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可怜!福建4岁幼童耳朵被老师用订书钉钉穿(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
点击此处
登录
返回新闻帖
冰糖麻花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16:40:18
在美国要是有这么变态的老师, 搞不好哪天被人一枪给崩了。
一条黑影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14:27:32
直接菜刀招呼,不叨叨
老靴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12:56:49
回楼下, 兰某又是学校请的临时工. 所以下得了手.
王五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11:53:07
我终于在美国看到我家乡的新闻。
这兰某怎么下得了狠手?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8:02:20
希望能看到后续报道,看看这个畜牲被判多少年!
祖国大好河山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7:51:06
建议对教师行业实行心理测试,合格的才能上岗,列入体检项目。这种事简直非心理正常人所为。
calcal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6:38:11
这家长也眼瞎,等到洗澡才发现孩子的耳朵有问题?
calcal12345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6:29:52
多亏没发生在东北和河南,不然的话一群2货又开始忙了。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6:02:14
楼下的,这已经不是缺德不缺德的问题了吧。
5AGDG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5:26:34
缺德!简直跟乌猫一样不知道缺德两个字怎么写!
azkaban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5:21:03
没什么,美国小孩还要自己花钱给耳朵鼻子上打眼。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4:54:24
楼下各位, 别中国美国的,在中国也要坐牢呀!
美国还有把孩子塞进微波炉的。
lio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3:09:06
稍微有点权力的中国人就这样。
京V-02009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2:27:00
幼儿园教师兰某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呀,生在了中国。要是生在美国,你就在监狱里蹲着吧,而且估计你一辈子也别想有小孩了。
DZ1020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2:15:52
应该有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之刑!
大嘴无忌
发表评论于 2015-06-09 02:13:05
自己的性生活不幸福,小娃娃何辜???!!!
页次:
1
/1
每页
50
条记录, 本页显示
1
到
16
, 共
16
分页: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