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13岁孩子高层扔下灭火器,全楼人要求这家搬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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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pingw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6:24:00
缺家教在中国是祖传的本领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4:12:45
就算没伤到人,也应该巨额罚款给个教训。当然国内没这个说法
johniewalker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3:54:39
这家大人管教不力,该被罚得倾家荡产才对。 13岁的少年,不是 3 岁。
杉杉无语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3:46:00
这个应该依法拘捕,家长要重罚款,小孩子不用坐牢但也必须受到惩罚。违法伤人的行为不付出代价就会失控。
猎人之家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3:33:42
奇怪,伤人,死人,为什么警察不管? 都是吃干饭的?
蘸墨水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2:19:00
要求这家搬离是一种姑息养奸的决定,应该立即将他们的住房强制拍卖,作为死者的赔偿款~~~
yuan222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1:37:20
中国的法律确实支持起诉全楼的住户(如果不能确定肇事者)。当然那些证明当时自己不在家的住户可以除外。中国已经有一些判例了。

美欧这样的事情确实很少见。
scbea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1:15:26
不用搬家,把家长教育一顿,罚款1万。家长回家肯定给这熊孩子一顿劈柴会肉!这孩子记得住。
猪年行运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1:11:00
学校什么都教,就是没有教做人的道理。现在学校的教师也不知道做人的道理。
基层草民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0:37:22
对,这是刑事案件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10:01:38
这是刑事罪,不是搬离这么简单
leonardo2025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9:57:31
就不该盖这么多高楼
swmpsp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9:47:11
新加坡都是二三十层的高楼,也没听说高楼抛物砸伤人的事情。
素质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于小区规划。人行道上面都有遮挡,防雨的同时也更安全。私家车都有专门的车位,离楼房有一点距离。
tz2000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9:11:33
这小孩应该去工读的,至少要拘留几天,让警察来教育一下,然后全校检讨。
熊孩子主要是没有惩戒造成的
attendance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8:51:44
这就是教化的力量使得/使到他们这样的。
attendance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8:48:47
教育非常重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文革时期的工农兵大学生课前给老师打一盆水放黑板边为老师下课洗手用。课前课后把黑板擦得干干净净好让老师板书。小孩出生的时候,啼哭的声音都是一样的。可是到了长大之后,行为,习惯,习俗等便不相同了。这就是教化的力量是到他们这样的。
rogersune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8:11:00
高层建筑应该封闭,不开窗。
huangpu01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8:04:57
可以让他们住到一楼?
雲想衣裳花想容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55:00
多年前还在国内的时候,同学一家住在老公单位市政府大院大楼,孩子七八岁在楼下玩,楼上落下一块砖头正中孩子头部,抢救过来半边脑子废了半身不遂。根本不敢吱声找“凶手”,全楼住得都是领导!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48:44





这跟安全意识强弱不一定有关。国内经常有人跳楼,自杀,结果把地下过路行人砸死了。你说这怨谁去?找谁讲安全索赔?

建筑标准高楼封闭是必要。否则别觉得曼哈顿、伦敦城里人的素质高,有安全意识。碰到大奔溃市场大跌,若不高楼封闭,估计金融城里没人敢穿街过巷。如不封闭,就应该建一层玻璃钢房顶在人行道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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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2013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23:37
你浇花的时候会不小心把花盆碰下去,就说明你跟不不应该在那放花盆,要放得有相应的举措保证安全性,这还成理由了?这只说明你的安全意识很薄弱,存在侥幸心理。
虽然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44:00
这不是加强教育的事,而是必须有惩罚。高空抛物无论是否伤人,都是有伤人可能的,应和酒驾同样重罚
Summer果果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37:02
我觉得买保险是个挺好的主意。至少保险公司找那家人索赔不会含糊。也可以给家长一个教训。
路过2013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23:37
你浇花的时候会不小心把花盆碰下去,就说明你跟不不应该在那放花盆,要放得有相应的举措保证安全性,这还成理由了?这只说明你的安全意识很薄弱,存在侥幸心理。
无名小小辈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20:13
好东西学美国 ,美国就是个第一个吃螃蟹的实践者。替别人趟河。坏的不要学,比如美国过份的民主制度,已经变了质,不适应当今社会。我们要警惕。
简单得很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13:45
把那个房东一块起诉了。
简单得很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7:10:34
高楼不宜造成开放式,发生事故时应连带把建筑商起诉了。
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6:40:17
7月1号刚搬来就扔了两个灭火器,租房合同一年的时间,估计按这速度,可以把他家以上楼层都拆掉扔下来。
上海毛毛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6:35:10
红卫兵的传人。
purewater66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6:22:00
父母教育的好。
GuoLuke2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6:18:48
远离不是全封闭的高层建筑
fonsony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46:20
香港的占中学生承继人
令胡冲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32:58


这是刑事罪。不仅要求搬离,而且必须报警,由警方决定刑事起诉罚款。


不过说句实话,我小时候也不小心把浇花时把花盆碰下去过。国内城市需要防止这种现象,应该有建筑标准。



路过2013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27:15
从小就没教好啊,总是孩子还小不懂事。
joetheplumber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09:00
如今的熊孩子哪是家长管的了的。十几岁的孩子应该自己担责了。
无边无际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09:00
我们这有一次, 工地里一个安全帽从10楼掉下来了,没砸到人,警察来了把整条街封了,DOB来了罚了一万五刀。并且停工。全行的笑话。
US_Lio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06:47
应该砸死过路的猫左们就好了。
malila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5:05:00
這樣的人家應禁止住高層,只能住一樓或平房,不能再給機會了
Bslrim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4: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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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退四 发表评论于 2019-07-10 04:10:00
起诉全楼也太扯了,难道不应该是无罪推定吗?以此类推,如果一个凶杀案破不了,全国人民都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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