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章子怡被指陪薄熙来上床? 告诽谤败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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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北方相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19:11:45
有时候,未必真的是周刊拿不出事实证据,真要拿出来摆上台面的话,水太深了。。。。。
bell_bell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12:05:24
额说,这是搞啥嘞麽? 章姑娘今年可真不顺。年头订个婚,被伊亲哥大闹婚场;年中主演的大片/太平轮/上映,票房惨烈4亿投资,下集仅收5千万,成为华语影史上最赔钱的电影。岁末当个制片人搞的电影/从天儿降/,票房失利不算,还被评为今年最烂的华语电影,豆瓣评分才3.8(满分10分制)。现在又出来个徐明暴毙,卖身案件告媒体诽谤败诉,章姑娘今年真真祸不单行。希望明年章姑娘能时来运转,一扫颓势。

海瑟迈克尔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11:42:40
比这丑恶十倍,还告什么,历史会把你重重记录一笔的
非否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11:40:02
只要不心虚,绝对要告,绝对要告到底
台湾的检察官还帮被告跑腿?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10:56:51
大学同班有一女生,每天在宿舍必骂同一个男生。毕业后她嫁给了这个男生,知道后我们班所有女生都嘎然。因为她是个长相不好,学习不好,家庭也不好,很自卑的一个人。即使我们全班女生都很不屑她,但都不愿再打击她,也不愿太理她。从那以后,碰到谁总在骂人,就会想是否是又一个自卑到极点,压抑到极点,靠骂漂亮女人发泄......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呢?
先秦后汉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9:38:50
汪峰急着抢帽子
sonnenvogel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7:34:57
谎言在网上不用重复一万遍,就成了真理了。我不认识谁是章子怡,但是看不惯随便骂人传谣言的人。报社看在钱的份上,没事找事,扑风捉影。被告到法院也是双赢的事,赢了当然好,输了也出名吸引了众多眼球。当今动荡社会,那个人能保证不犯个错误,大家怎么净盯着女明星的私生活。她们是演员罢了,演个好戏,让大家开心就行了。犯不着成天议论人家的私生活。退一万步讲,她和薄睡了,也是她的自由。
俺是农民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5:25:34
这是什么逻辑?只要把上床改成陪玩就不算诽谤?那任何一个公众人物都可以是受害者。
至少法院应该给足够的时间来调查真相,这么着急定案,实在是有偏袒的嫌疑,的确是无耻。
加州海伦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2:48:14
徐死了,最高兴的人之一应该有张。
澳汉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1:32:57
作为记者如此的下作,专靠造谣或道听途说的东西来作新闻,法官还不伸张正义,真的为台湾的司法制度悲哀!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0:06:15
台湾司法和台媒一样不要脸!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2015-12-09 00:03:55
有些人真还没有乡下人单纯文明,现在是一滩屎,过一百年,还是一滩屎,只不过是风化了的屎。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3:25:13
哈哈,连自缢的律师的亲戚都出来啦,还要告网友?不是以前又告博讯(还是腾讯来着),又要告50 位网友,结果怎么没下文了。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3:25:03
楼下……我要告你侵犯我言论自由的权利且言语恐吓他人。
joannaloha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3:19:31
章子怡律师是俺的亲戚,她会保留诉讼诽谤章子怡的人的权利的。小心你在这里说的话也可能是法庭上的诽谤证据!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3:08:17
Yellowfintuna 讲话真下流,确实是胡同串子章。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2:23:30
向本人求证?怎么求证?难道你会告诉他不是十次而是十一次吗?
长毛狗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2:09:32
人家章子怡演了那么多好电影,带给大家数不尽的享受,为什么要骂这么尽心表演的艺术家呢?
tpy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0:48:27
果然是????中地战斗????啊。
yellowfintuna2013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0:41:12
bill 369是气极败坏哟!有理有据的人是不带这么情绪化的。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20:12:39
请问yellowfintuna2013是章家哪位,你家都在大陆忙那,她妈-老鸨,忙收肉金,她哥-大茶壶,你不务家业,莫非把肉金弄到美国了?
May123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9:42:06
呵呵,无风不起浪!章鸡的爱财与不要脸在娱乐圈是出了名的。跟霍英东孙子当街热吻、坐成龙大哥大腿绕脖亲热、跟犹太佬光天化日之下在海滩上抠股......这些都是有图为证滴!
莫言邪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8:58:31
恶媒可耻,人言可畏,当年阮玲玉因此自杀。如今网络毒舌更胜一筹,可悲啊。
过路客efbrk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8:31:20
三流媒体想诽谤章子怡,编的低俗得离谱了。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8:20:47
yellowfintuna2013,同章子怡什么关系,如此粪慨,是那个在海边抠章腚沟的犹太鬼?还是。。。。。。?
mirror1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8:00:43
是的,赵忠祥老师是 “死不认账” 的一代宗师。
顶一个。
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上面拼命保他。
陈牛牛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6:57:58
睡就睡了,有啥大不了的呀,学学赵忠祥老师,那才叫有定力呢,死活不松口。
贪官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6:41:50
早些时候能陪伟大领袖毛主席的那是无上光荣呀。现在陪领导还拿大钱, 有虾?
占座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6:04:13
人不能肆意践踏她人。你不喜欢一个公众人物可以。但最好不要辱骂。
futufutu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6:03:42
税局要追一周刊拿出事实证据或消息来源. 一千万的税!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6:01:56
壹周刊的老板黎胖子占中时被淋了大便,十分颜面扫地,所以气愤至极。不过往胖子身上浇大便可不是老薄指使人干的,黎胖子要报一便之仇也应找现任领导人去。敢问黎胖子要不要编个习近平的段子试试?看有没有人砸了它的杂志社?呵呵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39:01
演藝界的不是都有陪吃、陪睡價碼?
人间正道是清蒸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34:10
无风不起浪,为什么总是她和这些丑闻纠缠在一起。不过又能怎样,现在是笑贫不笑娼,何况人家又睡的那么贵,鸡界楷模
东边来个喇嘛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34:00
只要责令一周刊拿出事实证据或消息来源,拿不出就是诬陷诽谤。

台湾法院估计偏袒的成分大一点。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29:21
不过卖逼能卖三十个亿也是势力啊,一般失足女士做不到的,章子怡是鸡中之鸡。
随便回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23:38
壹周刊的消息来源是哪里呢?道听途说就能写新闻?打过电话对方没接就能印出来了?直接写ISIS头目死了,截稿前打个电话人家头目没接,你就能理直气壮说查证过了?你写的就不是假新闻了?

如果你有确实可靠的消息来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20:40
堂堂薄熙来也花这个冤枉钱
xiaoqiwu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18:31
这逼贵了
SEXML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15:57
这种人也值一千万,倒贴钱我都不干
--1234567-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07:19
“报道内容可受公平”说明所谓上床之事并不确定。而且也不表明报道者可以籍此胡说八道。否则诽谤定罪怎样定义?既然所言之事并不确定,那么“记者已尽查证义务”就是乱讲。这实际上反映了单凭记者嘴巴上说,糊涂法官予以认定和背书的混乱法庭认定过程。
jerry8888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5:03:24
当然要告,否则税务局来查税。
小矛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48:37
壹周刊如果标明了引用的出处,那章小姐应该去告原文发表的机构。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46:19
有啥好啥的?老温271都没告。
秦城典狱长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43:26

国际章告勃起来? 这哪对哪啊!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31:41
给章子怡3000万肉金的徐明死了,睡了几次,打了多少炮,只有勃起来与章子怡心明肚知。
加成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29:09
自取其辱啊!
周游列国逍遥人生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22:23
还真的有脸告啊?
南城胡同串子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16:37
台媒造谣,绝对造谣,怎么可能收钱了?!肯定免费的!
wenxuecity13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13:51
诽谤!恶意诽谤,每次最多才收了1千块,没有万。
abraham007 发表评论于 2015-12-08 14:13:22
在台湾告岛民要能赢就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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