只要制止对方攻击, 就应该停止射击,可是对方居然身中六枪, 这还不包括没打中目标的子弹。无论是因为害怕,还是气恼,打出这么多子弹, 还是觉得警察有些过了。
梦太d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3:45:23
威尔逊警察做的对,是正当防卫
yaohua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2:12:35
中共的无毛们应该支持政府的下属警察啊,为什么支持反对政府的暴民了?
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10:28:48
这些黑人和中国的回民有一拼啊,不管如何和你来个胡搅蛮缠,无理取闹。
五次郎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9:57:07
这个黑人布朗,身高190cm,体重130公斤,是个超级大汉,不是什么" 小天使 ".
他在铺子里把店主拎小鸡崽似的揪住脖领子把人家吓得不行还抢走了商品,出来居然在大街正中走,忒嚣张了,我看是吸了啥东西才这么兴奋, 结果遇到警察也雄起来,主动钻进警车打警察夺枪,导致警察枪响才跑,之后又转回来扑向警察,已经彻底失控了,好在警察训练有素,加上弹夹很大,枪法虽臭还是将其击毙.
charwu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9:49:34
irvinelee 言差矣,大陪审团的意见是否一致依法是不能公布的。

activcard 也被误导了,应该是必须要9人以上的yes count才可以开庭。对Brown case, 只要有4个白人说no,此案就不会开庭,根本不需要9个,所以跟政府操纵无关。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8:20:48
感觉美国之音是少数敢说真话的媒体。多数媒体把这个往种族上扯,没有一点职业道德,没有一点是非观,唯恐天下不乱。
maoinsect_1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8:11:28
此案判得不错,法制国家不是虚的!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8:06:39
中共在64时还不敢像你们这样露骨呢。所以要论残暴,独裁那熊样不像能够胜过民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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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0:11

赞初雪!遇到恶徒刁民就要使用雷霆霹雳手段,法不容情!让一切逻辑含混不清是非纠结黑白颠倒的圣母都见鬼去吧!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7:42:56
判决显然公平,但美国太黑暗了,去年70多名美国警察正常文明执法时被打死(多数肯定也是黑人干的),而美国的警察面对大难临头不许自卫,特别是面对黑人时不许自卫,否则就是宗族问题,否则各地就有大骚乱,就有打,砸,抢,烧。
从警察的角度看,这是多么黑暗的社会!这是多么不公正的社会!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5:43:45
我看电视,里面的黑皮一口一个child,这小子132公斤,有暴力行为的话这块头是很可怕的
哈公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2:36:53
  '目击者说,枪响之后布朗逃跑,威尔逊下车追赶'. 为什么既然决定逃跑了,却又转身向警察冲去?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1:00:30
这个布朗太凶悍了, 不然也不会被打死。
熙熙攘攘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0:30:10
大陪审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证了司法的公正,排除了舆论导向和种族倾向的干扰(在美国这个多元社会中这些干扰是最正常不过了),体现了美国司法制度的成熟。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4-11-26 00:10:09
楼下那位ddti才是胡说八道。您先搞清trial jury和grand jury的差别再来喷好么?不懂别来现眼,张口就喷更是彰显你的低劣素质。
BillyBear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3:06:06
我相信楼下那个山地根本就没有真正在美国呆过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1:40:29
霉国老黑!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1:35:11
是的,山地,你应该珍惜生命,赶紧搬去弗格森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1:34:18
远离警察?那你最好搬去警察都不敢去的弗格森和奥克兰新奥尔良这些地方更合适
昔今评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1:33:32
“根据美国司法独立的原则,公众情绪与行政部门和其他大人物的意见,不能够阻碍正常司法程序的进行。检察官与大陪审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出于公众压力而违背司法精神。否则,如果让司法街头化,国家就有可能陷入真正的无法制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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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一的判决感觉是出于公众压力而过度惩罚。中国的法律是个儿戏。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56:48
美国大陪审团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所以3个黑人在陪审团里根本无法影响结果. 更何况所有证据都是支持警察的. 警察取证支持警察.这个也无可厚非. 就一句话,谁遇这事都是死. 黑人的愤怒也是可以理解. 真的要怪就怪美国警察培训都是教警察往死里打, 不留活口.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54:25
白宫派了三名官员去参加布朗的葬礼。(警察工会的人指出,过去一年,有七十多名警察在执法时被打死。最近这些年白宫从来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

七十多名警察在执法时被打死。最近这些年白宫从来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

看来08也是个种族主义者,另一个是哪个司法部长更过分。过去一年执法时被打死的70多位警察,谁干的?谁把警察打死的?估计绝大部分也是黑人干的缺德事。
果天天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53:07
本文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最后一段对司法独立的总结。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49:49
。在审视过所有证据、听取过所有证人的证词之后,大陪审团认定,威尔逊警官当时的确感到生命受到威胁。因此,大陪审团决定不予起诉。

正义万岁!
zhou_laoshi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42:45
请一些人注意用语!明显的种族歧视言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忽然俺有很强的预感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20:41:32
俺越来越觉得,O8就是共产党打入美国内部的深喉,目的就是要把美国搅得一团糟。无论是内政还是外交莫不如是。
chichimao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9:35:41
花在抗議時間太多 花在教育時間太少
toto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9:29:10
奥巴马赶快签署总统令,取消大陪审团,取消法院,让一切权力属于黑人
yusou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9:10:05
有人统计过死于枪下97%的黑人是黑人打死的(包括警察),不知是否,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国人倒在枪下的,基本上都是黑人干的,我们应该重视华人的死活。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7:21
包括总统与司法部长在内,都曾经对布朗表示过同情。白宫派了三名官员去参加布朗的葬礼。(警察工会的人指出,过去一年,有七十多名警察在执法时被打死。最近这些年白宫从来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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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说,O8任期内没有派人参加过殉职警察的葬礼,可以想见这些殉职警察都死于什么样的垃圾之手,无疑90%的是黑渣!这就是08,抢劫袭警的黑渣被警察击毙了,他去参加葬礼;维护治安忠于职守的警察死于他的同类之手,他甚至都不派人去参加葬礼!这是个什么样的总统!现在又要把几百万的这种渣放进美国大门,他到底要干什么?!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1:41
如是再过十几年,黑压压,一大片,晚上敲门(装)听不见。
殊不知,窗外面,白眼珠俩望里面,谁能继续把下接?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0:50
如是再过十几年,黑压压,一大片,晚上敲门(装)们听不见。
殊不知,窗外面,白眼珠俩往里面,谁能继续把下接?
最后的恐龙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0:24
如是再过十几年,黑压压,一大片,晚上敲(装)听不见。
殊不知,窗外面,白眼珠俩往里面,谁能继续把下接?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0:11
赞初雪!遇到恶徒刁民就要使用雷霆霹雳手段,法不容情!让一切逻辑含混不清是非纠结黑白颠倒的圣母都见鬼去吧!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50:00
跟你说了,我不是美国人民,所以没有资格做刁民。你跟布朗都是渣子,布朗可以杀,你也一样可以杀,渣子和渣子当然要一视同仁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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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44:06

茉莉花,像你和布朗这种刁民,该杀的还是要杀了,为民除害没得说!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44:06
茉莉花,像你和布朗这种刁民,该杀的还是要杀了,为民除害没得说!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42:47
平时号称反暴力的正人君子模样的民主爱好分子们怎么这会儿都成了打了鸡血的杀人癖了?人格严重分裂啊!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38:48
美国人民原来都是些刁民渣子。谢谢你的指教。我不是美国人民,我只是在这里看你们的疯子戏的看客,所以只能看渣子,而不像你那样可以做一粒幸福的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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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22:44

如果真是为民除害,那人民还上街抗议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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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那些是渣子,和你差不多,只能算刁民!!!!!!!!!!!!!
florence001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36:31
司法与正义之胜利。大顶警官和陪审团。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33:45
手无寸铁夺枪一样可以被击毙。
初雪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22:44
如果真是为民除害,那人民还上街抗议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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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莉花,那些是渣子,和你差不多,只能算刁民!!!!!!!!!!!!!

茉莉花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18:08
不要这么浪费惊叹号好不好?请你冷静一下,然后回答问题:如果真是为民除害,那人民还上街抗议干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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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00:04

威尔逊警察为民除害 !!!!!!!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08:41
当奥巴马认了黑儿子的时候,就别指望他还有公正的思考能力了。现在看美国还是有希望的,大陪审团顶住压力公平公正的结案。要是裁定警察有罪,就很难说了,今后要发生的事情会颠覆想象。此举为COPS鼓舞了士气,我们这些良民也多了一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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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7:55:22

这次骚乱奥巴马要负相当的责任。他的黑皮肤遮住了他的眼和脑。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01:02
OB应该给予勋章 !!!!!
老牛仔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8:00:04
威尔逊警察为民除害 !!!!!!!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7:59:09
布朗的伙伴威尔逊作的是伪证,应该进监狱。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7:55:22
这次骚乱奥巴马要负相当的责任。他的黑皮肤遮住了他的眼和脑。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4-11-25 17:51:13
有些人还试图在这里造谣。大陪审团是由六名白人和六名黑人组成,并且全部认定警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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