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林父要求林森浩放弃捐献遗体 黄父:心里石头落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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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豆 发表评论于 2015-12-13 02:27:55
在最后的家属见面时, , ,林父还在不停的说:这孩子真傻, 死就死在了傻上, , ,丝毫没有对黄家的歉意, 明明是死在了自以为聪明上,投毒不会被发现的, , , 林父反而说是傻, , , 到死都没明白,是怎么死的, 狗操猪, 稀里糊涂, , ,
红土豆 发表评论于 2015-12-13 02:17:45
林父应要求面见行刑, 之后将尸体扛回家自己处理, 以免器官被刑警, 医生贪了, , ,
优闲丽人 发表评论于 2015-12-12 15:53:27
林有一个不离不弃,一直陪他到最后的父亲,很幸运了!
孤岛白云 发表评论于 2015-12-12 12:03:42
杀人尝命,自古到今,天经地义.伸张正义,给受害者一个公道.黄父心里石头随落地,
毕竟自己的儿子的命被无辜夺去,一被子的心病,值得同情.林父虽然有点抗拒社会的心理,
要求放弃捐献儿子遗体,也不为过.可以理解.
秋水山房 发表评论于 2015-12-12 08:02:54
犬父无虎子
gnyd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5:20:05
政府不捉拿孙维,民间可以发出追杀令:孙维,不论你在世界哪个角落,全球华人都会追捕你,和你的孩子。她会生不如死。也要告诉孙维老公真相,让他跟你离!
周游喜相逢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5:19:41
不好受。佛祖超渡他吧。
哎哟哎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4:50:41
好!杀人就得偿命!林父也不是个善良之辈,在他的培养教育下,终于把孩子送到地狱,相信他从此也不会好活。老天是公正!
我在马路边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4:42:26
林父确实让人反感。儿子临刑前还在埋冤他“傻”,没讨个说法。连他儿子都叫他别再追究下去了。他这样,搅得他自己的儿子临终时还心烦意乱的。
hira1992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4:02:56
在中国,有什么追不追诉期的。都是各方力量的较量。希望有好戏看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10:04
过了明年的六月,二十年的追诉期就过了。如无奇迹,这个案子大概会不了了之了
chinomango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3:11:46
“如果朱令案的凶手无罪,林也应该无罪,这样才公正公平。”你被警察抓然后说别人你咋不抓试试?书白读了。
Kaile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2:53:10
签不签不重要,物件能用的都得留下。最后交给给家人的是匣子。
心旷神怡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2:35:16
林父不是善茬。儿子这样恶毒杀人,这林父还千方百计妄想儿子免死,阻止儿子捐遗体,在儿子走前,都不让他恕罪。有恶父,才有恶子,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否则不平民愤。
乱炖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2:02:03
儿子到死时候悔悟认罪了,他的父亲却有怨恨,小心吧!怕是太偏执了,出事。
robak328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50:13
既然放弃捐献遗体, 那就要交垃圾清理费。
Juzizhoutou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34:01
neoreturn:你看错了吧。林父是不要他儿子捐赠遗体的。
neoreturn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14:42
林的父亲是对的。如果不说的话,林捐献器官这事大部分人都不知道。善恶一念之间,林明显还有善念。中国法律制度还是有很长的路要走。
x潇潇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14:00
孙维没有哆嗦一下?该拿出点良心来面对朱令父母。
Juzizhoutou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1:10:18
儿子是以命抵罪,却还要留着器官火化,而不是捐赠给急需器官移植者。这样无比自私的犬父,才会养出那样蓄意毒杀同学,有机会施救以赎罪而见死不救的犬子!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说找对象应该先看父母是否内外皆美。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0:49:08
谷开来下毒却可以免死
Arsinoe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0:48:14
这种父亲应该向人民谢罪!他儿子如此偏执地犯下大罪,是他教育出来的!儿子都认罪伏法,他还要如此叫嚣!别人家的儿子也是人!也是辛辛苦苦养育成人成才的!有其父必有其子!
ilovefrida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0:23:47
2015-12-11 09:21:46
孙维同学,你心里有没有哆嗦了一下呢?有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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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小看孙维了,人家哪里会哆嗦,人家连眼皮子都不会抖一下。等着天去收拾她吧。
Quickstart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10:04:59
也就是没有背景的家庭的孩子才会这么判!!

什么杀人偿命?王八朝的律法哪里有这一条?都是你们自己说的嘛!
动感地带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31:11
黄洋从病发到去世有十来天时间 如果林在此期间稍有悔悟及时通知医院 对症治疗 黄都有很大可能不会死 仅从这一点上来讲判其死刑就毫不过分

但林父所作所为完全正常 是一个正常父母对子女的诠诠之爱 与自私毫无关系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皆是血缘、亲情使然 不是当事人的话是很难完全感受到这一点的

法律是严肃的也是残酷的 而且往往与情义相悖 历史上诸多所谓的“大义灭亲” 其实是违反基本的人性的 即使罪犯真的是罪大恶极 为父母子女者可能会报官或劝其自首 但绝不会必欲杀之而后快 获得当权者或舆论称赞的同时 其实他们的内心是极其痛苦的

“理解”二字 说起来容易 感悟很难
五次郎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24:02
投毒很坏,很坏,人家再讨厌也不该被毒死嘛,再说可以换宿舍什么的。
之所以有法律,就是因为人心的阴暗难以预料啊。
久今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21:46
孙维同学,你心里有没有哆嗦了一下呢?有没有呢?
每天都来看看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9:20:19
其实这个案子的判决,可能和之后的器官捐献有关联
要知道,某些人等着新鲜的器官移植
林年轻,器官移植后存活长
他的配型肯定早就做好了
医生护士都在刑场等着呢
病人在医院等着这些器官呢
这个不知道是不是加速死刑的一个侧面的原因
想一想真的很可怕
令爱相随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30:26
等待清华投毒犯孙维上刑场的那一天,还朱令公道!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14:10
如果朱令案的凶手无罪,林也应该无罪,这样才公正公平。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10:04
过了明年的六月,二十年的追诉期就过了。如无奇迹,这个案子大概会不了了之了。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buzhidao123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01:53 朱令案的铊凶这几天应该日子不好过吧!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09:24
复仇是人性,原谅是神性,这也就是旧约和新约的不同,两者是两个空间的事物。
buzhidao123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01:53
朱令案的铊凶这几天应该日子不好过吧!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8:00:28
如器官捐献仍有效,林不会被打毒针,而是枪决(打脑部,心肺功能未消失)。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49:12
以中国政府的作风,他同不同意器官都会被掏走,谁让他家没钱。
liamsun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45:31
林当时说捐遗体估计是想博取大众和当局好感,指望轻判。
结果当局看到这么一大堆健康新鲜的器官要到手了,赶紧决定执行死刑。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28:02
杀人偿命是合理合法的基本要求,不光是对家属的安慰,更是公平的体现。
千里一盏灯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17:22
这个案子本身确实有些问题,特别是死因确定上比较马虎,林被冤枉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16:12
最可笑的人就是等到自己死刑执行的日子还稀里糊涂的不知道自己的罪是什么, 也最可悲, 因为那是无救的人~
匆匆客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11:18
终于知道“穷途迷津”是O子了,连活体摘器官的话都能及时地运用到这里来。可算是无孔不入啊!
小小树林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08:20
林父和黄父都值得同情。为了自己的孩子竭尽全力是一个父亲的本能,无可非议。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04:35
如果没有法律,很多人都会杀掉别人,你们和杀人犯并没有本质不同,只是敢与不敢的差别。
qqbb2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03:31
也许不签遗体捐献,他被判的就是死缓。这里边水深了去了,
hxl77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02:07
林和黄在社会上本来就是敌人,谁杀谁都没错, 只是法律不允许杀人。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7:01:33
在你准备为自己上诉以前, 就要像林父那样, 把放的罪是什么搞清楚, 该道歉先道歉,该赔偿的先赔偿, 改忏悔的先忏悔~
恐龙美人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59:23
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杀人尝命本该!希望冲动的人引以为戒,多为家人想!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54:49

所以呐, 你应该想不是别人的死刑, 而是自己的死刑, 应该想的如何上诉, 像谁上诉~
lewinsky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53:17
其实,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被判了死刑的人, 只是执行的日子每人不同而已,

你也许要问, 只有犯罪的人才会被判死刑, 那么我的逃不脱的死刑是为了什么?

没错, 都是罪人~
tatama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48:44
精神外F者总是利用各种机会上纲上线到辱骂本民族文化的高度,以显示其与其施F者同类。

不错,是有外国基督徒选择宽容杀人者,但心怀宽容之人定能理解其他选择观以牙还牙的人;反之,动辄骂别人不宽容的人,自己必缺乏宽容。

-不宽容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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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fwang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5:44:13
黄父觉得林被处决心里石头才能落地?同样残忍!一个残暴的文化。
光头强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48:02
煞B了吧,现在要求放弃捐献遗体太晚了,合同早签了来不急了。
newnewid888 发表评论于 2015-12-11 06:47:11
坚决不捐遗体是对的,要不就得被活剐了,这么年轻的生命,哪个器官都好用。注射死亡后才取器官,是天方夜谭,到时候就不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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