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深度:一个华人程序员纵身一跃 引发的硅谷震荡(图)


2019-10-15 17:12:59 by westshore

这件事上唯一无法逾越的鸿沟是身份问题,如果没有绿卡,就很难跳槽。如今不是上个世纪末期了,当时给你绿卡是公司想方设法把你招进来的福利之一,尤其是硅谷,可以做到二类优先只用半年就办下绿卡(一般是三到五年)。
美国人遇到这类事情第一时间就会考虑跳槽离开,因为这是与直接经理的矛盾,而类似performance review这类东西是经理一个人说了算,而美国经理人员有四分之三不合格(正式的统计说法)。
曾经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当时我组里的美国同事说你应该考虑离开,否则半年后会burn out。
而如今H1签证很难办下来,绿卡可能更难,时代环境不同了,你也就难以离开,甚至无法计算离开的成本,除非不想在美国呆下去。
下面说组织什么协会保护利益的概念仅仅是一种自我调节互相帮助的概念,是不可能组织抗争的,因为你没有法律权利。高科技这个行当属于劳工法中的exempt status,简单说就是不算劳工法对劳工保护的范畴,你的身份相当于经理身份,而经理是不能参加工会和罢工抗争的,公司也可以直接开除你而不存在与法律冲突的问题。你可以打官司,但目的不是赢回工作,而是可以形成对公司的bad PR,最低也是让相关责任者难堪(他个人是一定在内部倒霉的),也许公司愿意与你有某种妥协,往往是经济上的补偿。也就是至多是出一口气的概念,而且要花钱,不少的钱。

多说一句关于经理的问题,因为很多人可能自己就是经理。当年招经理我在面试时首先问的问题就是你认为你的责任是什么?
我期望的回答至少包括一条,是“为手下人提供资源”,遗憾的是没有一个人回答对的(我面试了四个)。经理其实就是一个公司这架机器的一环,一个零件而已,下面的人的环境是你负责维持和提高的,你有管人的权利,但这不是你主要的作用。有些大公司喜欢采取function mgr,与project mgr分离的模式,其实就是因为都不合格,连基本的职责都弄不清楚而不得已为之的结果。
其实这类知识哪怕作为低级的公司人员你也应该知道,因为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就是你可以提醒或者给经理挑刺,而对方即使不爽,也不敢把你怎么样,因为你有理,是公司希望的。对于多数人来讲,perception是级别低的知道的少,而你如果清楚连经理都弄不清的概念,你就是资源的性质。而你是谁的资源?比如你可能是某个VP的资源,也就是公司不能得罪的人。任何人都需要有自己的资源,你如果成为很多人的资源,你的位置也就稳固,自由度也高。
所以,在公司里技术好的,不如人头熟的,平时总去其他地方聊天,有些多余活动的,反而可能没人敢惹。
再有就是能说和敢说,自然就在他人的潜意识成为leader material。一旦你的形象在公司里被公认,是良性的,任何试图得罪你的人就需要考虑自己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