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70周年阅兵最大悬念揭晓!东风-41正式亮相(图)
2019-10-01 03:40:32 by 中号打狗棍
70年前我们打倒的是一个主张宪政民主的政府;推翻的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民主共和国。我们亲手毁掉了民族的未来。
抗战结束仅仅两年多,百废待兴,乱党肆虐,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就在1947年初颁布,同年12月25日开始实行了《中华民国宪法》。宪法突出了司法,立法,行政,考试和监察五权分立,分权制衡。从法律和制度上杜绝一党独裁,集权腐败和军队干政。可以说我国的这部1947年宪法是世界上最好的宪法。如果我国政府能有幸得到10年宪政实践,中华民族早就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最先进,最富足,最幸福的民族了。可惜历史没有如果。
摘要:
第1条,中华民国基於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第2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於国民全体。(不是一党专制!)
第7至17条,中华民国人民,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人民有居住及迁徙,言论、讲学、着作及出版,秘密通讯,信仰宗教,集会及结社之自由。人民有请愿、诉愿及诉讼,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之权。(中国本不该有那个造谣惑众,强制给人民洗脑的中宣部)
第24条,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者,除依法律受惩戒外,应负刑事及民事责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损害,并得依法律向国家请求赔偿。(依据此条款,中国就不会出现强拆,截访,政治迫害)
第27条,国民大会之职权:1,选选举总统、副总统。2,罢免总统、副总统。
第85条,公务人员之选拔,应实行公开竞争之考试制度,并应按省区分别规定名额,分区举行考试。非经考试及格者,不得任用 。
第88条,考试委员须超出党派以外,依据法律独立行使职权。
第138条,全国陆海空军,须超出个人、地域及党派关系以外,效忠国家,爱护人民(即军队国家化)。
第139条,任何党派及个人不得以武装力量为政争之工具(不允许党指挥枪!)。
第153条,国家为改良劳工及农民之生活,增进其生产技能,应制定保护劳工及农民之法律,实施保护劳工及农民之政策。(没有农民户口,农奴制度)
第155条 国家为谋社会福利,应实施社会保险制度。救助弱势民众。
第164条 教育、科学、文化之经费,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预算总额百分之十五(注:我国2017年教育经费占GDP 4%),在省不得少於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二十五,在市县不得少於其预算总额百分之三十五。
胡适说:这部宪法是比美国宪法更合理的宪法。
遗憾的是,这部宪法颁布之日,国共已经开战。两党你死我活的打了三年,死伤几千万同胞之后,中华大地上出现了这个一党制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
抛砖引玉,点到为止吧。今天中国是谁的天下大家心里都清楚。反正绝对不是人民的天下。答案请参看2018年中国宪法。
一定会有人接受不了我的观点。我只希望大家讨论的时候用事实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