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人贩子刷屏后续 媒体:买卖儿童应合法化(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bo'smam 发表评论于 2015-06-24 16:18:13
丧心病狂
shuguangt 发表评论于 2015-06-24 04:46:21
做人最基本东西都不要了,在言论自由的幌子下。
好奇心想象力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23:07:52
变态啊!这样政府还不赶紧毙了他,什么标题呀这是
pupudelaclichy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22:55:02
应该把他也卖了,作牛作马。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20:17:40
在言论自由下,这样的言论也是可以说的,但是在现代文明和中国传统观念下,这样的言论是没有多少人支持的,所以也不必当真。但是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对孩子进行抚养和教育问题,解决贫困儿童的问题,用钱买买肯定是不可以的,但或许有什么其它好办法,来解决中国存在的问题。
Beaconliu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9:11:57
你们中国都不民主!只有我们民主文明富强先进的大日本帝国,才有资格卖淫合法化!只有我们养的sina狗,才会拿合法化的事情喷中国。
myajun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6:45:27
简直是丧心病狂。 谁写的,叉出去合法化地轮一百遍
andromedaM31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6:04:01
这根本不是言论自由,是丧心病狂,一个正常的社会怎么可以让这种言论流出来?当下中国本来在言论自由范畴的有关管理国家方面的,当然大多数都是痛骂中共的被当权派阉割得干净,不是言论自由,为犯罪张目的,反而没人管,奇葩国家
随意001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6:02:47
也许用“买卖”二字招致人的反感,这个正常。其实这个建议觉得有一定道理。对于无力抚养儿女的父母,如果有合情合理合法的手段转让儿女的抚养权,也许贵州的孩子们自杀的事情就可以避免。关键是立法和执法的问题,有点类似于美国的社工一样。别说“买卖”二字,那是找抽。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5:59:56
看了这么多评论,发现许多公知口中的"反中人士"都是反对买卖儿童合法化,而众多公知却是支持以上的论点。如果说公知代表的是政府的政策倾向,那这个政府在我心目中绝对是个"邪恶"的政权,我衷心的希望这只是某个公知突然狂性大发,丧失人性的梦呓之语……
无名小绿草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4:45:43
买卖孩子合法化,又认为说出这话是言论自由,这都是啥“人”?。。
nova.nova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4:21:20
这个社会已经堕落到不说人话了,

"买卖儿童合法化" 那不是人该说的话,

人类岂能又倒退到奴隶制社会? 这只有在奴隶制社会才可能是合法的.

孔子如果还活着都会被活活气死.
2015re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8:18
如果孩子的父母养不起孩子,应给孩子找个好的家庭抚养他,而不是把他当商品卖掉!不应该有儿童市场!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6:28
再买个妻子,买化妆品包装,出租出去,按小时收租金。
dorunrun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5:16
买卖儿童基本本身就早合法了,比如精子库,关键是买卖谁的儿童,自己的还是偷来的,如果让孩子脱离苦海,支持买卖
hbyzy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4:13
买人卖人和领养是根本不同性质的事情,如果合法和当初的奴隶贩子没有不同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4:12
同意楼下逻辑。还可以买卖妻子,买卖丈夫。买卖佣人,买卖奴隶。买个妻子,买化妆品做投资包装,转手卖掉赚大钱,投资首选啊!
dorunrun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34:05
买卖儿童基本本身就早合法了,比如精子库,关键是买卖谁的儿童,自己的还是偷来的,如果能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生活,支持买卖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18:07
我建议还可以买卖父母合法化,孩子因为是靠着你,你能做主卖,那年迈的父母靠着你,你也可以卖,卖给别人做牛做马啥的。
xingxing1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17:01

Kao, 颠覆三观!

想说我就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16:42
作者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要人家卖掉?评论人也要讲理嘛。 健全领养制
度,当然有必要啊。比如,领养人领养一个3岁的儿童,亲生父母觉得这3年也花了
很多钱,如果以后再生,又要从头开始,而领养人又愿意出钱,也讲得过去。最关
键的是,领养人确实对儿童好。
XM25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15:59
是否也可以让“收费让仇人早见马克思,上帝或者佛祖”合法化?
我是一元党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15:48
网易云阅读,公知的圣地!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08:00
另外想生儿子的父母可以不停的try,直到生了儿子为止,前面生的女儿不怕养不活,可以全部卖了,不过别指望这个社会会监督你被卖的女儿到底最后都干嘛了。
shanshanlaichi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07:29
如果家庭真的无力抚养
至少政府应该有所作为
很多国家都有类似的政策吧?

可怜的是现在国家连下一代都不管不顾
任由一些人渣说出这种畜生不如的言论!
封泥巴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05:36
很可悲, 这么多能说到点子上的就你一个. 外国人在中国领养孩子, 平均花费是5万美金.
有的福利院为了赚钱故意不去寻找流失孩子的亲身父母, 变相的盗卖孩子. 这算不算反面孩子.
简化降低收养成本才是问题的关键, 为什么国家不立法做这些事情,为什么民政部不做这些事情.
道理很简单, 无利可图....在那个国家无利可图的事情是不会有人去做的. 不做也不会下台, 怕什么?

tuv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2:53:02
美国人花大钱到兲朝来领养儿童。赚钱的的是中国政府。算不算买卖儿童?
问题是亲生父母有没有能力抚养新生儿?有些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生出后就抛弃,甚至捏死。如果新生儿可以买个好价钱,这些父母肯定就拿来换钱了,这可以大大减少死亡率。何乐不为?
telomere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05:30
不错,马上进入奴隶社会, 某些父母放开肚皮生了一窝孩子,然后买了挣大钱,以后农民工有了致富的新出路
泰森来了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3:03:54
我支持言论自由,支持发表不同的意见,但还是认为说得出这种话的人畜生不如。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5-06-23 12:58:31
以后鬻官卖爵、坑蒙拐骗、杀人放火,都要合法化,先从这个提议拐卖儿童合法化的家伙开始
页次:1/2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50, 共78  分页: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