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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研究
透过对当时耶稣可能生存过的那段时间的历史知识,而去检查在新约中的耶稣记录,尤其对于在新约编写时期的历史知识,促使圣经学者重新演绎新约所纪录的众多情节。这些情节包括了加里肋亚和犹太省的分别,法利赛人、撒都该人、艾赛尼人及奋锐党之间的分别[118],以及在罗马人占领期间,犹太社会里的各种矛盾。
福音书记载耶稣是拿撒勒人,但“拿撒勒”这个字的意思却很模糊[119]。耶稣其实亦是法利赛人的一分子[注 5]。在耶稣时代,法利赛人的学说有两个主流,分别是:希列派及煞买派。这两派对离婚有不同的看法:希列派依照《申命记》第24章第1节的理由而认为男性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离婚,这种观点亦是当时犹太社会的主流思想。相反的,耶稣却赞同另一派煞买派对于离婚的严格要求[123]。根据《马尔谷福音》记载,当时有法利赛人试探耶稣,要求耶稣表明对休妻的立场,试图诱使他说出违反摩西律法的言论[124]。现代的犹太拉比 Jacob Neusner亦在他的著作中指出耶稣的教导在两派立场中倾向于煞买派[125]。对于希列派有关最大的诫命[126]及推己及人的原则[127],耶稣亦有评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