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严重违纪违法”免坐牢 刘士余还是“同志” 党纪代国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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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1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7:57:02
刘士余
是个好同志
wx3000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6:42:33
行不上师大夫。
Floden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6:27:50
文中:经查,刘士余同志身为中央委员,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编辑注:以上为违纪部分);为官不廉,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违规安排他人到金融系统工作和提拔职务,为亲属违规购房打招呼,收受礼品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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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一条是:背离初心使命,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缺失,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缺乏政治警觉和保密意识
其他部分就不知道了。你看看,温家宝27亿美金都没事。哈哈。
四月如风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5:23:43
中共统治下的法律真是一个笑话!党大于法,权大于法;中共就是阻碍中国更好更快向前发展的一个毒瘤!
晋鲁人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3:13:00
刘按照市场经济监管何错之有 !难道只为熔断机制吗 ?
中号打狗棍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0:42:34
刘士余违法的证据在哪儿呢?
为什么只字不提?
邮箱都用了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0:28:05
刘士余这个案子很有意思。他在做证监会的时候案发的。当时没有抓他,反而让他去做中华供销社。在供销社全面铺开,到达95%覆盖率之后,刘自首。很有点戴罪立功的意味在里面。轻判就是必然的了。关键词是“供销社”,看来要为计划经济铺路了。
早睡早起01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10:02:39
还是那句话,反腐要亡党,不反腐要亡国。
忒绿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9:39:00
这本身就是腐败操作!,是公然集体腐败的一个典型案例!首先应该彻底免职然后刑事调查,没有这些程序,却直接给予纪律处分来结案,简直是混账!
阿米高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8:15:22
对贪官要轻判,不然贪官会鱼死网破,拔萝卜带出泥,威胁到中央的安全
解释:比喻一个犯罪分子的落网,带动了另一个犯罪分子的暴露。
使用情况:共同犯罪,特别是重大经济犯罪,案犯之间盘根错节,每个案犯的存在都以其他案犯为条件。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说法,他们互为萝卜,又互为泥土。
Usapurewater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8:14:58
尽管不属旗人,但怎么也算家奴。所以,有点意思意思就行了。君不见旗人可以随便贪随便霸占呼
DaShuai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8:10:09
还是党的好干部嘛!这个“党员”真是个护身符,可以保佑免于牢狱之灾。
zhangten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36:18
刘士余违法所得金额多少?人民有权知情
llarry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34:00
还是那句话,天朝是一个法治国家!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29:08
刘同志严重违法不用坐牢还分配了新工作,厉害国真是贪腐分子的天堂呀。
阿拉丙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26:44
赞习总反腐身段轻盈,不墨守成规,手段轻重拿捏顺心应手!
DZ1020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25:37
全世界哪个国家的政党
都没有想象赵国共产党一样
出了数不清的贪官污吏
也还在伟大光荣正确的领导人民继续前进
小毛er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24:53
家里人没有贪十几二十套房子?真够廉洁的。
泰傻
发表评论于 2019-10-04 07:21:04
反腐长征中的有一个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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