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加拿大女子高速停车救鸭子 酿车祸致2人死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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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story 发表评论于 2014-12-20 17:38:02
加拿大尽出一些 鸭子的安全比人高,犯罪份子的人权比受害者高,同性恋者比异性恋更光荣 奇葩现象。
巴山夜猫狸 发表评论于 2014-12-20 09:43:45
我认为摩托车驾驶者是有责任的,陪审团一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刑罚较轻。
didadida 发表评论于 2014-12-20 05:12:24
In the highway, only emergency lights are not enough, people, read drivers license carefully, and use common sense.
didadida 发表评论于 2014-12-20 05:12:09
In the highway, only emergency lights are not enough, people, read drivers license carefully, and use common sense.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7:29:55
所有的追尾都是后面的错,这是普通的交通法都是这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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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对交法的误解,确切地说,是

所有的追尾,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前车有过错的情况下,都是后面的错

如果有明确证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bso001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7:09:33
魁北瓜就这德行
秃笔头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6:55:42
啥时的事了???
Juzizhoutou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6:06:55
Sorry. It's " handbook ".

Emma already stopped on the fast lane. The motorist should watch out. The problem was he did not pay attention, and did not leave 3 to 4 cars space from the car. It was just a terrible accident.
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5:20:44
高速停车是危险驾驶并且造成死亡后果,所以才会判她90天监禁。

但是就事故本身来说确实是摩托车手的责任,只是他死了所以不再追究,否则的话他肯定也要拿到危险驾驶的ticket。就像前面有人说的,如果车真的坏了并且没有电了,怎么开应急灯?别说她不是在摩托车前急刹车造成事故,就算真是那样,也还是后车的责任
Juzizhoutou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5:17:22
To Gulou: I got my driver 's license in the 90s here.

We should leave at least 3 to 4 cars space from the car in front of us, especially there is a truck, or on the freeway, according to the driver 's hand book. And never over speed. That way the collision would be avoided or at least minimized. The motorist who apparently did not leave enough space from Emma. So his motorcycle hit the car with a fatal impact( I doubt whose speed even was too high!) when the woman stopped suddenly!

So, in this case, both parties were responsible: The woman must have her emergency light turned on. The guy must keep enough safe space from her and not be drove fast!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4:02:40
请搞清讨论的问题先,谁也没说在高速上停车没错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58:42
完全同意Okiwoi的说法。
任何事都有情和法两方面,于情,非常怜惜两位殉难者,愿他们能安息,
于理,不要让Emma负她不该负的责任,也希望她能汲取教训!
WWTP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56:05
看着大家瞎吵吵觉得可乐,尤其是说追尾的才有错真的让人哭笑不得。看来大家已经太多年没有重温过Road Sense了。高速上可不可以停车,怎么停车在Road Sense上都是有规定的。
首先高速上是不可以停车的,一般是停在路肩或暂停区,其次无论停在何处都需要打应急灯,还需要在车后大概两米处设置Emergency Cone提示其它车辆以免发生危险。
Shark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52:04
在高速超车左lane停车,撒谎说开了hazard light,结果目击者作证她没开!
此处高速有起伏,骑摩托的没超速!有罪,判得太轻!最恶心这种虚伪至极的东西,一边赶鸭子一边拍照,准备上传到F,I,T,show off.我呸!
Okiwoi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47:56
所有的追尾都是后面的错,这是普通的交通法都是这么定义的。

我个人认为,凡是开摩托车上高速的都是有自杀倾向的,经常碰到高速公路上摩托车穿插在两个车道间超车,我如果突然想换跑道根本看不到后面的摩托车。。。 如果这次追尾的是普通的汽车就不会有那么大死亡的车祸。。。

当然死者为大,还是哀悼两位不小心的死者。。。
台鲅鱼子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30:20
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争论的。女事主事前事后的态度是真实的展现出白人的虚伪,冷酷和残忍。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24:54
按照fus的逻辑,假设摩托车急刹车停住了就违法了!因为他没给后车刹车距离阿!
拜托fus了,先思考后说行吗?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17:07
你没想到前车会急停是前车的错???? 什么逻辑阿你是!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3:15:21
前车因为断路紧急停车,你从后面把它撞下沟去,fus的意思是后车没责任!
因为前面是急刹,所以他就应该撞上去?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2:04:06
就像有些朋友说的一样,当他们想着让前车点刹来提示后车时,
有没有想到,要是摩托车后面有个车追撞倒摩托而导致摩托车后面的驾驶者死亡,
是不是摩托车的责任呢?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59:05
请注意不要跑题!
我并没有说把车停在高速路上是合法的!但该负什么责就负什么责。
我认为,法官和律师团加陪审团的裁定是合适的。
并不能把摩托车驾驶员的追撞死亡强加给前车驾驶者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15:38
所以请问Birdbb123先生,按你的说法,在高速路上急刹车是违法的! 你不觉得可笑吗?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13:51
试问,此案例中,如果摩托车驾驶者和Emma都没有人体伤害,
或者摩托车驾驶员无恙而Emma身故,那么责任归属难道不明显吗?

既然要打比方,不如举一个通俗点的:
在Costco排队结账人多,你骂了别人一句,别人心脏病发作死了。所以法官会判你过失杀人?
法官最多判你在公共场合行为不检点,或者说“特别不检点“ 和那人死没半毛钱关系!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03:17
谨以以职业操守担保,pop3 讲的案例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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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前几年的文学城,当时这个新闻对我震撼很大,所以牢记在心.

大家信不信随便啦.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01:51
艾玛犯有刑事疏忽罪及两项危险驾驶,致死亡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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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罪名就相当于某摩托党在别人车前后左右来回地搅和,最后别人翻了车.

你能说翻车的人全责么? 你不是有义务和其他车保持车距么?所以你翻车活该,责任自负?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1:00:27
谨以以职业操守担保,pop3 讲的案例是不存在的!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52:47
pop3, 切勿以讹传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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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当日,陪审团认定艾玛犯有刑事疏忽罪及两项危险驾驶,致死亡罪名成立

这个已经说明问题了. 还够不上过失杀人而已.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49:24
法官加律师团加陪审团,研究辩论几年之后定下的结论就是如此
Emma 无须对死亡事故承担责任
这也就是为什么连庭辩都不用,因为无法以“过失杀人“罪立案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43:51
pop3, 切勿以讹传讹!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40:49
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前车由于事故停下了,摩托车驾驶追撞上去,那前车的驾驶该负什么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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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下后面就撞上了是后车全责.

在车道上停下后前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人就跑了, 导致后来有车过来撞上.
结果就是象上次华人在车里,给大货车撞死一样.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35:19
试想一下,她的车是因为故障停驶在高速路上,她还有责任吗?
是的,有。 你车坏了停在高速路上警察一样会给你开罚单--疏忽驾驶。
但这能成为后车追撞的理由吗?
当然不能!原因就是你要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
这之中包括对前车的车速和车距的判断。此案例中摩托车的驾驶者更是“鲁莽驾驶“。
车辆无论是事故停驶(发生车祸),意外停驶(车辆事故)。只要追撞,那这追撞的责任就完全是后车的!
所以,她不用对后车追撞负丝毫责任!
但是,她的疏忽驾驶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所以给她的罚单就是“非常“的疏忽驾驶
和后面由于追撞没有一点关系!
换个角度思考一下:前车由于事故停下了,摩托车驾驶追撞上去,那前车的驾驶该负什么责呢?
其实本案最后就是按这种情况结案的!
pop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33:18
女子有危险驾驶严重过错,但事故是死者直直瞄准停在路上的车撞去,他显然负10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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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上次美国一华人晚上在高速上停车,也是没采取措施, 过了一阵,被后面的大货车撞死.
报道说警察把事故责任归于此华人.大货车免责.

高速开车时后面的车难以分辩正前方正常车道上的远处一辆车是开着还是停着.这是客观事实.
很多人要盯着这车看好一阵才猛然觉察车子根本没在开, 这时已经晚了.


一路风尘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29:30
这个女人无耻无知。
如果你看过最先的报道,该蠢女把车停在高速快车道上,自己下车躲在安全地带,眼睁睁地害死两条人命。开车的朋友都知道,在高速上前面塞车时减速刹车要点刹,就是为了给后面的司机看到刹车灯提前准备。开车的司机对静止的物体不敏感,等反应过来已经迟了。尤其摩托车本来急刹车就比普通车危险。
蛰伏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28:50

试想一下,她的车是因为故障停驶在高速路上,她还有责任吗?
是的,有。 你车坏了停在高速路上警察一样会给你开罚单--疏忽驾驶。
但这能成为后车追撞的理由吗?
当然不能!原因就是你要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
这之中包括对前车的车速和车距的判断。此案例中摩托车的驾驶者更是“鲁莽驾驶“。
车辆无论是事故停驶(发生车祸),意外停驶(车辆事故)。只要追撞,那这追撞的责任就完全是后车的!
所以,她不用对后车追撞负丝毫责任!
但是,她的疏忽驾驶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所以给她的罚单就是“非常“的疏忽驾驶
和后面由于追撞没有一点关系!
上流Man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10:14:20
女子有危险驾驶严重过错,但事故是死者直直瞄准停在路上的车撞去,他显然负100%责任。
有些人驾驶分心大意,或者贴着别人后面,甚至路有积雪也如此,似乎想表示技术好或者车况(轮胎、刹车等)好,走夜路多了总有遇到鬼的时候。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9:26:28
这是给律师做广告吗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9:10:20
Cbc ca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9:09:56
是*** 判刑是这二天的事。
风韵集会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9:03:28
西方的法律也很扯淡……
lanxf126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9:00:59
看标题还以为是那种陪富婆的鸭子呢,原来是真鸭子。
鼓楼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8:52:45
这种无耻女人才判90天? 两条人命在身上。
jin_yin_hua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8:39:12
******cbc***/m/news/canada/montreal/emma-czornobaj-gets-90-days-in-jail-for-duck-stopping-deaths-1.2877437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8:19:15
迪斯尼文化洗脑的后果~

以前法国抵制迪斯尼八年, 都不准迪斯尼在法国建游乐场, 理由之一就是劣质有害文化 后来还是不敌美国贸易报复施压。
两岸猿声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8:05:28
这个女人应该去死
Juzizhoutou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48:38
Nothing was wrong with her to stop on the traffic in order to save the ducklings. Her fatal mistake was she did not turn the emergency light on to let the behind motor drivers to know that there is an emergency ahead, have to slow down and stop.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15:42
加拿大高速公路不是全封闭的吗?两侧应该有铁丝网,鸭子就不能上路了。所以高速公路建设方有责任。
浮华过去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15:33
这女的肯定有责任,但摩托车是不是超速了?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09:48
谁叫他跟的那么近。
hagerty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09:12
高速路车子停在路上又不打紧急灯,应按故意杀人罪判刑。
发表评论于 2014-12-19 07:06:21
这女人唯一做错的就是没打双跳紧急灯。
判90天比较合理。应该归还驾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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