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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公尚,定居美国。打工养家糊口之余,喜爱搬弄几千中英文字,聊解岁月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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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津先生论古 (海外原创)

(2015-08-29 07:58:49) 下一个

岛津先生论古

                         李公尚

    我的日本朋友岛津幸之助先生,算得上一位汉学家(China Hands)。他原是一位高级工程师,十多年前被一家日本公司派到美国工作,业余时间跟我学习中文,多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后被调回日本,仍刻苦研修,勤学不辍。前几年他在日本退休,来到美国做志愿者,教授中文和日语,继续研究中国历史。闲来,常与我清茶相聚,坐而论道,纵横文史。一日,他拿出几年前他发表在一家日本网站上的文章让我阅读,令我大为惊讶!他将这篇文章译成中文,让我为之“润色”,我不由为他的研究之深敬佩不已。

    这篇大作是他探究中国家喻户晓的花木兰在中国历史上的其人其事:

    首先,花木兰姓什么?

    我私下管窥诸多史料,窃以为“花木兰”并非姓花。木兰诗是一首叙事诗形式的中国北朝民歌,较早文字见诸于宋代郭茂倩收集的《乐府诗集》。诗中通篇未曾提及木兰姓氏。如是诗中人物根据北魏初年的真人事迹撰写,人物不会没有姓氏。中国古代重视家族姓氏,特别是由胡人拓跋鲜卑建立起来的北魏,盛行“宗主督户制”,重门第讲门户,家族姓氏是当时人们社会背景和地位的重要标志。如果一个人不提姓,只称名,无法辨别其身份。事实上中国古代,平民百姓只有姓,并没有名。为便于识别,民间多以排行、生日或属相(属相出现应是较晚的事)相称。如“张三”“李四”或“朱重八”、“王二狗”等。邑间谓之“小名”或“乳名”。彼时平民缴税、服役、出伕、纳绢,均以户为单位,以姓相统计,如“赵家的”“刘家的”,唯同村同邑同一姓氏无以辨别时,遂附“小名”验明正身。那时只有做了官,才会有名字,录于皇家文档。平民均乃无名之辈。中国的三国故事中,董卓瞧不起关羽,斥其“无名之辈,白板之身,”就是讥关羽平头百姓,没有资格与他平起平坐。汉皇刘邦成器之前,人称刘季,他出生排行第四,按照伯仲叔季排序,意即刘四。后来萧何为他取名刘邦,寓“建邦兴国平天下”之意。

    唐宋以降,平民考取了秀才,得有“功名”,方可“榜上有名”“见官不跪”,足见名字绝非常人所有。而女人,因不许参加社会活动,从来不起名字。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出嫁前姓父姓,出嫁后在父姓前加上夫姓。例如女儿未嫁随父姓孙,嫁的丈夫姓刘,婚后就叫“刘孙氏”。“花木兰”的“花”字,最早见于明代编纂的文献中。料想这个“花”字应不是姓,而是为了说明木兰小姐的性别。古代中国用“花”代表女性。

    木兰既非姓花,是否姓“木”,名“兰”?非也!因为中国古代的女人没有名字。那么,这个“木兰”只能是姓,即她父亲姓“木兰”,她是“木兰”家的女子。北魏初,鲜卑汉化之前,复姓是鲜卑人的标识之一。

    其次,历史上木兰是否中国人?

    南北朝时期的中国人,主要指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中原汉人及周边地区汉人。自中国秦统以后,中原汉人的国家皆称本国元首为“皇帝”或“圣上”,使用别谓均为犯上。然诗中“昨夜见军帖,可汗大点兵。”“可汗问所欲”等句中的“可汗”,乃是胡人夷狄对其本国元首的尊称,并非汉人的称谓。鲜卑人称君主为“可汗”,就像匈奴称自己的元首为“单于”,土蕃称“赞布”,当代美国称联邦元首为总统,现代中国称本国元首为国家主席一样,专词专用。 因此,木兰显然不是中原汉人,在当时疆域分划里,也就不是中国人。

    中国的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初期,鲜卑属于“乱华”的“五胡”之一,是入侵中原的异族。如是说木兰是中国古代女英雄,颇显牵强。实际上,中国古代因受孔孟之道影响,女人参与社会活动是大逆不道。汉代出了个女皇武则天,背负骂名千载,遭受极不公正的历史评判。至于“穆桂英”,“佘太君”,“樊梨花”,及“杨门女将”等女流,史上并无其人原型,唯见于中国民间戏剧。

    再次,木兰家居何处?

    由鲜卑部落建立的北魏,在道武帝、明元帝及太武帝期间,与位于中国今山西北部和河北北部一带的后燕多次发生战争。参合陂之战鲜卑击溃燕军,攻入后燕首都,建都平成,即今中国大同。其势力踞于现在中国的山西河北一带,尚未达到作为汉人国家南朝统治的黄河附近。后来孝文帝攻占中原国家南朝刘宋,迁都洛阳,推行汉化,强定鲜卑人改用汉姓,木兰复姓不复存在。据此推知,诗文中的木兰,属于改用汉姓前的鲜卑人,应居住在今山西与河北一带。

    据诗中“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一句,可知木兰家并未住在首都平成(大同)。从她家“东市卖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 北市买长鞭”“南市买长鞭”来看,木兰家也不住在穷乡僻壤或较小的乡镇,因为这些地方不会有商品化程度较高,分别专营骏马、鞍鞯、辔头等商品的专业化市场。她家应住在首都平城之外的另一个大城镇。当时鲜卑除了首都平成,往南还有朔州、太原等大城镇,从朔州或太原往西一天路程,就是黄河,过黄河往西是鄂尔多斯,沿黄河往北是呼和浩特,这些地方近于阴山山脉,当时属于柔然,与诗中所述地理相符。鉴此,木兰家应住在朔州或者太原。诗中提到的“黑山头”,应是内蒙和山西交界的阴山山脉中的一座山。诗中说的“燕山”,不是今北京附近的燕山,而是阴山,或是“阴山”的近音。

    鲜卑打败后燕后,其主要强敌是其北部和西北部的柔然。鲜卑当时正进化于半游牧民族,虽属“胡人”,却因柔然更居北方,完全是游牧部落,就跟南朝的中原汉人学骂柔然为“胡人”。正可谓“本是胡儿羞做夷,学得汉语讥胡骑”。诗中“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一句,就是正在汉化的鲜卑人“羞做夷”的例证。柔然的存在,让鲜卑无法专心南下,使得他们每次南侵,只抢劫南朝一些人口财物,得胜即归。可汗这次大点兵,不是南侵,而是西渡黄河,征战柔然,以解后顾之忧。

    据闻中国河南、安徽、湖北等地皆援引《木兰诗》中“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一句,在黄河以南地区距黄河南岸一天路程的一些地方,想当然地抢建“花木兰故居”,实与史实无据,有沽名钓誉之嫌。

    第四,木兰小姐替父从军,在军中任何职务?

    鲜卑人建立的北魏,实行世兵制,即府兵制雏形。臣民分为军户民户。有军籍的军户,不交捐纳粮,专事征战,效命疆场。且父子相袭,世代从军。军户不仅自备军需兵器,习武练兵也须自家相传。父亲培养儿子从军征战,学习生存技能和取胜本领,是基本义务。军官的儿子从军,相袭为官,兵卒鲜能被提拔为军官。兵卒军户用死效命,战功卓著,最多只能提拔到五伕长。五伕长相当于现在的伍长或班长。十伕长,百伕长以上,皆子承父业。因为军官的儿子除了和平民的儿子一样从小学使用兵器,不懈练武习艺,掌握单打独斗的单兵技术外,还要比百姓家的儿子多学兵法、阵法、战法和指挥合成作战的本领。这些都是家传,朝廷不负责训练。中国民间有“上阵父子兵”之说,就是指父亲带儿子在战场上从实战中学习战争。木兰小姐没有机会跟父亲上战场,但她父亲在家从小训练她弟弟时,她有机会私下偷学,勤学苦练,并掌握了真才实学。

    再看木兰小姐的父亲木兰先生在军中任何职务。诗中“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一句,多被误解为战况紧急,“军书”一连来了多道,卷卷催其父应兵出征。实乃望文生义。一夜间发催十二道命令也是不现实的。这里说的“军书十二卷”,指当时的宣战书、征兵书、将士集、队形集、集合令、出征令、行军令、兵器令、粮草令、地形图、战阵图、兵员册。中国各朝代军书内容不尽相同,但都是朝廷关于战争的重要文件和军事秘密。如果这些重要军事文件“卷卷有爷名”,说明木兰先生非同小可,非挂帅主将,也官至“参军”或“监军”之辈。如若兵卒军士,将校官佐,偏将先锋等职,名字最多只列于某种相关的军事文件中,难能卷卷有名。从“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一句,可佐证木兰在军中位高权重。据中国古代战争结束后“兵散于府,将还于朝”的定例,校尉士卒打完仗,回家修养生息,安居乐业。唯将帅功臣,才有资格得胜还朝,朝觐天子,卸兵交权,庆功报账,领封受赏。木兰“册勋十二转”,拟被提为“尚书郎”,又作证木兰的军职极高。尚书是部长一级,朝廷重臣。兵部尚书或国防部长不会从一般将佐中提拔,只有三军司令一级的人物立了大功并被“册勋”,才有机会被提拔入朝为臣。“寒光照铁衣”,再佐证木兰军职很高。在冶铁材料和技术不发达的古代,“铁衣”是只有将帅才穿的铠甲,校尉以下军服多为布衣革甲。平民军户自备军需,绝买不起金属制做的铠甲。另从“开我东阁门,坐我西阁床”,“小弟磨刀霍霍向猪羊”等句,可看出木兰家本是大户人家。按照中国旧时府邸建筑格局,有东西阁房的,多有数进院落。游牧民族一般不养猪,平民家中平时宰不起羊。木兰家养着现成的猪羊,说宰就宰,足见家业阔大,绝非普通门户。“当窗理云鬓,对镜帖花黄”,可见家居装饰齐全,这在游牧民族中也不多见。游牧民族或半游牧民族并不制造家具,不是抢劫而来,就是高价易货而来。这都说明木兰家应为鲜卑贵族。

    木兰先生军职很高,那么木兰小姐替父从军,军职也就低不了。有多高?军中五名兵卒同住一个帐篷,十名兵卒一起搭伙做饭。木兰小姐却在多年后才让“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说明这些年来木兰并未同兵卒们一同起居搭伙。她的职务应高到能享有专人警卫的自用军帐、专用卫生设施和较完善的私人空间。另外,“将军百战死”,很多人有去无还,而她毫发未伤,其职责应该不需在阵前骂战接仗,冲锋陷阵。而只需要运筹帷幄,调兵遣将。战后和她一起回乡的“火伴”,不是平时同帐搭伙的战友,而是护送她回府的卫兵。否则兵散于府,这些人不回家,却和她一起去国都拜“明堂”,再跟到木兰府上,说不过去。

    第五,木兰功勋卓著,不要“赏赐千百强”,“不做尚书郎”,究竟想要什么?

    木兰小姐冒充男儿替父从军,犯了欺君大罪。尤其在军中身居要职,若非大智大勇,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一旦战事失利,可汗察明隐情,木兰一家定遭灭门之灾。即便她这次得胜还朝,瞒过可汗,下次战事又起,作为功勋战将,定会再被启用。军户人家,战争一起,“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是免不了的。即便木兰小姐不去,她小弟也在所难免,必须补入军籍,用命疆场。“将军百战死”,战死是迟早的事。木兰不会不知其中利害。因此,权衡利弊,她不要厚赐,不要高官,趁着可汗高兴,提出“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实属明智。这里的“送儿还故乡”,隐喻着木兰要求可汗革除她家的军籍,纳入民户,从此不战。国君握有生杀予夺和赏赐赦免大权,除缺她家的军籍,易如反掌,只是诗中未曾明说。从“爷娘闻女来,出郭相扶将”等一家人的高兴劲儿,和木兰回家后很快“著我旧时裳,当窗理云鬓”,还我女儿身来看,可汗应该是满足了木兰的要求,赦免了她家的军籍,她从此不必再担心冒欺君之罪的危险,女扮男装,枕戈待旦。

    鲜卑后来征战柔然,入侵南朝,战事常年不断。而木兰雄才大略,将才难得,却再也没听说过她出征的后续事迹,可以间接佐证这一点。

    我整理完岛津先生的上述译文,感慨万千。以一个日本人,对中华文化研究得如此透彻,实不多见。他说他在日本网站上发表这篇文章,是想告诉日本:中华民族是一个由多民族融合而来,以中华文化为认同的伟大民族,比任何一个由单一民族发展而来的国家都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和柔韧性。

    他说他的文章似已有人译成中文转载,不知是否忽略了他的原意。他希望我为之“润色”的这篇文章,能让更多学习中国文化的朋友了解:民族融合和种族融合,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任何地域偏见、民族偏见、种族偏见,都不符合人类进步的需要。

                         2015年7月26日

                          于美国马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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